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貫徹落實國辦發[2001]48號檔案精神態度堅決,措施有力,工作落實,學生軍訓工作已進入深入發展階段,呈現出良好勢頭。主要特點是:
(一)各級高度重視,組織領導有力。軍地各級把學生軍訓工作作為貫徹《國防法》、《兵役法》、《國防教育法》的重要途徑,作為全面推進學校素質教育和人才戰略工程建設的重要舉措,作為強化學生國防觀念、加強國防和後備力量建設的政治任務,列入議事日程,擺上重要位置,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各省對貫徹落實國辦發[2001]48號檔案進行了部署,制定了工作發展規劃,提出了具體要求。多數省成立了由省政府副省長、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下同)副司令員任正副組長,軍地有關業務部門領導參加的學生軍訓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會議,安排部署工作,研究解決問題,統一協調學生軍訓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多數市(地)和開展學生軍訓的高校也成立了學生軍訓領導小組,形成了自上而下的組織領導體系。北京、山西、上海、廣東、湖北等省還以省政府、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名義下發了學生軍訓工作具體實施意見,保證了學生軍訓工作有計畫、分步驟地順利開展。遼寧、天津、內蒙古、江蘇、重慶等省(直轄市)軍地主要領導對學生軍訓工作中的大事、難事親自過問,親自協調解決,還經常深入學生軍訓工作一線調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資料。北京大學、清華大學、蘭州大學、廈門大學、武漢大學、四川大學等高校把學生軍訓工作作為建設一流大學的重要措施來抓,這些學校的學生軍訓工作起步早、起點高,組織規範,效果明顯。
(二)建立工作機構,軍地齊抓共管。各省教育行政部門明確了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機構,多數省明確了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人員;各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都成立了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多數單位配備專人負責學生軍訓日常工作,為高校協調落實派遣軍官、幫訓部隊、訓練場地和槍枝彈藥。軍地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業務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強了業務指導和工作協調,保證了學生軍訓工作的順利進行。北京、福建、湖南、重慶等省(直轄市)軍地學生軍訓業務部門合署辦工,形成了軍地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為適應學生軍訓工作的需要,多數學校採取武裝部與學生處或其它部門合署辦公,即“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形式,部分學校單獨設立了武裝部,具體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組織計畫和日常工作,較好地發揮了職能作用。北京航空航天大學、北京交通大學、中央財經大學、東南大學、浙江大學、天津師範大學、蘇州大學、內蒙古農業大學等高校武裝部積極協調學校有關部門,按照有關規定,較好地落實了派遣軍官的有關待遇,為派遣軍官解決了教學、工作和生活中的一些實際問題。開展軍訓的高中也明確了學生軍訓工作的機構和管理人員,具體承辦學生軍訓工作。
(三)納入教學體系,學生軍訓步入正規。開展軍訓的高校多數將學生軍訓作為一門必修課列入學校整體教學計畫,納入學籍管理,計入學生學分,按照課程建設的要求,實行較規範的教學管理。多數學校能夠嚴格按照學生軍訓教學大綱實施軍事理論課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廈門大學、華南理工大學、中南大學、南昌航空工業學院、西安交通大學、貴州大學、長春工業大學和北京市八一中學、重慶市鳳鳴山中學、南昌市洪都中學等學校還積極嘗試軍事理論課課程建設研究和實踐,組織編寫教材,製作教學課件,取得了一批教學科研成果,促進了軍事理論課課程建設。
