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陽縣交通運輸局

行政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交通運輸業發展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縣公路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縣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統計和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承擔戰備支前運輸的有關工作。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和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維護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的平等競爭秩序;調控和平衡全縣交通運輸運力;引導交通運輸行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指導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的發展,發揮交通運輸行業協會的功能和作用。
(四)負責全縣公路、水路的運政、路政管理,統一管理城鄉公路客貨運輸(含小轎車定線客運和旅遊客運、汽車租賃、特殊物資運輸);管理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加強交通運輸服務業的管理,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五)負責縣屬公路、水路交通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工程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縣重點公路、水路交通工程建設及客貨運輸站場的管理。
(六)負責全縣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駕駛員培訓的行業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工作的行業管理。
(七)負責起草交通運輸專項法規和規章草案;開展全縣交通行政執法監督、檢查。
(八)貫徹交通運輸業科技發展規劃和技術經濟政策;監督實施交通運輸技術標準和規範;組織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發展的重大科技項目攻關和成果推廣,指導重大技術引進和創新工作。
(九)協調交通運輸行業利用外資、開展國際交通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等涉外工作;管理涉及全市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與國際組織間合作的有關事宜。
(十)負責全市水上港航監督、船舶檢驗、船員培訓考核及交通安全管理和船舶維修市場管理。
(十一)承辦縣委、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科室

辦公室

主要職責:
組織協調局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息、督查、會務、接待、信訪、提案、檔案、史志、綜治、計生、績效目標考核和後勤行政管理、人事管理、財務管理、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負責綜合全縣交通運輸工作情況和工作總結,管理交通涉外事務;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負責機關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的有關工作;負責局黨組中心組學習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宣傳、統戰和工、青、婦工作。

規劃科

主要職責:
負責縣組織實施的公路建設的立項、預算、工程可行性報告的初審和報批工作;承擔全縣交通運輸業發展研究;編制交通運輸中長期發展規劃、專項規劃及年度計畫,並對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承擔交通建設大中型項目的行業審查和報批工作;承擔交通建設項目後期評價工作;承擔交通環保、外資引進和交通運輸業規劃和統計工作;培育和規範公路和城市客運和公交運輸市場,綜合平衡全縣交通運力整體發展規模,負責項目建設前期各種資料管理工作。

基建科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交通建設技術管理的方針、政策、法規,負責縣屬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管理和建設管理;指導協調所轄交通建設項目的工程進度、竣工驗收和決算核查工作;指導公路建設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交通運輸政策法規的貫徹執行和監督檢查;指導交通運輸業的法制建設和政策研究,擬定交通運輸立法規劃和計畫;組織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起草、論證、審查和報批;參與有關法規草案的研究修訂工作;負責本縣交通運輸地方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清理、彙編工作;負責交通運輸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及備案工作;負責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審查及備案工作;歸口管理運政、路政、港政執法監督工作,負責交通運輸法規政策諮詢、行業法律事務、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交通運輸系統的法制宣傳教育及培訓工作;參與交通運價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下屬機構

地方海事處

主要職責:
負責有關水上安全監督,船舶檢驗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操作規程在我縣轄區內的貫徹執行;按分級管理的原則組織調查處理水上交通事故和船舶污染事故;負責船舶港務費、船舶檢驗費等規費的徵收、解繳工作。

公路養護管理所

主要職責:
(1)負責全縣列養公路養護的組織實施和協調。
(2)參照國家和省、市級的公路等級技術標準、規範操作規程對公路進行養護。
(3)根據上級資金安排,制定本年度大、中修計畫,組織實施列養農村公路小修、中修、大修及水毀搶險工程,並對工程技術、質量進行監督管理。
(4)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貴州省公路路政管理條例》和《貴陽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農村公路的路政管理。
(5)負責指導、檢查、督促鄉(鎮)抓好轄區內農村路政管理工作。
(6)負責公路運輸超限超載治理等工作。
(7)完成縣交通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交通運輸管理所

主要職責:
1、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與資質管理;
2、道路運輸從業人員資格管理;
3、道路運輸經營監督與違章經營處罰;
4、道路運輸質量糾紛調解;
5、道路運輸行業調查與統計。

航務管理所

主要職責:
貫徹執行國家水路運輸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中華人民共和國水路運輸管理條例》、《水路運輸管理實施細則》、《貴州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等法律法規的貫徹和實施;負責轄區內港口經營管理與航道管理及維護工作;負責對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開業審批;檢查水路運輸企業、各種運輸船舶對各級水路運輸主管部門下達的運輸計畫的執行情況;及時匯集和發布水運技術、經濟信息,為水路運輸企業和各種運輸船舶提供諮詢服務;維護運輸秩序,協調解決水運業之間、運輸船舶和港埠企業之間的矛盾糾紛,查處重大水路客、貨運輸事故;負責對貨物港務費船舶停泊費等的計收和使用管理。

公路質量監督管理所

1.負責全縣公路建設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2.負責公路建設試驗檢測工作。
3.負責全縣公路建設社會監理人員的資質、工作監督。
4.負責全縣公路建設的中間交工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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