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迎接廣西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達標評估驗收工作的補充通知

自治區級評估驗收申報程式(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自治區級評估驗收。 (二)自治區教育廳確定評估驗收時間。 自治區級評估驗收工作程式(一)確定並派出自治區級評估驗收組。

桂教基教〔2010〕39號
各市、縣(市、區)教育局:
為做好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年評估驗收各項工作,我廳下發了《關於做好迎接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達標驗收準備工作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9號)和《關於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達標縣(市、區)評估工作規程的通知》(桂教基教〔2010〕17號),並召開了自治區評估專家培訓及動員會議,自治區級評估驗收工作即將開始。為進一步規範評估程式,現根據各地工作實際,將自治區評估驗收有關事宜補充通知如下:

及時完成市級評估驗收工作

除將原定3月份評估的縣(市、區)推遲到4月份開展以外,請各市教育局務必按照原擬定的自治區評估時間安排表,在自治區評估驗收前完成對所轄縣(市、區)的市級評估工作。

自治區級評估驗收申報程式

(一)市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自治區級評估驗收。各市完成對所轄縣(市、區)的市級評估工作後,要按照原擬定的自治區評估時間安排表,提前15天向我廳提交申請自治區級評估的報告,材料報送要求詳見附屬檔案。
(二)自治區教育廳確定評估驗收時間。我廳接到各市的申請報告後,提前7天將自治區評估驗收的時間安排及線路,通知評估驗收的縣(市、區)及其所在市教育局,和自治區評估驗收組專家。

自治區級評估驗收工作程式

(一)確定並派出自治區級評估驗收組。自治區評估組由8名專家組成,其中組長、副組長、聯絡兼資料員各1名,實行組長負責制,聯絡兼資料員同時負責評估組的後勤協調工作。評估驗收每個縣(市、區)的工作時間為4—5天時間。
(二)接送評估專家。評估驗收工作按批次進行,評估專家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地點集中,由受檢縣(市、區)統一派車接送。
(三)在受檢縣(市、區)開展評估驗收的工作流程。
1.提交材料。自治區級評估驗收組到達受檢縣(市、區)後,受檢縣(市、區)要及時向評估組提交評估紙質材料一式9份,材料要求詳見附屬檔案。
2.召開自治區評估匯報會。自治區評估匯報會時間為半天,由受檢縣(市、區)主持,定名為“××縣(市、區)創建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達標縣(市、區)評估匯報會”,參加會議的人員包括自治區評估組全體成員、市教育局領導、縣(市、區)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和教育局領導、縣教育局相關股室負責人、參加匯報的12所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會議議程包括:
⑴受檢縣(市、區)作自查自評報告(30分鐘以內);
⑵市教育局作市級評估審查意見匯報(15分鐘以內);
⑶受抽檢的12所學校校長作自查自評報告(每個學校匯報時間在10分鐘以內)。
3.現場評估。評估驗收組專家分組赴受抽檢的12學校進行現場評估,現場評估學校的時間2—3天,現場評估內容包括:校長答辯、開座談會、隨機訪談、巡查學校、查閱檔案等,具體安排由組長確定。
4.召開評估驗收反饋會。時間為半天,由自治區評估驗收組主持,定名為“××縣(市、區)創建自治區義務教育學校常規管理達標縣(市、區)評估驗收反饋會”,參加會議的人員包括市教育局領導、縣(市、區)政府分管教育的領導和教育局領導、相關的義務教育學校校長和教師代表。會議議程包括:
⑴自治區評估驗收組反饋意見。
⑵市教育局、縣(市、區)政府和教育局分別對評估的反饋意見作出表態。

其他事項

(一)自治區評估驗收組專家在受檢縣開展評估期間的交通、食宿及從指定集中地點到受檢縣的往返交通由受檢縣負責,評估專家從工作所在地到集中地點的往返交通費及評估必要的相關費用由自治區評估辦負責。
(二)嚴肅紀律。評估專家、接受評估的縣(市、區)及學校,要嚴格遵守廉政紀律,食宿接待一切從簡,堅決杜絕不正之風,凡在評估驗收工作有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核實,從嚴處理。
(三)正確處理好驗收評估和促進教育教學工作的關係。各地要做好科學安排,既要做好迎檢的各項工作,又要維持好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確保接收評估驗收和提高教育教學管理水平共同促進。
附屬檔案:申請自治區級評估驗收應提交的材料清單
廣西壯族自治區教育廳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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