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位於北京市豐臺區區境西部,永定河西岸,距天安門19千米。
東與宛平地區辦事處相鄰,南與房山區長陽鎮接壤,西接雲崗街道,北與石景山古城街道和門頭溝區永定鎮交界。
歷史沿革
元代稱澤畔店,明代形成長店和新店2個村落,清代長店於新店連線,稱長新店,後衍化為長辛店,當地人俗稱“新店”。
長辛店鎮形成後,隸屬於順天府宛平縣。
民國初年,改隸京兆尹宛平縣。
1928年北京改為北平特別市,原京兆地方所屬各縣一律劃歸河北省。長辛店鎮為宛平縣2區駐所,宛平八鎮之一。
1937年,因宛平縣署遭戰火毀壞,宛平縣署遷長辛店鎮老爺廟。
1948年12月長辛店鎮解放後,設立北平市第18區政府。
1949年1月設長辛店鎮公所。
1950年與豐臺區合併為12區,後更名為豐臺區。
長辛店設鎮政府,1954年改為長辛店鎮辦事處。
1974年4月將朱家墳街道辦事處所轄朱家墳1—5里、張家墳等居民區劃入。1990年11月撤鎮,改稱長辛店街道辦事處。
1996年,面積58平方千米,人口10萬人,轄張家墳、二老莊、北崗窪、趙辛店、趙辛店二、南牆縫、合成公、車店口、火神廟、祠堂口、西峰寺、曹家口、謝家大院、教堂胡同、北關、京石、東山坡、東山坡一里、東山坡二里、農校、陳莊、扶輪、楊公莊、東南街、崔村、通信工廠、裝工院、玉皇莊、玉皇莊二、杜家坎、杜家坎一、杜家坎二、杜家坎三、朱五里、朱西山坡、西平房、新樓、老樓、北宿舍、東一、東二、二七西山坡、光明樓、勝利樓、南自建、崔二里、三角地、三大棟、建設一里、建設二里、建設三里、二七西峰寺、崔一里、十四棟、東河沿、博蘭特等60個居(家)委會。
2002年末,面積58平方千米(一說面積46.63平方千米),居民7.9萬人,轄南牆縫、合成公、東山坡、北關、西峰寺、陳莊、東南街、崔村二里、建設里、光明里、玉皇莊、裝甲兵工程學院、杜家坎、二七車輛廠、張郭莊、槐樹嶺、蘆井、朱家墳南區、朱家墳北區、趙辛店、北崗窪、張家墳、朱家墳西山坡23個社區,辦事處駐長辛店公路街甲12號,郵編100072。
2006年末,面積46.63平方千米,人口15.58萬人,轄23個社區。
2010年,宛平城地區辦事處管轄的京周公路以東,京石高速公路以西,南至第二水泵廠,北到杜家坎環島的區域劃歸長辛店街道。
行政區劃
2011年轄23個社區。
【2011年代碼及城鄉分類】110106011:
~001 111南牆縫社區
~002 111合成公社區
~003 111東山坡社區
~004 111北關社區
~005 111西峰寺社區
~006 111朱家墳南區社區
~007 111朱家墳西山坡社區
~008 111朱家墳北區社區
~009 111張家墳社區
~010 111趙辛店社區
~011 111北崗窪社區
~012 111崔村二里社區
~013 111裝甲兵工程學院社區
~014 111建設里社區
~015 111東南街社區
~016 111陳莊社區
~017 111光明里社區
~018 111杜家坎社區
~019 111玉皇莊社區
~020 111二七車輛廠社區
~021 111張郭莊社區
~022 111槐樹嶺社區
~023 123蘆井社區
~024 111裝技所社區
( 以上參考資料來源 )
領導成員
長辛店街道工委副書記
陳國新,女,漢族。長辛店街道工委副書記兼紀檢書記,負責社區黨建、精神文明、科協、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組織部、 宣傳部、紀檢監察。
長辛店街道工委副書記
張中朝,男,漢族。
負責民族宗教、矛盾排查、信訪維穩工作,分管工會、團委、婦聯、工委辦。長辛店街道辦事處武裝部長
王文遙,男,漢族。 負責安全生產、610、徵兵、流動人口管理、司法工作,分管武裝部、綜治辦、司法所。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劉勇,男,漢族。分管社保所、勞動科。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鳳華,女,漢族。分管文教科、計生辦。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福強,男,漢族。分管民政科、殘聯、信息、外宣、協助主任抓行政效能建設。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助理調研員董學儉,男,漢族。
分管社區辦。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助理調研員
張永剛,男,漢族。
分管城管科、綠化辦、城管分隊。
機構設定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工委辦公室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辦公室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監察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文教衛生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勞動和社會保障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組織部(加掛宣傳部牌子)·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工會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財政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社區管理工作辦公室(加掛居民
科牌子)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城管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綠化辦公室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民政科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 長辛店街道計生辦 ·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社區中心
