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治市農業委員會

長治市農業委員會

長治市農業委員會是擬定全市種植業、畜牧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業機械化、農墾等農業各產業(以下簡稱農業)和新農村建設及農村經濟發展政策、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並指導實施。

主要職責

(一)參與涉農的財稅、價格、金融保險、進出口等政策制定,監督實施農業和農村經濟的法律法規,推進農業依法行政。

(二)承擔完善農村經營管理體制的責任。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和穩定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的政策建議,指導農村土地承包、耕地使用權流轉和承包糾紛仲裁管理。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村民籌資籌勞管理工作,指導農村集體資產和財務管理。擬定農業產業化經營的發展規劃與政策並組織實施,指導、扶持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農村合作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產品行業協會的建設與發展。

(三)指導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組織落實促進糧食等主要農產品生產發展的相關政策措施,引導農業產業結構調整和產品品質的改善。會同有關部門指導農業標準化、規模化和設施農業生產。負責提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以法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市財政局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擬定農業開發規劃並監督實施。配合市財政局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

(四)促進農業產前、產中、產後一體化發展,組織擬定促進農產品加工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提出農業產業保護政策建議。推進農業園區和觀光農業建設開發工作;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和服務體系建設。提出促進大宗農產品流通的政策建議,研究提出主要農產品的進出口建議。研究制定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與發展規劃。培育、保護和發展農產品品牌。

(五)承擔提升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的責任。依法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發布有關農產品質量安全狀況信息,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提出技術性貿易措施的建議。參與制定農產品質量安全市級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相關工作和監督管理。組織農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

(六)組織協調農業生產資料市場體系建設。依法開展農作物種子(種苗)、草種、種畜禽、肥料、農藥、獸藥、飼料、飼料添加劑的許可及監督管理。擬定有關農業生產資料標準並會同有關部門監督實施。開展獸醫醫療器械和有關肥料的監督管理。指導農業機械化發展和農機安全監理。

(七)負責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動植物防疫檢疫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動植物防疫和檢疫體系建設。組織、監督對全市動植物的防疫檢疫工作,發布疫情並組織撲滅。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普查。組織獸醫醫政、獸藥藥政藥檢工作。負責執業獸醫的管理。

(八)承擔農業防災減災的責任。監測、發布農業災情,組織種子、化肥等救災物資儲備和調撥,提出生產救災資金安排建議,指導緊急救災和災後生產恢復。

(九)管理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開展相關農業統計的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負責農業信息體系建設,指導農業信息服務。

(十)擬定農業科研、農技推廣的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實施科教興農戰略,按分工組織實施農業科研重大事項。組織實施農業領域的高新技術和套用技術研究、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推廣。負責農業科技成果管理,組織引進國外農業先進技術,指導農技推廣體系改革與建設。負責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農業農村人才隊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業教育和農業職業技能開發工作,參與實施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承擔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工作,會同有關主管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十二)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工作,指導農用地、草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以及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擬定全市耕地及基本農田質量保護與改良政策並指導實施,依法管理耕地質量。運用工程設施、農藝、農機、生物等措施發展節水農業。

(十三)制定並實施農業生態建設規劃,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綜合開發與利用,指導農業生物質產業發展和農業農村節能減排,承擔指導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有關工作。劃定農產品禁止生產區域,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等的發展。牽頭管理外來物種。

(十四)承辦市扶貧開發領導組日常工作。擬定全市農村貧困人口和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的扶持意見。組織對扶貧開發情況進行統計和動態監測,指導扶貧系統統計信息工作。協調擬定全市扶貧資金分配方案,指導檢查監督扶貧資金的使用。協調社會各界的扶貧工作,協調組織全市機關幹部定點扶貧工作。

(十五)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

(十六)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編制4名,職數2名)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機關後勤保障等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訪工作;承擔新聞發布和政務公開工作;承擔重大突發事件應急綜合管理和行政審批綜合辦公有關工作;牽頭協調所屬單位和農業行業安全生產。

人事勞資科

(編制3名,職數1名)

承辦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工作;承擔農業職業技能開發的工作;參與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實施農業農村人才專業技術資格和從業資格管理。

市場信息科

(編制4名,職數2名)

