間接監督是指不直接具有法律效力,但他們可以按照法律條件向有權機關提出,通過有權機關對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的違法違紀行為予以糾正。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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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接費定額
間接費定額,是指與建築安裝施工生產的個別產品無關,而為企業生產全部產品所必需,為維持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所必須發生的各項費用開支的標準。間接費定額是建築安...
主要種類 項目內容 功能作用 制定原則 制定方法 -
審計監督
審計監督是保證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協調發展的必要手段,也是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必要保證。隨著中國經濟國際化程度的提高,審計監督無論是方式還是內容都面臨...
概述 意義 反思 創新對策 範圍 -
間接民主
間接民主(Indirect/ Representative democracy),又稱為“代議制民主”, 即人民通過其代表來進行統治,而不是直接進行統治...
直接民主VS.間接民主 -
會計監督
會計監督,是指單位內部的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依法享有經濟監督檢查職權的政府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成立的社會審計中介組織,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經...
定義 簡介 基本含義 內容 作用 -
間接投資
間接投資是指投資者以其資本購買公司債券、金融債券或公司股票等,各種有價證券,以預期獲取一定收益的投資,由於其投資形式主要是購買各種各樣的有價證券,因此也...
主要形式 間接投資 -
工商行政管理監督
工商行政管理監督是指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賦予的行政權力,對市場經濟活動中的不正當競爭行為實施強制性管理,以保證《反不正當競爭法...
工商行政管理監督的內容 工商行政管理監督的性質 工商行政管理監督的特點 -
間接管理
間接管理是國家主要通過制訂指導性計畫、運用經濟槓桿、簽訂定貨契約等形式對企業生產經營活動進行控制、調節、監督的管理方式。企業是相對獨立的經濟實體。國家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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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
2010年8月,中國證監會正在積極推出《上市公司監督管理條例》(下稱《條例》)。其目標指向即要通過建立全面的內控體系,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簡介 主要看點 配套法規 立法方向 立法意義 -
執行監督
執行監督有廣義和狹義之分。廣義的執行監督是指對執行程式或執行工作的監督,包括國家權力機關的監督,當事人及利害關係人的監督,媒體的監督,法院內部的監督和法...
釋義 方式 監督體系 執行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