工作思路
長辛店街道工委、辦事處以“抓安全、保穩定、保發展”九字方針貫穿工作始終,鼓實勁、辦實事、求實效,形成開拓創新、全面發展的整體工作態勢。全年強化“亮點工程”建設,建設朱雲路精品街,積極爭取多方支持,從美化、綠化、硬化、亮化等方面進行改造,突破“難點”工程建設,地區各大單位共同出資20萬元,組建了長辛店交通城管協管隊,16人分4組8個點,對大單位門前及重點地區和機動車亂停放、亂設攤點等突出問題實行全日制監督管理,為地區單位、部隊的建設和發展創造良好的外圍環境;年內與14個社區共同完成492名無業育齡婦女體檢建檔工作。全年為地區居民辦理新建、翻建46戶;翻建99間、面積1732.04平方米;新建59間,面積1072.7平方米;完成9100平方米的拆違任務;對外來人口聚集地進行大規模的清理整治,穩定了社會秩序。結合“考評爭創”活動,加大行政效能監察力度,建立“社區組織考評辦事處機關各科室的辦法”對街道全年擬辦11件實事和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立案監察,確保工作到位。
城市建設
1、道路及交通:長辛店境內現有8條主要道路和49條胡同。境內有京九鐵路、京廣鐵路、京周公路、京石高速路、大灰廠路、朱雲路、長興路、二七機車廠路等路段。途經309、310、327、329、339、391、624、759、917、937、964、971、983、984路公車。
2、居民區建設:長辛店街道的居民區分為五大片:大街、朱家墳、橋西、槐樹嶺、張郭莊,共有社區居委會23個,轄區人口7.9萬 ,歷史上居民多以經商為業,人口結構較為穩定,以世代居住於此的本地人居多。是一座近代鐵路工業重鎮,轄區內有北京二七機車廠、二七車輛廠、二七通信工廠、北方車輛製造廠、北方車輛研究所等單位155家,駐軍部隊有裝甲兵工程學院、63963部隊、57046部隊、總參51所八一軍體大隊等12家軍事單位。
3、綠化建設:轄區內植物多以北京楊、白毛楊、國槐及常綠樹木為主,年增加綠地10000平方米;植樹1.65萬棵;種植花卉4.7萬株,已建成花園式單位13個。
4、商業區:現有長辛店大街、朱家墳、橋西、張郭莊和槐樹嶺商業區。
5、通信建設:原僅有816支局,增加了8330、8380、8384、8386、8387、8388局、鐵通5113、5115局及小靈通基站,覆蓋住整個長辛店地區。
6、地區水資源:有日供水能力為4.3萬立方米的自來水廠水廠。境內的河流有:九子河、牤牛河。
7、市政及環境建設: 完成2個精品街的建設,總計鋪路三條近4000平方米,共完成鍋爐改造28台,煙囪加裝了油煙淨化裝置,從根本上治理大氣污染。
職責職權
長辛店街道辦事處是區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受區人民政府領導,依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在本轄區內行使政府管理職能。其主要職責職權是:貫徹執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市、區人民政府的決定、命令,完成市、區人民政府部署的各項任務。
1、對轄區內的城市管理工作履行的職責是:負責居民區、街巷胡同的環境衛生和綠化美化的管理工作,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愛國衛生運動,落實“門前三包”責任制;組織和監督對違法建築、違法占用道路、無照經營以及違反市容環境衛生、綠化管理規定行為的查處工作;領導、指揮地區城市管理監察分隊的行政執法工作;配合市、區環境保護部門監督環境污染項目的治理;協同建設主管部門監督施工單位依法施工,防治施工揚塵、擾民;配合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做好居民工作,維護施工秩序;對居住小區的物業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檢查;協調並監督檢查公安、工商、稅務、環境衛生、綠化、司法、房管等職能部門派出機構或專職人員的行政執法工作。
2、對轄區內社會管理工作履行的職責是:向轄區內機關、團體和企業事業單位布置地區性、民眾性的工作任務,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組織單位和居民開展多種形式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創建活動;制定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並組織落實;負責外來人口以及向外來人口出租房屋的綜合管理;負責婚姻登記管理、計畫生育、統計、紅十字會、人民調解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勞動就業工作;負責擁軍優屬、民兵預備役、徵兵、人民防空等工作;維護老年人、婦女、未成年人和殘疾人的合法權益。
3、對社區建設和社區服務工作履行的職責是:制定社區建設發展規劃,落實社區建設的各項任務;參加轄區內新建居住去配套公共設施的驗收工作;對未按規劃要求落實配套公共設施或者建設質量存在問題的,有權提請規劃、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予以糾正;制定轄區社區發展規劃,發展社區服務設施,合理配置充分利用社區服務資源;組織社區服務志願者隊伍,動員單位和居民興辦社區服務事業;興辦社會福利事業,做好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等社會保障工作。
4、對居民工作履行的職責是:指導社區居委會工作,及時向上級反映居民的意見和要求;對居民進行法制和社會公開展民眾文化、體育活動和社區教育、衛生工作、普及科學常識。
5、對區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實施監督考核的職責是:組織轄區內單位和居民對區政府職能部門派出機構或專職人員的工作進行民主評議,並將考核結果向區政府和主管部門報告,作為對派出機構負責人或專職人員進行任免、調動獎懲的依據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