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開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

開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負責質量、計量、標準化、認證認可、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等項工作的職能部門,局機關內設13個科室,分別是: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計畫財務科、政策法規宣傳科、質量科、產品質量監督科、標準化科、計量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科、紀檢監察室、代碼辦、認證認可監管科和機關黨委。直屬單位3個,分別是開封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稽查大隊、開封市質量技術監督檢驗測試中心、開封市纖維檢驗所;六個區局,分別是順河區分局、開發區分局、金明區分局、鼓樓區分局、龍亭區分局、禹王台區分局。

地址:開封市第七大街與晉安路交叉口向南300米路東

郵編:475004

單位職能

市 質量技術監督局主要工作職責有以下11項:1、負責貫徹執行國家、省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2、負責全市質量管理工作,組織制訂質量振興規劃和政策措施,對重大質量事故組織調查,分析並提出整改意見,推廣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對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進行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3、管理全市產品質量認證、質量體系認證工作;4、統一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制定、督促年度定期監督檢驗計畫的落實與實施,組織對產品質量的監督與檢查,依法管理質量檢驗機構,落實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5、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稽查工作,依法查處、打擊生產假冒偽劣產品行為;統一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投訴仲裁工作,受理技術監督投訴、調解和仲裁質量、計量糾紛;6、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監督標準的貫徹執行,推行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組織實施管理全市統一代碼工作;負責商品條碼的推廣套用和管理工作;7、統一監督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組織量值傳遞,確保國家量值的準確統一;組織計量認證;監督管理全市製造、進口、使用的計量器具,推進計量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8、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監督工作;對鍋爐壓力容器實施進出口監督檢查;9、指導、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對社會提供公正數據的計量測試機構和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審查認可、計量認證和監督;10、歸口管理與標準、計量、質量有關的技術法規的備案工作,負責系統和專業的技術監督業務培訓工作;11、承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它質量技術監督管理職責。

部門領導

局 長、黨組書記:孔 羽

副局長、黨組成員:韓長奉

副局長、黨組成員:楊建民

副局長、黨組成員:施保民

副局長、黨組成員:婁洪錄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張本亭

副調研員:蔡繼國

副調研員:郭東懷

檢測中心主任:郭弘毅

稽查支隊隊長:惠 莉

副調研員:喬 江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處理機關日常政務,承擔有關檔案的起草、綜合性會議的組織、文秘、機要、檔案、政策研究、信息、保密、 政務公開、信訪和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宣傳報導和新聞發布工作。

計財科

組織實施全市系統計畫、財務和基本建設的管理制度;編報系統預決算並下達預算;

人教科

負責本系統組織人事及老幹部工作。

法制科

負責宣傳貫徹執行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質量技術監督知識的培訓和全員普法教育;行政執法人員行政行為的督察;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案件的移送、案件的訴訟和訴訟案件的應訴、答辯工作。

質量科

組織實施全市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指導全市質量管理工作;2、組織實施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3.推廣先進質量管理經驗和方法;4、組織實施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5、組織全市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整改意見;6、編制並組織實施全市質量認證工作規劃,管理全市質量認證工作;7、依法監督和規範認證市場,監督管理相關的認證中介服務和技術評價活動;8、承擔國家實施強制性認證與安全質量許可的監督管理工作;9、承擔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10、全市質量專業資格報名、培訓、資格審查工作;

監督科

產品質量監督檢驗;《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省級發證受理及獲證後企業後續監管工作;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監管工作。

標準化科

貫徹國家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和規章,組織並監督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的實施;負責企業標準的備案工作;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指導企業建立健全企業標準化體系和採用國際標準、國外先進標準等企業標準化工作;組織協調開展本轄區農業標準化、服務標準化工作;管理本地商品條碼工作。

計量科

計量科負責組織實施國家計量法律、法規;推行法定計量單位;建立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管理全市量值傳遞、強制檢定和比對工作;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市場計量行為;監督管理計量檢定機構、社會公正計量機構及計量檢定人員的資格;監督管理校準、檢測、檢驗實驗室的工作;對全市工業計量工作進行指導;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特種設備監察科

1、綜合管理本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2、負責特種設備有關法律、法規、安全技術規範在本市的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工作;3、受理本市內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工程施工告知接受和特種設備使用註冊登記工作;4、負責本市特種設備的動態監督管理和特種設備事故預防和監控工作,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和統計分析、上報;5、負責本市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資格考核和管理工作;6、對本市各縣區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工作和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檢驗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7、履行《條例》賦予(地)市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的其它監督管理職責。

食品科

1、實施生產加工領域生產許可;2、按照省局、市政府、市局黨組要求組織協調食品安全監管相關工作,並配合督導組檢查督導。

機關黨委

負責系統黨建及精神文明創建,指導系統工、青、婦工作。

紀檢監察室

監督、檢查全市系統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情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上級領導機關有關決策情況;監督檢查市局黨組及班子成員維護黨的政治紀律,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和廉政勤政情況;協助市局黨組組織協調全市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督促檢查全市系統反腐倡廉各項工作的落實;負責調查全市系統監察對象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受理對監察對象的檢舉、控告,受理監察對象的申訴。

代碼辦

1、依法貫徹執行國家、省組織機構代碼管理的法律法規及規章;2、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的日常管理工作;3、負責各組織機構的賦碼、代碼證書的發放、組織機構代碼信息資料庫的建立與維護;4、保證代碼信息系統的正常運行;5、積極推廣組織機構代碼的套用,滿足社會的需要;6、協調與代碼套用部門及批准成立、核准登記部門的聯繫,確保代碼工作全面推廣;7、負責縣局代碼工作的指導與管理。

下屬機構

監督檢驗測試中心

建立、保存、使用本地區公用計量標準,承擔量值傳遞、強制檢定、仲裁檢定、委託檢定、非強制檢定和測試任務;承擔與本地區經濟發展相適應的質量檢驗任務和適應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需要的監督檢驗任務 。

稽查大隊

根據國家質量技術監督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本轄區內食品、農貿、建材、計量器具及特種設備等進行監督檢驗,查處違法行為並進行行政處罰;受理上、下級或跨地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轉交、移交本局的行政案件、受理對違反技術監督法律、法規行為的舉報。

特種設備檢驗所

承擔本轄區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客運索道、遊藝機和遊樂設施、防爆電器等特種設備的質量安全監督檢驗工作。

纖維檢驗所

承擔本轄區纖維及其製品的質量檢驗和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轄區纖維及其製品質量的監督檢驗、仲裁檢驗、委託檢驗和公證檢驗等工作。

鍋爐壓力容器檢驗所

承擔本轄區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製造過程的產品安全質量和安裝、修理、改造、使用等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工作;承擔在用設備的定期檢驗工作。

法律法規

主要依據以下法律法規履行質量監督檢驗檢疫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原產地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 《工業產品許可證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實施條例》 《國際航行船舶進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口岸檢查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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