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生平
美國美學家、哲學家,新自然主義美學的創 始人與主要代表。他認為傳統美學只是思辨哲學的一個分支,對藝術實踐毫無益處。主張建立一種能套用於大眾、同藝術實踐相結合的“科學的美學”。
主要著作
門羅的主要著作有《美學中的科學方法》(1928)、《論美學之轉化為科學》(1956)、《藝術教育、藝術教育的哲學和心理學》(1956)、《藝術中的進化》(1963)等。
視美為價值
門羅視美為價值,這種價值是通過審美經驗產生的,從而藝術被確定為材料改組的活動,其目的在於創造出一種除審美價值以外本身還包括許多其他方面(如認識、道德、政治、教育等等)的經驗。他還研究了藝術種類和風格演化的相互作用。他把形式——藝術作品中感性材料的組織方式——看成審美評價的決定性標準,把關於形式的學說同知覺心理學聯繫起來。他認為,藝術作品是形體結構和審美形式的統一,它對知覺、對情感上的評價反應起刺激作用,不同的人對情感評價的反應是不一樣的。門羅把研究形式和形式形成的問題作為自己的經驗美學的中心,從這一角度來研究藝術形態學,在藝術形態學中提出了一系列區別藝術種類的分類原則。但他忽略了形式與藝術的內容相結合的問題,這種分類法完全是形式上的。在倡導美感和藝術是一種自然現象,美學應成為一種自然的科學的同時,他為“科學的美學”制定了一套描述的實驗方法,要求對美學現象加以純粹的觀察和客觀地描述。另外,門羅還提出了審美教育綱領,旨在了解藝術世界和培育精神發達的社會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