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中共中央組織部
通知內容
中共中央組織部轉發《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1994年6月21日)
近幾年來,中央國家機關許多部門黨組(黨委),在加強對機關黨委工作的指導方面,積累了一些好的經驗和做法。中共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經過調查研究,經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提出了《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意見》,對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主要任務、主要做法,以及機關黨委在黨組指導下積極主動地做好工作,工委與各部門黨組在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工作中的關係等重要問題,提出了明確的意見。
經中央領導同志同意,現將《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意見》轉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情況參照執行。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關於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意見
機關黨的建設,是整個黨的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完成機關各項任務,促進機關建設的重要保證。為貫徹落實黨章關於黨組指導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的工作的規定,加強黨組對機關黨的工作的指導,經商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現就中央國家機關各部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有關問題提出如下意見。
一、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主要任務
依照黨章對黨組和機關黨組織基本任務的規定,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主要任務是:
1 指導機關黨委根據新時期黨的建設的指導思想及工委的工作部署,結合本部門實際,加強和改進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全面履行機關黨委的職責,提高機關黨組織的凝聚力、吸引力和戰鬥力。
2 指導機關黨委搞好黨員、幹部的理論學習,教育和引導他們用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特別是用鄧小平同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武裝頭腦,指導工作。
3 指導機關黨委在本部門實現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過程中,組織黨員、幹部積極投身改革,協助行政領導完成各項任務,確保政令暢通,做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各項方針政策的模範。
4 指導機關黨委建立健全黨內監督制度,加強對包括本部門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的監督,協助行政領導搞好勤政廉政,加強各級領導班子的思想作風建設,提高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義。
5 指導機關黨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統戰工作,加強對機關工、青、婦等民眾組織的領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促進本部門機關的兩個文明建設。
二、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主要做法
根據近幾年的實踐經驗,黨組指導機關黨委工作的主要做法是:
1 將機關黨的建設作為黨組總體工作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列入工作議程,每年至少聽取機關黨委的兩次工作匯報,討論機關黨的工作,研究機關黨的思想、組織和作風建設中的重要問題,提出指導性意見。
2 發揮機關黨委在完成本部門各項任務中的協助作用,吸收機關黨委的專職書記或常務副書記列席黨組的有關會議,參加行政的重要會議和重大業務活動。部署工作時,依靠機關黨委做好宣傳、動員和組織民眾的工作。
3 切實加強機關黨委領導班子建設,選派一名部門黨員行政副職兼任書記,同時配好專職副書記;個別一時無合適人選兼任的,也要選配得力幹部擔任專職書記。
4 注意發揮機關黨委聯繫民眾、協調各方的作用,經常通過機關黨委了解幹部和職工的思想動態,以及對部門重要決策、改進工作、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等方面的反映和意見。支持機關黨委參與對黨組管理的黨政領導幹部的考核和民主評議,任免本機關的行政幹部要聽取機關黨委負責同志的意見。
5 黨組成員應以身作則,增強黨性,支持並積極參加機關黨的活動,自覺過好雙重組織生活,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接受機關黨組織的監督,發揮表率作用;支持機關黨委履行監督職責,督促各級黨員幹部特別是擔任黨內職務的領導幹部,認真執行機關黨委的決議,做好黨的工作。
6 按照有關規定,解決好機關黨委的工作機構設定、人員編制等問題;重視和支持機關黨務幹部的使用、培訓和交流;在經費、時間等方面為開展黨的活動提供必要的條件。
三、機關黨委要在黨組的指導下做好工作
黨組的重視和指導,是做好機關黨的工作的關鍵。機關黨委要在黨組的指導下,認真履行黨章賦予的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黨的工作,完成黨章規定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要緊緊圍繞黨組的中心任務和重要部署,安排好機關黨的工作,積極主動地完成黨組交辦的任務;深入調查研究,認真聽取黨員、幹部的意見和建議,為黨組和行政領導正確決策、改進工作、任用幹部當好參謀,提供服務;認真做好乾部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領導民眾組織積極開展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活動;協助黨組開好民主生活會,組織好領導幹部中心組的學習,促進各級領導班子搞好思想作風建設;積極探索新形勢下開展黨的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徑,健全和活躍黨內生活,切實加強和改進機關黨的自身建設;在召開重要會議、部署重要工作和組織重大活動之前,及時向黨組請示報告,取得黨組的具體指導和支持。
四、中央國家機關工委要與各部門黨組加強聯繫和協調,共同做好機關黨的工作
按照黨中央的規定,中央國家機關工委對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工作實行領導,各部門黨組對本部門機關黨的工作進行指導。
中央國家機關工委的主要職責是:規劃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建設,分類指導各部門機關、企業、事業單位黨的建設工作;指導各級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和黨員教育管理以及處以上幹部的理論培訓;指導各級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的監督,定期了解各部門黨員和民眾對部門領導幹部的意見,及時向黨中央反映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和問題;指導各級黨組織配合行政領導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統戰工作;負責各部門機關黨委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的審批、考核及培訓;領導中央國家機關黨的紀律檢查工作和工、青、婦等民眾組織的工作;完成黨中央交辦的其他任務。
在加強和改進中央國家機關黨的工作過程中,工委與各部門黨組應互相尊重和支持,著重在以下幾方面搞好協調配合:機關黨組織的機構設定、人員編制和幹部配備;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中心學習組和處以上幹部理論培訓等制度的落實;各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政治、思想、作風等方面情況的檢查和監督;經工委審議或審批的違紀黨員幹部的處理;機關黨委工作的檢查和考核,以及其他重要問題的研究解決。
工委和各部門黨組領導同志,要以適當方式加強聯繫,互通工作情況,經常就機關黨的工作交換意見。
(中國共產黨新聞網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