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

2019年7月10日,教育部印發《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對進一步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學歷]高校實習管理工作做出規定。

基本信息

意見全文

教育部關於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的意見

教高函〔2019〕1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學校:

加強大學生實踐能力、創新精神和社會責任感的培養,是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養質量的重要內容。實習是高校實踐教學的重要環節之一。近年來,在高校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共同努力下,產學研融合不斷深入,大學生實習工作穩定開展、質量穩步提高。同時,部分高校對實習不夠重視、實習經費投入不足、實習基地建設不規範、實習組織管理不到位等現象仍然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人才培養質量整體提升。為進一步提高實習質量,切實維護學生、學校和實習單位的合法權益,現就加強和規範普通本科高校實習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充分認識實習的意義和要求

1.充分認識實習的意義。實習是人才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深化課堂教學的重要環節,是學生了解社會、接觸生產實際,獲取、掌握生產現場相關知識的重要途徑,在培養學生實踐能力、創新精神,樹立事業心、責任感等方面有著重要作用。

2.準確把握新時代實習的要求。當前,新一輪科技革命和產業革命奔騰而至,正在迅速改變著生產模式和生活模式。以數位化、網路化、智慧型化、綠色化為代表的新型生產方式,對產業運營、人力資源組織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高校必須堅持以本為本、落實四個回歸,積極應變、主動求變,把實習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強實習教學改革與研究,健全實習教學體系、規範實習安排、加強條件保障和組織管理,切實加強和規範實習工作,確保人才培養質量不斷提升。

二、規範實習教學安排

3.加強實習教學體系建設。高校要根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類教學質量國家標準》和相關政策對實踐教學的基本要求,結合專業特點和人才培養目標,系統設計實習教學體系,制定實習大綱,健全實習質量標準,科學安排實習內容。鼓勵根據實習單位實際工作需求凝練實習項目,開展研究性實習,推動多專業知識能力交叉融合。

4.合理安排實習組織形式。高校要根據專業特點和實習內容,確定實習的組織形式。各類實習原則上由學校統一組織,開展集中實習。根據專業特點,畢業實習、頂崗實習可以允許學生自行選擇單位分散實習。對分散實習的學生,要嚴格實習基地條件、實習內容的審核,加強實習過程指導和管理,確保實習質量。

5.科學制訂實習方案。高校要根據實習內容,按照就地就近、相對穩定、節省經費的原則,選擇專業對口、設施完備、技術先進、管理規範、符合安全生產等法律法規要求的單位進行實習。要打破理論教學固化安排,根據單位生產實際和接收能力,錯峰靈活安排實習時間,合理確定實習流程。

6.選好配強實習指導教師。高校和實習單位應當分別選派經驗豐富、業務素質好、責任心強、安全防範意識高的教師和技術人員全程管理、指導學生實習。對自行選擇單位分散實習的學生,也要安排校內教師跟蹤指導。高校要根據實習教學指導和管理需要,合理確定校內指導教師與實習學生的比例。

三、加強實習組織管理

7.抓好實習的組織實施。高校應當會同實習單位共同制訂實習計畫,明確實習目標、任務、考核標準等,共同組織實施學生實習。實習指導教師要做好實習學生的培訓,現場跟蹤指導學生實習工作,檢查學生實習情況,及時處理實習中出現的問題,做好實習考核。嚴禁委託中介機構或者個人代為組織和管理學生實習工作。

8.明晰各方的權利義務。高校在確定實習單位前須進行實地考察評估,確定滿足實習條件後,應與實習單位簽訂合作協定,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以及管理責任。未按規定簽訂合作協定的,不得安排學生實習。

9.加強學生教育管理。高校要做好學生的安全和紀律教育及日常管理。實習單位要做好學生的安全生產、職業道德教育。學生應當尊重實習指導教師和現場技術人員,遵守學校和實習單位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保守實習單位秘密,服從現場教育管理。

10.做好學生權益保障。高校和實習企業要為學生提供必要的條件及安全健康的環境,不得安排學生到娛樂性場所實習,不得違規向學生收取費用,不得扣押學生財物和證件。實習前,高校應當為學生購買實習責任險或人身傷害意外險。

11.加強跟崗、頂崗實習管理。跟崗、頂崗實習是培養套用型人才必不可少的實踐環節,各高校要科學組織,依法實施。嚴格學校、實習單位、學生三方實習協定的簽訂,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嚴格遵守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的規定,除臨床醫學等相關專業及實習崗位有特殊要求外,每天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每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44小時,不得安排加班和夜班。要保障頂崗實習學生獲得合理報酬的權益,勞動報酬原則上不低於相同崗位試用期工資標準的80%。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安排未滿16周歲的學生頂崗實習。

四、強化實習組織保障

12.健全工作責任體系。高校是實習管理的主體,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負責建立實習運行保障體系。教務部門是實習管理的責任部門,要組織開展實習教學改革與研究,建立健全實習管理制度,明確相關部門工作職責和工作流程,做好實習工作的檢查督導。各教學單位要會同實習單位落實管理責任,加強實習組織管理,做好安全及其它突發事件的風險處置。

13.加強實習基地建設。高校要不斷深化產教融合,大力推動實習基地建設,鼓勵建設滿足多專業實習需求的綜合性、開放共享型實習基地。要加強實習基地質量建設,充分發揮國家級工程實踐教育中心等高水平實習基地的示範引領作用,以國家級、省級一流專業建設帶動一流實習基地建設。要結合實習基地條件和實習效果,對實習基地進行動態調整。

14.推進實習信息化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加強實習信息化建設,建立實習信息化管理平台,實現校企雙方的實習需求信息對接,加強實習全過程管理。支持高校加強現代信息技術、虛擬仿真技術在實習中的套用,鼓勵開發相應的虛擬仿真項目替代因生產技術、工藝流程等因素限制無法開展的現場實習。

15.加大實習經費投入。高校要加大實習經費投入,確保實習基本需求。要積極爭取實習單位支持,降低實習成本,確保實習質量。

16.加強實習工作監管。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校實習工作的監管,重點監督高校本科生培養方案中實習環節設定是否科學合理、實習組織管理是否規範、學生安全和正當權益是否得到保障、實習經費是否充足、實習效果是否達到預定目標等。對實習工作紮實、實習教學改革與研究成效顯著的高校予以表彰。對實習過程中存在的違規行為及時查處,對監管不力、問題頻發、社會反響強烈的學校和地方,要約談相關負責人,督促其落實主體責任,並在一定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教育部

2019年7月10日

意見解讀

在高校和政府機關、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共同努力下,產學研融合不斷深入,大學生實習工作穩定開展、質量穩步提高。但與此同時,有些高校對實習不夠重視、實習經費投入不足、實習基地建設不規範、實習組織管理不到位等現象仍然存在。

意見提出,高校是學生實習管理的主體,學校黨政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在強化實習組織保障方面,高校要健全工作責任體系,加強實習基地建設,支持有條件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加強實習信息化建設。同時,高校要加大實習經費投入,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高校實習工作的監管。

針對高校實習管理的實際情況,意見推出了多項改革舉措,一是錯峰實習,結合實習單位實際,靈活安排實習時間,有利於解決長期以來高校扎堆實習,導致實習單位接收能力不足的突出問題。二是加強信息化建設,建立實習信息化管理平台,實現校企雙方的實習需求信息對接。三是支持虛擬仿真項目建設,對於難以實現現場實習的問題,開發相應的虛擬仿真項目替代現場實習。四是鼓勵開展研究性實習,推動多專業知識能力交叉融合,探索解決實習教學需求與實習單位需求相互脫節、大學生創新創業能力培養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脫節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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