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白山文學雜誌社

長白山文學雜誌社隸屬於通化師範學院,鼓勵學生積極投稿,確定選擇發表積極向上,樂觀進取,能夠展現大學生積極的精神風貌的文章。


長白山文學雜誌社簡介
……正值學院評估的關鍵時期,做為通師學子的我們有感於使命的重大,院興我興,本社致力將通師的風采呈現於讀者面前。
在雜誌社成立之初,在上屆社長鄒寶吉的帶領下,各社長恪盡職守,明確自己的定位,積極回響和配合社長的工作,不斷完善和充實社團的組成。邀請了著名的書法家齊玉華先生為本刊題詞並計畫邀請其為學生進行書法講座,鼓勵學生積極投稿,確定選擇發表積極向上,樂觀進取,能夠展現大學生積極的精神風貌的文章。
經過將近一年的發展已經逐漸走向了成熟,各組織機構部門也已經有了長足的發展,經過院團委的指導,本社新一屆組織領導成員研究決定本社將面向全院學生,群策群力,努力將本社團建設為全院有影響力的社團。同時本社也會本著實事求是,不好高務遠,全心全意為學生服務,今年正值學院評估的關鍵一年,身為通師學子的我們,有感於使命的重大,院榮我榮,相信本社定能夠成為通化師範學院的最具影響力的社團,為學院的評估做出應有的貢獻。
通化師範學院長白山文學雜誌社章程第一章:總則 第二章:職能 第三章:會員 第四章:組織 第五章:制度 第六章:經費 第七章:附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本雜誌社是由愛好書法文學及社會科學知識的學生成立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務民眾性團體。
第二條:本社的宗旨:為學院評估大局貢獻力量。組織和團結同學,積極開展各種有益的文學活動,進行社科交流,渲淘學院文學氣氛,增強同學的業餘愛好,為學院的精神文明建設多做貢獻。
第三條:本社的任務:
(一)發動和組織社員開展各種有益的交流活動。
(二)增強社員的理論寫作能力,幫助解決學習和生活等方面的實際問題。
(三)以出版雜誌刊物為主要方式,進行交流、探討等,擴大對外影響。
第二章:職能
第四條:雜誌社促進學院文化建設,讓同學自由展示自我展現學院風采為原則,開展一下活動:
(一)開展社科知識徵文活動,調動學生論文寫作的積極性,提高學生的知識素養。
(二)針對不同時期的熱點問題,常規性地開展專刊報導活動,增強學生的時事參與性。
(三)加強校內外各社團的合作,經常性地開展社團的交流、聯誼、探討活動。
第三章 會員
第五條:凡是通化師範學院的同學,熱愛文學創作. 書法. 繪畫. 哲學,熱心雜誌編排出版. 責任心強,積極參加本社組織的活動,均可成為本社社員。
第六條:會員的權利:
(一)有參加本社舉辦的各種活動的權利。
(二)有選舉權、被選舉權、監督權。
(三)有退出雜誌社的自由。
第七條:會員的義務:
(一)有遵守章程,承擔工作責任,履行職責的義務;有團結社員,服務社員的義務。
(二)社員應維護我社的聲譽,密切聯繫校內外的廣大文學愛好者,並宣傳我社的宗旨和思想。
(三)社員應配合社長和各部門的工作,遵守社團的紀律,服從社長及部長的工作安排,按時完成工作。
(四)提高自我,積極投稿,參與出版物工作任務。
第四章 組織
第八條:本社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條:本社設社長、副社長、秘書長、編輯部、宣傳部、新聞部、外聯部;因發展的需要可增減部門或職位。
第十條:社長的權利和職責:
(一)組織本社各項活動。
(二)推選部長、副部長。
(三)監督、審查各部門的工作。
第十一條:編輯部的權利和職責:主要負責排版工作,及時向其他部門搜尋信息和稿件,完成稿件的輸入和校對工作,調整雜誌內容和設定相關內容。
第十二條:新聞部的權利和職責:負責主刊的專稿採訪工作,及時準確報導校園內外地動態,宣揚學校的正確方針,定時地向編輯部上交各類簡訊採訪稿,並收集文章。
第十三條:宣傳部的權利和職責:負責社內活動的宣傳工作(如海報或傳單),參與每次活動的創意與策劃,力求完美體現本社活動的特色,樹立本社良好的公眾形象,提高本社的知名度和美譽度。
第十四條:外聯部的權利和職責:負責加強與外交的交流,吸收各社團的辦刊經驗,並及時向社內展開交流,聯絡外稿,同時將每次與友好院校的交流情況整理成文,上交編輯部。同時做好拉贊助工作,為我社的發展提供活動經費。
第五章 制度
第十五條:會議制度:會議時間不作硬性規定,一般一學期開一到兩次社員大會,由社長或副社長主持;各部社員會議由部長主持,根據活動的需要靈活確定。
第十六條:活動制度:各社員必須參加全社性的大型活動,不能馬虎對待,不參加者必須要向部長說明請假原因,並附上請假條。如果不做請假手續作曠會處理。活動負責人必須做好活動計畫與總結。
第十七條:獎懲制度:
(一)每一學期進行一次社員表揚大會,對各方面工作認真者給予表彰,並頒發榮譽證書,以作鼓勵。
(二)對本社工作出色者,給予“積極開拓者”、
(三)對無視社團活動、不團結本社、做事過分不認真者,本社社長有權令其退社。
(四)對有意破壞本社團結或影響本社聲譽者,須在社員大會上作檢討,嚴重者令其退社。
(五)每學期對社員總結該學期的個人情況。此總結作為檔案存社。
第十八條:退社手續:社員如退社。首先向社長說明理由,並附上退社書,經內部相議,允許後才算退社成功。其餘手續一切無效。
第六章 經費
(一)主要來自自願捐獻。
(二)參與一些企業贊助,取得部分活動經費。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九條: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於本社。
第二十條:本章程自公布日起生效。望各社員共同遵守。
顧問:著名書法家齊玉華先生
長白山文學雜誌社第一屆機構人員組成名單
社長 鄒寶吉
秘書長 許雙平

副社長 鄧廣柱
編輯部 張建國
宣傳部 邵艷
新聞部 趙英娟
外聯部 王新玲
顧問著名書法家 齊玉華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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