為促進學生軍訓工作的規範化,多數學校還制定了《學生軍訓守則》、《軍事課教學實施方案》、《學生軍訓考核標準》、《學生軍訓安全管理規定》等規章制度,對軍事理論課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中的思想工作、日常管理、教學保障、安全防事故等方面進行了系統的規範。為搞好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多數學校和承訓部隊在實施訓練前都制定了周密的訓練、保障計畫和緊急情況處置預案,並參照部隊的編成,成立學生軍訓團,加強了軍事技能訓練的規範化管理,保證了軍訓期間實彈射擊、野營拉練、交通運輸、飲食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杜絕了各種事故的發生。
(四)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派遣軍官的作用。開展軍訓的高校把軍事教師隊伍建設納入學校師資隊伍的總體發展規劃,部分高校已配備了3-5名軍事教師,並評聘了高級和中級職稱。為了儘快配備高校軍事教師,提高軍事教師的素質,滿足軍事理論課教學的需要,教育部從2003年開始在6所高校開設了高校軍事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班,提高了軍事教師的學歷層次和專業水平。一些省還組織高校和高中軍事教師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了軍事教師的軍事素質和任教能力。
各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和承擔高校軍事理論課教學任務的有關軍隊院校,按照總參、總政有關規定,嚴格把好派遣軍官的選拔、培訓、教學和任教能力等環節,使這支隊伍的結構不斷最佳化,素質不斷提高。國防大學、石家莊陸軍指揮學院、重慶通信學院、瀋陽炮兵學院、空軍指揮學院、海軍指揮學院、南昌陸軍學院等院校嚴格選派了一批教學經驗豐富、學歷較高的教員到高校擔負軍事理論課教學任務,取得了明顯的教學效果,受到了學校師生的好評。瀋陽、南京軍區和部分省軍區採取辦班培訓、送軍地院校深造等辦法,加強對派遣軍官的培養,提高了派遣軍官的素質。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和有關軍隊院校把派遣軍官管理納入幹部整體管理範疇,定期考核,量才使用。瀋陽、北京軍區根據總參、總政的有關規定為部分派遣軍官改套了專業技術職務,保留了教學骨幹,保證了派遣軍官隊伍的穩定。部分省軍區對不能勝任軍事理論課教學的派遣軍官進行了及時調整。
(五)加大經費投入,努力保證學生軍訓正常開展。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按照學校隸屬關係,採取將學生軍訓經費納入學校預算總定額的辦法,解決學生軍訓所需經費。貴州省在財政比較緊張的情況下,投入100餘萬元,為高校軍事教研室配備了必需的辦公設備和圖書資料。部分省還撥出專項經費,新建或擴建學生軍訓基地,推進學生軍訓向基地化訓練方向發展。遼寧省已規劃建設4個學生軍訓基地,所需建設經費已列入省財政預算;北京市投資2億多元,用於新建、改建、擴建7個學生軍訓基地;天津市多方籌措資金近3億元,用於學生軍訓基地建設和訓練、教學設施的完善配套,目前已有34個訓練基地具有承擔學生軍訓任務的能力;上海市投資13億元,建成了集科技、國防教育、學生軍訓於一體的東方綠舟國防教育基地。
(六)軍訓效果明顯,各界反應良好。學生通過軍訓,理想信念更加堅定,國防觀念進一步增強,愛國主義、團隊精神和革命英雄主義精神得到強化,組織性、紀律性不斷加強,意志品質受到磨鍊,吃苦耐勞精神和艱苦樸素的作風得到弘揚,綜合素質明顯提高,為培養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打下了堅實的基礎。學生們普遍反映,軍訓是自己一生中最難忘的經歷,不僅磨鍊了意志,提高了自理能力,增強了戰勝困難的勇氣,而且了解了軍隊和軍人,樹立了熱愛祖國、獻身國防的志向。學生軍訓工作已經在社會上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得到了社會各界的高度讚揚,贏得了學校廣大師生和家長的普遍歡迎。這項工作,已經收到了良好的教育、政治、國防和社會效益。實踐證明,開展學生軍訓是一件利國、利民、利軍的大事好事,其育人功能是其它教育形式不能替代的。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從檢查情況看,全國的學生軍訓工作形勢是好的,但發展還不夠平衡。主要表現在:高校的學生軍訓工作好於高中,省會城市好於中小城市,原軍訓試點學校好於新開訓的學校。目前,學生軍訓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是有些領導認識不夠到位。有些單位的領導沒有站在國家高素質人才培養和加強國防後備力量建設的高度來重視和抓好學生軍訓,只是把它作為一般性活動來搞,有的甚至把它看成是一種負擔,有的單位過多強調開展軍訓的困難和客觀原因,工作中缺乏主動性和積極性,組織領導不力。