擬定全市農業產業政策,提出農業產業保護和發展的政策建議;組織開展農業農村經濟重大問題調研,研究並提出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和建議;研究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提出大宗農產品和重要農業生產資料的流通及價格政策建議;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體系、全市大宗農產品市場體系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監測分析農業和農村經濟運行;承擔農業統計有關工作,發布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指導農業信息化服務體系建設;承擔領導交辦的材料任務。

種植業管理科

(植物保護辦公室)(編制3名,職數1名)

擬定種植業發展的政策、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種植業結構布局調整工作;承擔耕地質量管理和發展節水農業的相關工作;掌握農情動態,發布農情信息,組織抗災救災和救災備荒種子、化肥等生產資料的儲備和調撥;承擔種子(種苗)審批和肥料、農藥登記及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組織實施農作物遺傳資源保護;承辦植物檢疫的有關事宜;組織植物檢疫性有害生物的普查;承辦農作物重大病蟲害防治事宜;指導農墾及試驗場的相關工作。

新農村建設

(市新農村建設辦公室)(編制4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新農村建設總體發展規劃,研究提出全市新農村建設的政策建議;承擔全市新農村建設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及督察考核工作;協調指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推進城鄉一體化工作。

農產品加工科

(市農業產業化辦公室)(編制3名,職數1名)

提出發展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產品加工的政策建議;制定農業產業化經營和農業品加工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農產品加工業結構調整、技術創新、品牌建設和服務體系建設;承辦有關農業外經外事工作。

農產品監管科

(市綠色食品辦公室)(編制3名,職數1名)

組織開展全市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承擔擬定農業標準化工作;承擔組織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監測和信息發布的工作;承擔組織、指導農業檢驗檢測體系建設和機構考核工作;承擔農業園區和觀光農業建設規劃、計畫及開發工作;承擔依法實施符合安全標準的農產品認證和監督管理的有關工作。

發展計畫科

(市農業資源區劃辦公室)(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編制年度計畫;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有關政策建議,組織農業資源區劃和遙感監測;研究提出年度主要農產品、重要農業生產資料調控政策建議;承擔農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計畫落實及相關工作;承辦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有關工作。

財務科

(編制3名,職數1名)

提出扶持農業和農村發展的財政、信貸和保險等有關政策建議;編報部門預算並組織執行;承擔提出扶持農業農村發展的財政政策和項目建議,經批准後與財政共同制定實施方案並指導實施;指導、監督系統財務、國有資產、政府採購管理工作。

科技教育科

(外來物種管理辦公室)(編制3名,職數1名)

承辦農業科技創新體系和產業技術體系建設相關工作;承擔農業科研、技術引進、成果轉化和推廣工作;組織農民從業技能、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培訓和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作;承擔農業植物新品種保護和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指導農用地、宜農灘涂、宜農濕地、農業生物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工作;承擔指導生態農業、循環農業、農村節能減排工作;承擔指導農村可再生能源開發利用的工作;承辦外來物種管理的相關工作;指導農業教育工作。

政策法規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辦農業農村經濟法律法規的執法監督工作;指導農業行政執法體系建設;承辦農業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核工作;組織指導農業綜合執法支隊工作。

農村工作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擔市委農村工作領導組的日常工作。承辦農口及涉農部門有關農業和農村工作事宜;研究全市農村改革發展總體戰略,提出指導性建議;指導全市農業和農村現代化建設工作;負責農村基層幹部培訓工作。

蔬菜辦公室

(編制2名,職數1名)

擬定全市蔬菜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以及重大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指導全市“菜籃子”工作;承擔設施農業工作和蔬菜生產新技術、新品種的引進推廣;負責蔬菜市場產銷信息的收集、整理和發布,指導蔬菜生產、行銷體系建設。

農村基層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擔市委幹部下鄉領導組工作職能;研究制定全市機關幹部定點扶貧工作和幹部下鄉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安排、指導、督促、檢查縣市區幹部下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搞好農村基層組織建設和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建設監督管理

(編制2名,職數1名)

加強農業建設項目的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項目監督管理制度;對農業建設項目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涉嫌違規的項目進行核查並提出處理意見;組織對局屬單位及縣市區農業建設項目的內部審計。

