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調整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的通知

公告

各區、縣級市人民政府,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完善本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居民醫保)制度,根據《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行辦法》(穗府辦〔2011〕24號)和國家、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要求及基本醫療保險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從2012居民醫保年度起,對本市居民醫保有關規定作如下調整:

全文

一、籌資標準調整如下:
(一)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40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12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280元/人·年。
(二)非從業居民:130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100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300元/人·年。
(三)老年居民:2000元/人·年,其中個人繳費1000元/人·年,各級政府資助1000元/人·年。
二、從2012年9月1日起,在校學生參保登記辦法調整為:
(一)本市各類中國小校全日制就讀的學生(以下統稱中小學生)統一由所在學校整體(含享受公費家屬統籌醫療的學生和農村戶籍學生等)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
屬於本市社會醫療救助金資助範圍的困難中小學生,以家庭為整體到戶籍所在街道民政及殘聯部門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手續。
(二)各類科研院所、高等學校、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及技工學校的在校學生(以下統稱大中專學生)及其本市社會醫療救助金資助範圍的困難大中專學生,辦理參保登記辦法仍分別按原規定執行。
三、在校學生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保費,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四部門《關於我省各類學校科研院所託幼機構代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費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43號)的規定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統一由參保學生所在學校代收代繳。
四、農村戶籍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後,憑參保證明材料到戶籍所在地辦理退出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手續,仍可按照戶籍所在地鎮、村集體對參加新農合人員的資助或補助辦法,享受同等優惠待遇。
原享受公費家屬統籌醫療的學生參加居民醫保後,其居民醫保與原公費家屬統籌醫療待遇的差異,按有關檔案規定處理。
五、參加居民醫保的人員就醫發生的住院及門診特定項目基本醫療費用,起付標準以上的部分,居民醫保基金的支付比例調整為:
首次參保繳費或居民醫保年度中斷繳費後重新參保繳費的,非從業居民和老年居民按三級醫療機構55%、二級醫療機構70%、一級醫療機構80%的比例支付;未成年人和在校學生按三級醫療機構65%、二級醫療機構80%、一級醫療機構90%的比例支付。
連續兩年及兩年以上參保繳費的,居民醫保基金的最高支付比例不得超過90%。
六、居民醫保費的徵收由地稅部門代徵調整為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負責徵收。
七、各級財政應當對各類學校、街道(鎮)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登記、保費徵收和宣傳培訓等經辦事務,給予適當的經費補貼,並納入各級財政年度預算。
八、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根據本通知的有關規定相應修改《廣州市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實施細則》。
九、本通知自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有效期屆滿,根據實施情況依法評估修訂。本市居民醫保現行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依照本通知執行。

實行日期

2012年9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4年。

解讀調整

調整一:醫保繳費模式改變
新規提高了政府資助及個人繳費標準(見右表)。與2008年剛啟動時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老年居民三類人群的政府資助分別提高300%、220%和100%;而個人繳費分別提高50%、25%、60%。以提高幅度最高的老年居民計算年均提高了10%左右。
廣州市人社局巡視員鄭玉華介紹,自2008年實施以來,政府不斷加大對居民醫保的投入,5年累計投入16億元(包括財政對每個參保人的資助和補足基金缺口)。財政資助占籌資總額的比例從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調整後財政投入仍將達到七成。新政調整後,居民醫保基金能達到基本平衡並略有結餘。
此外,居民醫保費征繳模式也有改變,由地稅部門改為由社保經辦機構負責徵收,實現城鄉居民參保繳費、經辦一體化。
調整二:在校學生整體參保
在校學生一度以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單位集中登記參保,後來改到街道參保。此次調整後,在校學生由所在學校統一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廣州市人社局醫保處有關負責人介紹,以學校和托幼機構為單位集中登記參保的2008年度,市中小學生參保率達到80%以上。但2009-2011居民醫保年度調整為街道登記參保後,參保登記率逐年下降,2011年市居民醫保年度中小學生參保率不足50%。
因此,政策調整為在校學生居民醫保費納入學校代收費項目。
廣州市人社局巡視員鄭玉華指,學校整體辦理居民醫保參保繳費手續,最佳化了參保登記流程,有利於提高參保積極性和參保擴面效果。更重要的是可防止街道辦理的遺漏或家長遺忘參保。
期盼:希望待遇進一步提高
此次調整曾在7月25日至8月13日徵求意見,記者從市人社局醫保處了解到,徵求意見中正面贊成意見占八成。通過的新政跟徵求意見稿相比內容基本沒變。
這次調整中老年居民的個人繳費漲幅最高,有老人家表示可以接受,但希望待遇進一步提高。“今年住院就花了10萬元,多少個800元才抵得上一個10萬元?”今年73歲的譚偉才說,參加醫保主要是為了“保平安”,像他今年共住院兩次,費用達到了10萬元,最後居民醫保基金支付了7.4萬多元。
困難人群不需繳費
有人擔心個人繳費調整後負擔不起,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於困難人群由政府資助參保,個人不需繳費。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及重度殘疾人員等困難群體,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保費由社會醫療救助金資助繳交。截至今年4月,已有4.08萬名困難居民享受了相關政策。
政府投入
仍將達七成
自2008年實施以來,政府不斷加大對居民醫保的投入,5年累計投入16億元(包括財政對每個參保人的資助和補足基金缺口)。財政資助占籌資總額的比例從2008年的44.05%提高到2012年的68.11%。調整後財政投入仍將達到七成。
政府資助
最少提一倍
與2008年剛啟動時相比,未成年人及在校學生、非從業居民、老年居民三類人群的政府資助分別提高300%、220%和100%;而個人繳費分別提高50%、25%、60%。
困難群體
政府幫繳費
低保人員、低收入家庭成員及重度殘疾人員等困難群體,個人應繳納的居民醫保費由社會醫療救助金資助繳交。
已經預繳
需補足差額
在《通知》出台前,已有參保人按2012居民醫保年度個人繳費標準預繳。對此,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通知》出台後,這部分已按2012年度繳費標準繳費的參保人員須及時按新標準補足個人繳費差額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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