二是機構和人員不夠落實。有的省教育行政部門由於編制緊張,沒有確定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專職人員,不能集中精力對學生軍訓工作進行指導、協調、督促和檢查,工作上比較被動。個別軍區雖設立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但未配備工作人員;部分省軍區沒有按要求將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設在省軍區司令部,而是設在動員處或作訓處。由於省軍區動員處、作訓處本身的業務工作非常繁重,無力承擔學生軍訓的組織計畫、協調聯繫、檢查指導等任務。有的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參謀人員,經常被抽調去做其它工作,不能用主要精力從事學生軍訓工作。三是師資力量嚴重不足。目前,高校專職軍事教師和高中兼職軍事教師數量嚴重不足,整體教學水平還不夠高,還不能完全適應軍事理論課教學的需要;有的省軍區和軍隊院校沒有按編制員額配齊派遣軍官,甚至將派遣軍官員額挪用;少數派遣軍官還存在學歷不高,教學能力不強等問題,制約了學生軍訓工作的發展。四是軍事理論課教學不夠規範。部分高校和高中沒有嚴格按照學生軍訓教學大綱的規定和要求開展學生軍訓,存在“重技能訓練、輕理論教學”的現象。有的高校沒有把軍事理論課列入學校整體教學計畫,達不到36學時的標準;有的高校沒有把軍事理論課作為一門課程進行管理,用軍事講座代替軍事理論課教學,教學質量不高,效果不好。部分高中沒有按照要求開設軍事知識講座。五是學生軍訓保障不夠有力。學生軍訓經費是開展學生軍訓工作的重要保障。從檢查的情況看,中央部委屬高校落實相對較好,省屬高校落實不夠好,多數高中難以落實。為解決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場地不足的問題,部分省雖已新建、擴建了一些學生軍訓基地,但因經費投入有限,學生軍訓基地數量和規模還不能適應學生軍事技能訓練的需求。
三、對學生軍訓工作的幾點要求
國辦發[2001]48號檔案對學生軍訓工作的指導思想、方針原則、組織領導、工作機構設定、師資配備、派遣軍官管理和訓練保障等問題都作出了規定,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開展學生軍訓工作的重要指導性檔案。軍地各級要繼續貫徹落實檔案精神,切實把學生軍訓工作抓緊抓好,為此,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大學生軍訓工作的宣傳力度。軍地各級要進一步提高對學生軍訓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認識,要從貫徹落實《國防法》、《兵役法》和《國防教育法》的法律高度,從確保國家長治久安的政治高度,從為國家和國防建設培養高素質人才的戰略高度,重視做好學生軍訓工作,加大宣傳力度。重點宣傳開展學生軍訓工作的法律依據、政策規定、目的意義、地位作用等內容,營造關心和支持學生軍訓工作的良好氛圍。2005年是學生軍訓工作開展20周年,軍地各級要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特別是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新聞媒體,表彰宣傳一批典型,總結推廣一些先進經驗和做法。同時,要指導學校開展一些有意義的紀念活動,比如閱兵式、分列式、軍訓知識競賽、軍事比武、演講等,進一步擴大學生軍訓工作的影響,推動學生軍訓工作深入開展。
(二)加大學生軍訓工作機構和人員落實的力度。學生軍訓工作任務繁重,涉及面廣,組織協調難度大。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在明確學生軍訓工作機構的基礎上,要固定專人,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日常工作,以適應學生軍訓深入開展的新形勢。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的設立,要按照國辦發[2001]48號檔案的規定執行,軍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設在司令部動員(軍務動員)部,省軍區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設在司令部,獨立辦公。學生軍訓工作辦公室配備2-3人,所需員額從派遣軍官員額中調整解決。高校根據人武、兵役、人防和學生軍訓工作的需要,應設立武裝部。武裝部可單獨設立,也可與相關部門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個名稱。武裝部的人員配備,由高校根據所擔負的工作任務自行確定。軍地學生軍訓工作主管部門和高校武裝部是負責學生軍訓工作的職能部門,要不斷加強自身建設,搞好工作的謀劃指導,充分發揮職能作用。
