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沙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根據市委、市人民政府《關於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長發[2001]35號)和《關於印發〈關於中共長沙市委、長沙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的通知》(長發[2001]36號)精神,設定長沙市計畫生育委員會(以下簡稱市計生委)。市計生委是主管全市計畫生育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機構。

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三)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對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加強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加強研究和落實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政策,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穩定低生育水平。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和政策;協助有關部門制定與人口問題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穩定低生育水平。

(二)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制定並負責實施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事業發展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研究擬訂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責任制;負責對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情況進行考核評估;提出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意見。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的組織實施和規範管理;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和黨政領導幹部人口理論學習。

(五)依法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與規範;負責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監督管理;組織計畫生育技術鑑定工作。

(六)制定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管理工作機制。

(七)研究制定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建立健全計畫生育利益導向機制;負責監督落實國家、省和市各項計畫生育獎勵扶助政策。

(八)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有關人口和計畫生育民眾團體和社會團體的工作。

(九)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組織、協調基層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資金;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財務管理工作。

(十)承辦市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機構設定

獎勵扶助處

貫徹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方面的各項惠民政策;調查研究並完善利益導向機制;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的資格確認和政策解釋;負責獎勵扶助對象的統計調查、數據匯總和人群規模預測;負責組織、協調獎勵扶助制度的社會宣傳和培訓工作。

辦公室

組織協調計畫生育工作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和綜合分析,為委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負責起草重要檔案、報告;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信息綜合、來信來訪、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綜合治理、車輛管理以及重要接待等機關行政事務工作。

政策法規處

貫徹執行國家、省有關計畫生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調查研究有關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研究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和規章;組織人口與計畫生育問題的綜合性、前瞻性研究;配合有關部門制訂相關的社會經濟政策,推動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工作;組織協調和指導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規劃統計處

編制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制訂並組織實施市計畫生育工作目標管理考核方案;研究提出“一票否決”的執行意見;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統計工作並參與全市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指導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管理信息系統的建設。

科學技術處

組織制訂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工作的總體規劃;負責管理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負責對計畫生育技術服務機構的審定;圍繞生育、節育、不育擬訂計畫生育生殖保健服務的規劃與規範;配合工商行政、藥品監督和物價等部門對計畫生育藥具零售及保健用品市場進行監督與管理;組織計畫生育病殘兒童的醫學鑑定工作;按照國務院《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管理條例》有關規定,會同衛生部門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的鑑定工作;配合衛生行政部門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的工作。

宣傳教育處

制訂並實施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的規劃;指導全市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並組織開展全民性、公益性的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活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人口與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全市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口徑和宣傳品的規範管理;負責全市計畫生育系統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人事資產處

制訂並實施全市計畫生育隊伍建設規劃,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的勞動工資、社會保障、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編制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制定計畫生育財務管理制度,對計畫生育事業費、社會撫養費的征繳及財務管理進行指導和監督;負責與長沙市會計委派管理中心的聯絡工作。機關黨總支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紀檢(監察)機構按有關規定設定,人員編制在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流動人口管理處

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業務指導工作,協調處理轄區內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有關問題;掌握本轄區流動人口基本動態,做好流動人口統計與綜合分析;組織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業務工作檢查與考核;督促基層開展流動人口孕情檢查、落實避孕節育措施;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相關協調工作;負責《流動人口婚育證明》(以下簡稱《婚育證明》)、《流動人口避孕節育情況報告單》及有關報表的申領、發放;督促、指導基層運用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交換平台。

(紀檢)監察審計室

負責全市計生系統行業作風建設、紀律監察和委機關、直屬事業單位紀律檢查工作。

機關黨總支

指定並協調實施機關黨的工作計畫;負責機關紀委和群團工作;組織指導文明機關、文明單位的創建活動;負責機關計畫生育工作;承辦市計畫生育系統職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會秘書處的工作;完成市直機關工委、委黨組交辦的其他事項。

協會秘書處

團結廣大育齡民眾和熱心於計畫生育事業的各界人士,發動會員協助政府認真宣傳貫徹計畫生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宣傳普及少生、優生、優育、優教、勤勞致富等方面的知識,為控制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最佳化人口結構努力工作。開展有利於計畫生育科技、婦幼保健、社會保險、優生優育、勤勞致富、精神文明建設等方面的服務活動。積極參與計畫生育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組織理事、會員深入基層調查研究,聽取並集中會員的意見和要求,維護育齡民眾實行計畫生育的正當權益,發揮黨和政府與民眾聯繫的橋樑紐帶作用。搞好協會自身建設,認真開展協會培訓、評先創優、總結交流基層經驗等活動。

長沙市計畫生育科技服務中心

長沙市計畫生育科技服務中心繫市人口計生委直屬副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2003年7月由原市計生科研所和市計生幹部培訓中心合併而成。中心內設5個正科級科室,編制38人,主要承擔全市計畫生育幹部培訓教育、計畫生育技術服務與指導、計畫生育信息化建設指導、舉報調查與抽樣調查等事業職能,並依託事業、面向市場,積極培育計畫生育產業開發隊伍。

長沙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長沙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系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直屬的一個正科級全民事業單位。

主要職責:服從於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大局、為保護婦女健康,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質,滿足育齡民眾日益增長的避孕藥具需求的對外服務視窗。擔負全市九個區、縣(市)避孕藥具供應管理、業務指導、統計分析、宣傳培訓、調查研究、目標考核等管理職能。

人員編制

市人口計生委機關行政編制為39名(含離退休管理服務行政編制1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紀檢組長1名;處長(主任)領導職數11名(含機關黨總支專職副書記1名、紀檢監察負責人1名),副處長(副主任)領導職數9名。內設機構級別按長發〔2001〕36號檔案確定。

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在委機關行政編制總額內單列。

機關後勤服務全額撥款事業編制2名。

其他事項

(一)長沙市計畫生育協會由市人口計生委代管,該會設會長1名(由市領導兼),副會長2名(副縣職,其中常務副會長1名,高配為正縣級),其他機構編制事項維持現狀。

(二)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領導信息

周 敏 黨組書記 主任

全面主持黨務、行政工作。

李億成 黨組副書記 副主任

協管黨務、行政工作,分管辦公室、人事資產處工作。

張雲橋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科技處工作,聯繫市科技服務中心。

燕國浩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法規處工作。

何俊英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機關總支工作。

胡平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規劃統計處、流動人口管理處、人口發展研究處工作。

彭水澄 黨組成員 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袁 湘 黨組成員 副主任

分管宣傳教育處工作,聯繫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厲衛東 黨組成員 計生協會專職副會長

分管協會秘書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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