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會計網路繼續教育

根據《湖南省財政廳關於做好2015年度全省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的通知》(湘財會[2015]15號)檔案規定,結合長沙市財政局實際情況,2015年度始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工作根據湖南省財廳相關要求採取面授結合網授實施。
一、會計網路繼續教育的對象
凡持長沙市本級、長沙縣、瀏陽市、寧鄉縣和望城區財政部門頒發的會計從業資格證人員,無論是否在會計崗位,均應自取得資格的次年開始分別到所屬財政部門參加繼續教育培訓。
二、會計網路繼續教育的內容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內容主要包括會計理論、政策法規、業務知識等,具體內容是近年財政部門新發布的相關政策制度,包括但不限於管理會計、會計準則、企業內部控制、行政事業單位內部控制規範及相關政策、新稅收政策、金融企業相關政策、財政違紀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參加繼續教育的會計人員,可根據其實際工作需要選擇學習內容。
三、會計網路繼續教育的形式
繼續教育暫實行面授培訓,並逐步過渡到以網路培訓為主。
四、會計網路繼續教育培訓時間
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時間為每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五、會計網路繼續教育培訓收費
參加網路培訓的會計人員,通過網上銀行或銀行轉賬直接向網路培訓機構繳納培訓費用,並由網路培訓機構開具培訓票據。
六、會計網路繼續教育培訓流程
線上註冊-用戶登錄-線上繳費-線上聽課-網路考試-列印合格證
七、會計網路繼續教育情況實行學分管理和登記
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實行學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參加繼續教育取得的學分不得少於24學分。
(一)參加網路培訓完成規定學分經考核合格的會計人員,將通過系統在“湖南省會計從業人員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直接進行登記。
(二)通過其他形式視同完成繼續教育學習的會計人員,符合財政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規定》(財會[2013]18號)第十三、十四條規定的,應持本人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相關證明材料向所屬財政部門申請辦理繼續教育事項登記。
會計人員可通過“長沙會計網”線上查詢列印本人年度繼續教育培訓完成情況,如需在會計從業資格證書上列印培訓記錄(或蓋年度繼續教育培訓章的),可持證到所屬財政部門辦理。
八、會計網路繼續教育培訓教材
2015年度起省財政廳不指定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輔導資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向會計人員強行搭售學習輔導資料。
九、會計網路繼續教育監督與檢查
各級財政會計管理部門應結合實際,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持證人員參加繼續教育工作的監督與檢查,推動本地區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有序開展。對未按規定參加繼續教育或者參加繼續教育未取得規定學分的會計人員,應責令其限期改正。
(一)加強對網路培訓情況的監督檢查
各級財政部門要不定期對提供網路培訓機構的培訓流程、培訓質量進行檢查和評估,並適時淘汰定點培訓機構。
(二)加強財政部門間的監督指導
市財政局將對有關區、縣(市)財政部門開展繼續教育工作進行不定期檢查,有關財政會計主管部門應積極配合檢查,提供相關資料備查。發生嚴重違規情況的,將在全市予以通報。
十、其他事項
(一)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初、中、高級考試的會計人員,符合條件的系統將自動生成繼續教育信息,並在“湖南省會計從業資格綜合信息管理系統”中進行登記。其他符合條件進行學分折算所需提交資料不變,具體情況參見《關於辦理2014年度長沙市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學分折算的通知》。
(二)會計人員通過參加培訓取得相應年度的學分,只在當年度有效,不得結轉下一年度。
(三)各部門、各單位應支持、督促並組織本單位會計人員參加繼續教育,保證學習時間和經費並指定專人負責本單位會計人員繼續教育培訓管理工作;會計人員須按時參加學習培訓。參加會計人員繼續教育的情況將作為其他相關事項等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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