(三)加大學生軍訓工作規範化的力度。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是推進學生軍訓工作規範化、制度化進程的前提和客觀要求。軍地學生軍訓工作主管部門和開展軍訓的高校、高中,要按照上級有關檔案精神,結合本單位實際,進一步制定和完善學生軍訓的工作聯繫、評教評學、安全防事故、派遣軍官管理、武器管理使用、監督檢查、訓練保障等規章制度;同時還要制定學生軍訓相關部門和人員的工作職責,要確保將學生軍訓列入教學計畫,納入學籍管理,計入學生學分,推動學生軍訓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確保學生軍訓人數、時間、內容、質量的落實。
(四)加大軍事教師隊伍建設的力度。建立一支政治強、業務精、作風硬、素質高的軍事教師隊伍,是保證軍事理論課教學質量的根本措施。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制定軍事教師隊伍建設發展規劃,明確軍事教師的配備原則、選配標準、培訓方式、考評辦法、管理使用等問題。高校要按有關要求設軍事教學機構,按照國家有關教師配備的規定和軍事理論課教學的實際需要,把軍事教師隊伍建設,納入到學校師資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認真選好、配好、培訓好,不斷提高他們的教學水平。當前,多數高校配備的軍事教師人數有限,仍不具備承擔全部軍事理論課教學任務的能力。這些高校要在充分發揮派遣軍官教學骨幹作用的基礎上,採取專、兼、聘相結合的方式,加強專職教師的配備,解決好軍事教師人數少與軍事理論課教學任務重的矛盾,以適應軍事理論課教學的需要。
派遣軍官是軍事理論課教學的一支骨幹力量。軍隊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派遣軍官的配備,沒有按照編制配齊的,要抓緊時間配齊,同時要嚴格標準、注重質量,切實選拔一批政治立場堅定,軍事素質較好,學歷水平較高,具有較豐富教學經驗的幹部,不斷最佳化派遣軍官隊伍的結構,提高派遣軍官隊伍的質量。要進一步加強派遣軍官的培訓,重點是要搞好本級培訓,未經培訓或培訓達不到要求的,不得任教。要加強派遣軍官管理,各有關單位要把派遣軍官隊伍建設納入本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整體規劃,統籌考慮,定期考核,對在學生軍事理論課教學中做出突出成績的,該獎勵的要獎勵,該使用的要使用,對不適應教學任務的或占用派遣軍官編制從事其他工作的要及時進行調整。要進一步加大派遣軍官教育的力度,把經常性思想工作與主動關心他們的切身利益,解決他們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實際困難結合起來,對個別優秀且達到編制職務最高等級的,要適時根據標準評定專業技術職務。2005年底以前,派遣軍官配備的數量要達到編制數的90%以上,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的要達到85%以上。
(五)加大學生軍訓工作保障的力度。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積極爭取地方政府領導的支持,逐步加大學生軍訓工作經費的投入。高校和高中要按照國辦發[2001]48號檔案規定,充分考慮到學生軍訓的特殊性,解決好學生軍訓所需的經費,確保軍事理論課教學和軍事技能訓練的正常開展。有條件的省和省轄市,根據學生軍訓任務的需要,要有計畫地新建、改建、擴建一批學生軍訓基地,逐步改善學生軍訓條件,實現學生軍事技能訓練基地化。民兵、預備役部隊訓練基地和省人武學校,在不影響民兵、預備役人員訓練的前提下,要積極承擔學生軍訓任務。軍區、省軍區(衛戍區、警備區)要切實保障好學生軍訓槍枝、彈藥,並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加強對學生軍訓槍枝、彈藥的管理使用和檢查指導,督促學校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對學生軍訓槍枝的技術狀況,要定期進行檢查,達不到技術要求的要進行維修,不堪用的要進行更換。軍訓期間配發給學校的軍訓槍枝,必須進行技術處理,使其不能進行實彈射擊。高校和高中,要按照民兵武器管理使用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訓練槍枝的管理,嚴格出、入庫手續和管理人員住庫值班制度;武器庫(室)建設要符合民兵武器管理的安全規定,嚴防學生軍訓槍枝丟失、被搶、被盜事故的發生,切實做到萬無一失。
教育部
總參謀部
總政治部
二○○四年十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