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通知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黑龍江省開發區最佳化整合的實施意見等3個檔案的通知
各市(地)、縣(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屬單位:
《關於黑龍江省開發區最佳化整合的實施意見》《關於黑龍江省支持開發區改革創新發展使用財政資金項目管理辦法》《關於促進金融服務開發區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已經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黑龍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8月9日
意見全文
關於促進金融服務開發區建設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見
為貫徹落實《中共黑龍江省委、黑龍江省人民政府關於促進開發區改革和創新發展的意見》(黑髮〔2018〕18號)精神,進一步拓寬全省開發區投融資渠道,不斷提升金融服務開發區建設的質效和水平,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強化信貸支持,推進間接融資
(一)加大信貸支持開發區建設的政策支持力度。鼓勵銀行機構特別是法人銀行機構制定實施支持開發區建設的信貸政策和績效考核辦法,在堅持商業原則及風險可控前提下,對開發區內分支機構實行差異化管理,適度擴大授信審批許可權。鼓勵開發區內銀行機構將吸收的存款主要用於服務開發區經濟發展。(責任單位:黑龍江銀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有關市〔地〕政府〔行署〕、有關銀行機構)
(二)加大對開發區基礎設施和重點產業發展的信貸支持力度。銀行機構要大力支持處於成熟階段、產業聚集效應良好、產業結構合理的全省各級各類開發區企業開展債權融資,加強信貸資金與產業政策、財政政策的協調配合,加大對開發區基礎設施建設、重點產業發展、園區企業固定資產、流動資金貸款、中長期貸款等方面資金投放力度。(責任單位:黑龍江銀監局、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省財政廳、有關銀行機構)
(三)加大對開發區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支持力度。各級政府可通過建立科技信貸風險補償資金、科技擔保基金、組建融資擔保公司或引進保險公司、風險投資、天使投資等第三方機構為開發區企業增信和融資,在此基礎上,金融機構要積極創新科技金融支持產品,完善創新符合科技型企業成長規律的信貸評價標準,形成省市(地)、銀行風險分擔機制,努力滿足科技型小微企業融資需求。(責任單位:省科技廳、財政廳、金融辦、有關市〔地〕政府〔行署〕、有關金融機構)
二、著力彌補短板,擴大直接融資
(四)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企業上市或在新三板和省內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掛牌融資。對總部和主營業務均在我省的開發區企業,在境內主機板、中小板、創業板首發和借殼上市,以及境外主機板、創業板首發上市(融資額2億元以上)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1000萬元;在新三板掛牌的,省級財政一次性補助200萬元。(責任單位:省工信委、財政廳、金融辦)
(五)進一步加大開發區優質上市資源培育工作力度。積極對接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和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加強對開發區擬上市(掛牌)企業的輔導和培訓工作。對接近上市(掛牌)條件的企業,要主動服務,深入企業幫助開展工作,明確工作計畫和推進時間表,確保如期完成企業上市(掛牌)各階段工作目標;對暫不符合上市(掛牌)條件的企業,要密切跟蹤了解企業發展狀況,及時幫助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推動其不斷做大做強,儘快啟動上市(掛牌)工作。(責任單位:省金融辦、科技廳、商務廳、黑龍江證監局、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六)支持開發區企業開展再融資和併購重組。註冊地在開發區的上市公司要利用好資本市場功能,提升資本運作能力,通過再融資等方式做大做強。鼓勵符合條件的開發區企業開展併購重組,通過出讓股權、增資擴股、合資合作等方式,引入各類資本。(責任單位:省金融辦、黑龍江證監局、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七)支持符合條件的開發區企業發行直接債務融資工具。推動開發區企業通過發行企業債、私募債、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超短期融資券、資產支持票據、項目收益票據等直接債務融資工具開展債券融資。對成功發行直接融資工具的企業,省級財政按照發行額給予2.5%的補貼,最高不超過500萬元。建立企業債券優質項目庫,加強對開發區運營企業和重點企業的指導,符合發行條件及時向國家轉報。(責任單位:省工信委、財政廳、發改委、金融辦、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證監局、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三、拓展資金來源,拓寬融資渠道
(八)適應開發區產業發展需要,豐富資金來源。鼓勵私募基金、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風險投資基金等各類社會資本加大對開發區的資金投入。充分發揮省工業投資基金、省科技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等各類產業和創業投資基金作用,對符合投向的開發區創新型企業給予資金支持。(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委、科技廳、財政廳、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九)支持開發區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完善區內基礎設施建設。同等條件下,在省級組織的PPP項目公開推介、安排PPP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投資補助時,優先考慮開發區建設項目。(責任單位:省發改委、財政廳、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十)探索設立開發區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有條件的開發區推動投融資平台與省科技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基金及其子基金、省工業投資基金等有政府出資的產業投資基金合作,設立開發區創業和產業投資基金,為開發區產業項目和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提供融資支持。(責任單位:省發改委、工信委、財政廳、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四、豐富金融市場主體,完善金融組織體系
(十一)支持各類金融機構在開發區設立分支機構。積極推動有條件、有意願的境內外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金融機構到開發區設立分支機構,開發區要為新設金融機構提供優質、高效配套服務。(責任單位:省金融辦,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十二)支持在開發區內依法合規設立各類地方金融組織。在同等條件下,對在開發區設立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擔保公司、典當行、商業保理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優先進行準入審批,支持開發區健全地方金融組織體系。(責任單位:省金融辦、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十三)加快開發區金融服務配套體系建設。支持開發區設立與金融相關的會計、審計、法律、資產評估、徵信機構、投資諮詢等中介服務機構,探索建立服務於各類金融機構和開發區企業的綜合性信息服務平台。支持專業金融服務機構創新經營模式和服務業態,開展多元化經營。(責任單位:省財政廳、審計廳、司法廳、金融辦、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五、推進金融創新,提升服務能力
(十四)加強信貸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金融機構要針對開發區企業融資需求,合理確定利率水平,積極開展股權、應收賬款、專利權等質押貸款業務,加強對開發區企業科技創新和技術改造升級的中長期金融支持,為開發區建設提供專業、高效、優質的金融服務。(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
(十五)大力加強綜合金融服務。金融機構要加強業務交流與合作,努力形成合力,共同支持開發區建設發展。創新銀行機構與證券、保險、信託和租賃等金融機構的業務合作方式,為開發區建設發展提供多元化、全方位金融支持。(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
(十六)鼓勵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在開發區先行先試。支持金融機構從開發區重點產業發展需求和企業特點出發,研究開發貼近市場、服務企業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金融機構要創新經營模式、改進服務流程,不斷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能力。(責任單位:人民銀行哈爾濱中心支行、黑龍江銀監局、黑龍江證監局、黑龍江保監局)
六、建立長效機制,強化組織保障
(十七)各級政府(行署)、各有關部門要切實提高對金融支持開發區建設重要意義的認識,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把引導、推動金融支持開發區建設納入重要工作日程。(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金融辦、有關市〔地〕政府〔行署〕)
(十八)各級政府(行署)、各有關部門要按照黑髮〔2018〕18號檔案和本意見要求,制定工作方案,落實工作責任,建立健全對金融服務開發區建設的政策激勵機制,多方聯動,同向施策,以高效、優質金融服務促進全省開發區快速、健康發展。(責任單位:省商務廳、科技廳、金融辦、有關市〔地〕政府〔行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