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

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

《關於責令網路音樂服務商停止未經授權傳播音樂的通知》是指2015年7月31日前,各網路音樂服務商必須將未經授權傳播的音樂作品全部下線。而對於在2015年7月31日以後仍繼續傳播未經授權音樂作品的網路音樂服務商,國家著作權局將依法從嚴查處。此舉是為推進音樂有償下載所做的前期鋪墊,過渡期2~3個月 。

面臨問題

目前我國網際網路音樂產業在著作權保護方面 存在兩方面問題:

一是網路音樂服務商之間的惡性訟爭不斷升級,導致網路音樂秩序失衡。目前沒有一家網路音樂服務商不存在著作權問題,只是問題嚴重程度不同,行政投訴、民事訴訟不斷。

二是以獨家著作權形式使用網路音樂作品,不利於網路音樂產業的長期健康發展。主要是網路音樂服務商競相購買獨家著作權,導致著作權價格翻倍暴漲,網路音樂服務商之間的轉授權談判艱難,增加了網路音樂服務商的資金壓力。

違規懲罰

國家著作權局著作權管理司司長於慈珂透露,接下來著作權局對侵權盜版行為的打擊將更為嚴厲。 “以前我們都只是發個規章,而像《通知》那樣使用‘責令’字樣的還是第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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