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

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實施意見由貴州省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9日 印發,《實施意見》對做好當前形勢下促進就業工作提出了明確要求,通過對積極就業政策體系的豐富和拓展,為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加充分的就業提供政策動力。

基本信息

出台背景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指出,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要堅持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和積極就業政策,實現更高質量和更充分就業。在當前國際經濟格局調整,外部環境不確定性增加,國內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經濟轉型向高質量發展的條件下,2018年7月31日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提出了“六個穩定”的工作要求,其中第一穩就是穩就業,為保持就業局勢穩定,國務院出台了《關於做好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促進就業工作的若干意見》。貴州省在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基礎上,結合實際對政策進行了細化、對補貼標準進行了明確,提出了有針對性的具體措施,制定出台了貴州省的《實施意見》。

總體要求

把“穩就業”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實施更加積極的就業政策,發揮各方積極作用,將各項促進就業創業政策落到實處,確保就業局勢保持穩定。

主要內容

我省《實施意見》嚴格對標對表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以三突出、三提升為主線,通過支持穩崗、提升就業質量、鼓勵創業創新、提升勞動者素質、強化培訓、幫助困難群體等措施,把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落到實處。

(一)突出穩定企業崗位。通過加大企業穩崗補貼、失業保險費返還、加強對小微企業金融支持等措施,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的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進行幫扶,以維持企業正常經營和用工穩定,不出現規模性的集中裁員減員。一是明確穩崗補貼的返還比例和職工人數少於30人的小微企業的穩崗補貼申請條件。二是提出大力發展實體經濟,增強經濟發展吸納就業的能力,穩定就業規模,以確保城鎮新增就業不出現大幅下滑,城鎮登記失業率、城鎮調查失業率保持穩定。

(二)突出促進高質量就業。積極培育壯大新動能,釋放新動能帶動就業效應,推進城市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服務功能和就業吸納能力,實施鄉村振興計畫,拓展新型職業農民就業空間。一是推動能源、化工、菸酒等傳統產業改造升級,帶動工業企業擴大用工需求,增強吸納就業能力。同時,促進大數據、大健康、現代山地高效農業等五大新興產業骨幹企業發展壯大,創造新就業崗位。二是推進城市服務工程建設,發揮基礎設施建設工程對就業的拉動作用,提升城鎮對就業的吸納能力。三是支持鄉村特色產業發展,鼓勵網際網路等新型農業產業模式發展,擴大新型職業農民就業規模,擴寬農村就業渠道。四是落實政府購買基本公共就業創業服務制度,重點支持易地扶貧搬遷安置點、14個深度貧困縣、貧困發生率較高的羅甸縣及錦屏縣、20個極貧鄉鎮和2760個深度貧困村通過購買服務,充實公共就業服務工作力量,提高服務水平。

(三)突出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完善支持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引導返鄉農民工就業創業政策體系,落實就業援助、社會救助政策,為可能遭受失業風險的勞動者提供基本生活、醫療保險支持,織密織實社會保障安全網。一是建立完善促進農民工返鄉創業就業長效機制,支持引導返鄉農民工創業就業。依託東西部對口扶貧協作機制,加強與對口幫扶城市溝通,提高勞務輸出組織化程度。二是將就業見習補貼範圍由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擴展至16-24歲失業青年,對見習期滿留用率達到50%以上的見習單位,適當提高補貼標準,按最低工資標準的80%進行補貼。綜合考慮我省目前就業見習規模和人社部下達我省目標任務,預計補貼資金規模約4.2億元。三是推行用工調劑,穩妥分流安置職工。加大失業保險基金對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的扶持力度。四是對符合條件的生活困難下崗失業人員,給予臨時生活補助;對大齡、殘疾等就業困難的易地扶貧搬遷勞動力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按規定給予就業扶貧援助補貼。

(四)強化創業創新。通過加大創業擔保貸款貼息及獎補政策支持力度,支持創業載體建設,推動創業創新向更高水平更高質量發展,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倍增效應,擴大就業容量。一是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應優先為符合條件的小微企業提供低費率的擔保支持,提高小微企業貸款可獲得性,發揮小微企業對就業創業的帶動作用。二是加強創業載體建設,明確對創業帶動成效明顯的各類創業孵化基地的補助標準。三是將高校畢業生、就業困難人員、農民工、復員退伍軍人的一次性創業補貼標準統一到5000元,將場租補貼的標準提高到500元/月。四是將創業擔保貸款個人申請的最高標準由10萬元提高到15萬元,小微企業的最高申請標準由20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對創業擔保貸款基金運營管理機構,可按當年新發放貸款總額的一定比例給予獎勵,提升其工作積極性。

(五)強化勞動者素質提升。通過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計畫,支持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開展失業人員培訓、放寬技術技能補貼申領條件等措施,提升培訓對象的就業和職業轉換能力,應對經濟下行和結構調整可能帶來的失業風險。一是實施農民全員培訓計畫,不斷提升勞動者素質和技能水平,打造新型職業農民隊伍。二是鼓鼓勵困難企業開展職工在崗培訓,企業職工教育經費不足的,在規定時間內可按規定由就業補助資金予以適當支持。三是支持各類職業院校、普通高等學校等機構、企業承擔失業人員職業技能培訓或創業培訓,並在規定時間內對其中就業困難人員和零就業家庭成員按照40元/天的標準給予生活費補貼。四是在規定時間內,適當放寬企業技術技能提升補貼申領條件。

(六)強化責任、加強保障。明確各級政府要建立主要負責人牽頭工作機制,各部門各司其職、加強協作,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和財力水平合理確定享受政策的困難企業範圍、補貼標準,確保政策儘快落地。一是明確政府要承擔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由政府主要負責人牽頭、相關部門參與的工作機制。要求各市(州)要在本實施意見印發之日起30日內,制定實施細則。二是強化各部門在促進就業創業工作中的職責,加強溝通,形成合力。三是加強政策解讀,特別是加強基層人員的培訓,確保政策不折不扣,及時落地。四是落實國家從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由地方統籌納入就業補助資金管理相關政策,做好當前穩就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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