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1945年8月2日,波茲坦會議結束時簽署了波茨坦協定(PotsdamAgreement),在條款中規定,同盟國將占領和管理德國,並劃定臨時性的德波邊界為奧德河-尼斯河線。根據波茲坦協定1.3.1款之規定:該協定將是臨時性的,一個對德和約將最終取代該協定,當一個足夠能達成此目的的德國政府建立後。"德國問題"隨後變成了冷戰的標誌之一,直到20世紀80年代後期,在建立一個統一的德國政府,以便於簽署條約最終解決德國問題上的努力取得了一些小的進展。隨著柏林圍牆的倒塌,和聯邦德國和民主德國的人民希望建立一個統一的,民主的,擁有完全主權的德國的願望變得明朗。德國人願意接受波茨坦協定,這使得相關的各方談判一個最終解決的方案變得可能。
1990年9月12日,最終解決德國問題條約在莫斯科簽署。也為同年10月3日的德國統一鋪平了道路。
內容
條約主要內容有:①統一後的德國領土包括聯邦德國、民主德國和整個柏林,兩德目前的外部邊界為統一德國的最終邊界。
②統一後的德國奉行和平政策,放棄製造、擁有和控制核、生物及化學武器並在三四年內將軍隊裁減至37萬。
③駐紮在民主德國的蘇軍於1994年底前全部撤出,在此之前,德國只能在這部分地區部署不屬北約的本土防禦部隊,美、英、法軍繼續留駐柏林;蘇軍撤完後,德國可在該地區部署隸屬北約的其他德國部隊,但不能攜帶核武器運載工具,外國軍隊、核武器及其運載工具不得在該地區駐紮或部署。
④統一後的德國加入北約,其內政和外交事務享有完全的主權,蘇、美、英、法結束它們有關柏林和整個德國的權利與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