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6號),設立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說明

根據中共吉林省委辦公廳、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長春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廳字〔2009〕16號),設立長春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職責調整

將開發區建設組織協調職責劃歸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外國專家管理有關職責劃歸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金融協調服務職責劃歸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主要職責

(一)負責市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安排和市政府規定級別的公務接待工作。

(二)負責市政府重要文稿的文字綜合工作;圍繞市政府中心工作開展調查研究,提供決策諮詢服務,提出政策建議;研究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請示市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市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三)協助市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起草或審核以市政府、市政府辦公廳名義發布的公文;負責市政府的文電收發、機要保密、文書檔案管理及公文集中交換工作。

(四)督促檢查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部門對市政府決定事項及市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執行落實情況並及時報告。

(五)編髮政務信息,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及市直部門和縣(市)、區政府提供信息服務;起草市政府工作新聞信息計畫、新聞信息稿件,參與市政府新聞發布等工作。

(六)組織指導市政府承辦的人大議案、代表建議和政協建議案、委員提案辦理工作。

(七)負責市直機關及有關單位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的擬訂、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承擔市電子政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八)負責市政府值班、應急值守和市長公開電話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提供應急信息和社情民意信息,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指示;協助做好需由市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九)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指導推動全市各級政府政務中心建設;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市政府重大項目行政審批工作。

(十)代市政府管理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負責管理市政府民生工作辦公室。

(十一)承辦市政府領導同志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政府辦公廳設20個內設機構:

(一)秘書處

負責市政府會議的管理和會務承辦;負責市政府領導同志公務活動的銜接安排;負責市政府規定級別的公務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印信的管理。

(二)綜合一處

負責市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市長、秘書長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負責市政府新聞報導的審核以及年鑑、史志的編撰等工作,聯繫市政府決策諮詢機構。

(三)綜合二處

負責市政府分管農業、城建等方面工作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等工作。

(四)綜合三處

負責市政府分管工業、商貿等方面工作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等工作。

(五)綜合四處

負責市政府分管公安、司法等方面工作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等工作。

(六)綜合五處

負責市政府分管常務工作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等工作。

(七)文教辦

負責市政府分管科技、文教等方面工作領導同志的文字綜合、公文審核與辦理、專題會議承辦和調查研究工作;負責領導同志交辦事項和批示意見的督辦、催辦協調,並反饋辦理結果;負責收集、整理政務信息,為領導同志提供決策參考等工作;承擔市科技教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文電處

負責市政府文電的統一收發、分辦、傳批傳閱工作以及公文體例、格式、行文規則和部分公文內容的審核;負責領導同志機要文電的管理工作;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檔案資料的管理;負責市政府公文傳輸和機要交換;負責編髮政府公報。

(九)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

負責督查上級政府有關我市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的落實情況;負責市政府重要決定事項及領導同志重要批示的督促檢查、催辦落實及綜合反饋。

(十)新聞信息處

負責收集、編輯、報送各類政務信息,為市政府領導同志和國務院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提供信息參考;協調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網路建設;起草市政府工作新聞信息計畫、新聞信息稿件,參與市政府新聞發布等工作。

(十一)建議提案工作處

負責市政府承辦的人大議案、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建議案、政協委員提案的組織協調辦理工作;負責人大、政協視察、檢查、調研等協調工作,督促相關部門認真落實視察意見並及時反饋;負責與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的日常聯繫。

(十二)電子政務處

負責市直機關及有關單位電子政務建設總體規劃的擬訂、組織實施和督促檢查;指導市直機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電子政務網路建設、資源整合和技術套用;承擔市電子政務協調領導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十三)老幹部處

負責市政府及辦公廳機關離退休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十四)廳務辦

負責辦公廳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培訓教育、行政監察等工作;負責辦公廳機關財務、國有資產管理、日常事務管理及協調等工作;負責廳務綜合及有關會務工作;聯繫指導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工作;負責市政府民生工作辦公室相關管理工作。

(十五)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受理處(市政府總值班室、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值守處)

負責市民通過市長公開電話投訴事項的接聽和整理工作;負責市長電子信箱和網路熱線的處理工作;負責市長公開電話網路建設;承擔市政府政務值班和應急值守工作,及時報告重要情況,傳達和督促落實市政府領導同志批示、指示,調度檢查全市政府系統政務值班工作。

(十六)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辦理處

負責市民通過市長公開電話投訴事項的辦理工作;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對市長公開電話交辦事項的落實情況;收集、篩選、整理民眾反映的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參考;整理新聞媒體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協調督促有關部門辦理領導批示事項。

(十七)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綜合指導處

負責組織協調全市政務公開工作;組織、協調、指導、監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貫徹落實;協調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辦事公開制度實施工作;組織推動全市服務型政府機關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日常行政管理工作。

(十八)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協調督查處

負責推進政府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負責政務中心行政審批、服務項目等業務協調和督查,政務中心各“視窗”單位及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以及受理投訴並負責交辦、催辦和督查工作;協調推進政務中心信息化建設;指導推動全市各級政府政務中心建設。

(十九)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預案處

負責組織編制和修訂全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審核專項應急預案;負責各級應急預案的分類管理和回響機制建設;負責應急演練、相關信息調研和培訓宣傳的組織工作;負責應急管理方面交流與合作的組織協調;承辦市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活動組織和文電辦理等工作;與市政府總值班室、應急值守處共同履行應急值守職責。

(二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保障指導處

負責協調和督促檢查全市各級政府應急管理工作,指導應急體系、應急信息平台建設;協助市政府領導處置突發公共事件,協調指導突發公共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應急保障等工作;負責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與管理。

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受理處和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辦理處合稱為市長公開電話辦公室;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綜合指導處和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協調督查處合稱為市政府政務公開協調辦公室;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應急值守處、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綜合預案處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保障指導處合稱為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承擔市應急委員會和市公共安全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機關黨委按黨章和有關規定設定。

人員編制

市政府辦公廳機關行政編制124名,機關工勤人員數量17名。

領導職數:主任1名、副主任5名,處級領導職數42名(含正處長級督查專員和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各1名)。

市長、副市長,市政府秘書長、副秘書長(不含兼職副秘書長)編制單列。

其他事項

按有關規定,管理市政府民生工作辦公室的人事黨務、機關財務後勤、離退休幹部等內部事務;代市政府管理和指導市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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