通知發布單位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福建省公務員局:
為深入了解各地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國發〔2011〕16號,以下簡稱國發16號檔案)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有關情況,總結各地好的經驗和做法,分析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研究完善進一步推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對策措施,按照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的安排,定於今年3月份在全國範圍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聯合督查活動。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畢業生就業工作通知
一、督查內容(一)本地區制定配套政策情況
本地區貫徹落實國發16號檔案和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電視電話會議精神,制定出台相關配套政策措施情況。
(二)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進展情況
1. 本地區2011年高校畢業生人數、專業結構、就業去向等有關情況,以及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有關情況;
2. 2012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有關情況以及未來3年高校畢業生人數(按學歷劃分)、專業結構等有關情況。
(三)本地區在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方面的主要做法
1. 拓寬就業領域、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的就業崗位有關情況;
2. 鼓勵高校畢業生面向城鄉基層、中西部地區以及民族地區、貧困地區、艱苦邊遠地區就業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
3. 鼓勵高校畢業生到中小企業就業、扶持靈活就業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
4. 鼓勵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大學生創業引領計畫”實施情況);
5. 對高校畢業生開展職業培訓、就業見習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包括參加職業培訓和技能鑑定人數、落實培訓補貼和鑑定補貼情況,見習基地建設、見習人數、見習結束後留用率、落實見習補貼等情況);
6. 對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情況(包括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開展相關工作情況,對高校畢業生開展就業失業登記、建立健全實名制就業統計制度進展情況,對困難高校畢業生實施就業援助情況等);
7. 鼓勵科研項目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
8. 鼓勵大學生應徵入伍及相關政策落實情況;
9. 推進高等教育改革和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管理機制體制改革等有關情況。
(四)本地區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存在問題及對策建議
1. 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2. 下一步推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打算;
3. 對進一步抓好政策落實的意見建議。
督查採取各地自查與重點督查相結合的方式。各地要按照本通知要求,從3月中旬到下旬開展全面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在各省普遍自查基礎上,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將於3月下旬派出6個督查組,分赴6個省份進行重點督查(重點督查省份、各組督查人員名單及抵達時間另行通知)。6個督查組分別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國資委、共青團中央有關負責同志擔任組長,參加單位包括國務院就業工作部際聯席會議21個成員單位,並邀請中組部組織二局、公安部治安管理局、科技部政策法規司、總參動員部等有關同志參加。每個督查組深入3個城市(1個省會城市和2個地級市)、部分高校、企業、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進行實地督查。具體形式包括:
(一)召開部門座談會
由各重點督查省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召集本省市相關部門負責同志參會,督查組聽取省市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匯報,了
解情況,聽取意見和建議。督查結束後,督查組就督查情況與省里交換意見。
(二)召開專題座談會
一是用人單位座談會,邀請不同行業、性質、規模的用人單位代表,了解用人單位對高校畢業生需求情況;二是就業服務機構座談會,召集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社會中介機構等代表,了解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情況;三是高校座談會,邀請本地區不同規模、具有代表性的院校(本科院校、高職高專、獨立學院等)參加,了解高校促進高校畢業生就業工作情況;四是高校畢業生座談會,邀請不同院校、專業、學歷、生源的應屆畢業生參加,了解畢業生對就業政策和就業服務等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進行實地督查
深入到企業,了解企業吸納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深入到高校,了解高校人才培養、高校就業指導和服務情況;深入到公共就業和人才服務機構、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服務機構,了解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和就業服務情況。
(一)高度重視,全面搞好自查工作
各地要高度重視這次督查工作,成立由廳領導負責、相關處室共同參加的工作小組;要發揮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的牽頭作用,充分利用各級就業工作聯席會議機制,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督查具體方案,認真開展自查,形成自查報告,填寫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有關表格(請見附屬檔案),上述材料請於3月31日前報我部就業促進司(同時傳送電子版本)。有關表格可登錄中國就業網站和中國國家人才網下載。
(二)統籌協調,做好重點督查準備工作
6個重點督查省份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統籌安排好重點督查工作,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按照統一部署、分工負責、密切配合的原則,抓緊起草匯報材料,具體落實行程安排,做好聯絡和服務工作,確保重點督查工作順利開展。
各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要指定專人做好聯絡工作,並於3月13日前將聯繫人及聯繫方式報我部就業促進司(傳送電子版本)。如有任何問題,請及時溝通反映。
附屬檔案:
1、本地區高校在校生總體情況
2、本地區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情況
3、本地區2011年各學歷高校畢業生就業率最高和最低的5個專業
4、本地區2011年高校畢業生實現就業情況
5、本地區2011年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情況
6、本地區就業專項資金用於扶持2011年高校畢業生就業創業情況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