行政綜合科

(編制2名,職數1名)

承辦市畜牧獸醫中心、市農機中心、市扶貧開發中心、市農村合作經濟經營中心職能指導協調工作。

機關黨委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離退休人員工作科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工作。

人員編制

市農委機關行政編制為56人。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5名、紀檢組長1名、總農藝師1名、總農經師1名;正副科級領導職數21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副組長1名、離退休人員工作科科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10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為5名。

領導信息

秦志雲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書記、主任

工作分工:主持全面工作。

王貴生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創建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市、編制人事、發展計畫、植物保護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編制人事科、發展計畫科(農業資源區化辦公室)、植物保護植物檢疫站。

郜起珍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分管農村政策研究與市場信息科、農村基層科、綜合協調科、農業信息中心、農業能源環保監測站、名優農產品開發中心、市種子站、市農業良種推廣站。負責分管科室各項支出審核工作。

和福東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機關黨的建設、中藥材產業發展、功能食品開發和財務管理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機關黨委、財務科、蠶桑工作站、奶牛場、農源融資擔保公司。

楊衛星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負責紀檢監察工作。

劉 紅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農業法制建設、農業綜合執法和群團婦女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政策法規科、土壤肥料工作站、農業綜合執法支隊、蔬菜研究所、工會、團委、婦委會。

李曉宇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農業品牌建設、一、二、三產融合發展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農產品加工科(產業辦、外經外事辦)、蔬菜辦、農業技術推廣站、名優農產品開發中心。

郭劍青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農業綠色發展、結構調整、科技創新、新型經營主體發展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種植業管理科(植物保護辦公室)、科技教育科(外來物種管理辦公室)、農業良種推廣站、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李晉平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副主任

協助主任負責政策研究、農業改革、宣傳、信息、安全生產、維穩信訪和機關內部管理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辦公室、政策研究與市場信息科(宣傳辦、改革辦)、農業能源環保監測站、農業信息中心。

張彥斌

職務:長治市農委黨組成員、總農經師

協助主任負責產業扶貧、小康建設和農業資源監測方面的工作。具體分管農村工作科(產業扶貧辦、小康建設辦)、農業資源監測站、蠶桑試驗場。

王慶華

職務:長治市農委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農口及涉農部門的協調工作。具體分管綜合協調科。

郁張河

職務:長治市農委調研員

協助主任和分管副主任負責秸稈綜合利用、農業機械化方面工作。。

高錦香

職務:長治市農委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具體分管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科(綠色食品辦公室)、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監測中心。

方艷豐

職務:長治市農委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農業項目監管及引資上項工作。具體分管建設項目監督管理科、農業項目引進辦公室、中日友好農場。

史玉勝

職務:長治市農委副調研員

協助主任負責果業發展和離退休幹部工作。具體分管離退休幹部工作科、果樹工作站、果樹場。

工作動態

我市召開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設推進會

8月8日上午,我市召開了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建設推進工作大會,會上通報了工程前段工作情況,安排部署工程施工安裝階段工作。會議指出,工程已全面進入施工安裝階段,要在3個月內保質保量完成,時間緊、任務重,各縣市區和各中標施工企業要充分認識工程建設的重要性,採取超常之舉,全力以赴,密切配合,真正把這項工程打造成民眾滿意的精品工程。

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是省政府承諾今年為全省農新辦的5件實事之一,也是唯一要求年內完工並由農業部門帶頭實施的重點民生工程。我市這項工程總投資2.5761億元,總任務是在年內完成13個縣市區2268個行政村45360盞太陽能路燈安裝。3月份以來,特別是5月4日省行政村街道亮化工程第一次聯席會議以來,我市按照省里要求,成立工作機構、召開工作會議、制定實施方案、落實亮化任務、解決配套資金、培訓業務骨幹、面向全國企業公開招標、制定管理辦法、簽訂施工契約,紮實完成了各項前期準備工作,為確保亮化工程順利進行奠定了堅實基礎。

副市長馬四清就保證施工質量、施工安全和施工進度,以及加強工程質量管理、安全管理、進度管理和工程監督等提出具體要求。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