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官城
三輔黃圖》云:“鍾宮,在戶縣東北二十五里,始皇收天下兵器銷為鍾,此或其處也。”《元和郡縣誌》卷二云:“鍾這官故城,一名灌鍾城,在(戶)東北二十五里。秦始皇收天下兵器,銷為鍾處”,《太平寰宇記》亦有此記。《三輔黃圖校正》認為:“《元和》(《元和郡縣誌》)作鍾官,極為正確,蓋水為衡都尉鍾官令鑄錢之地,為上林鑄錢三官之一。本文誤作鍾官,遂列入秦代宮殿之內。”明末《戶縣誌》勝地遺蹟中記:“鍾宮在縣東北二十五里,有鍾宮城,始皇收天下兵器為鍾,此或其處也。”
鍾官其址,史志無具體所指。今在地名考證中調查發現,大王鎮所轄之兆倫村,解放後曾不止一人,也不止一次在掘土中分別掘得昔日鑄造銅錢的銅製和磚制模版,分析此為古時鑄錢之地。同時,清康熙《戶縣誌》紀異欄開列:“舊璽,註:明弘治十三年(15020)陝西都御史熊等遣人獻玉璽一云:戶縣民毛志學等,於趙倫村泥河水濱所得。其文曰:‘受命於天 ,既壽永昌。’玉色純白微青,皆有螭紐,周廣一尺四寸。厚二寸,等以粘結秦璽復出也。”雖“舊璽”不可能為鑄錢處所制,但其關係是否有所牽連?今之兆倫(趙倫)村,時處縣城北約二十五里,與《三輔黃圖》和《元和郡縣誌》所載方位、距離無異是昔日鍾官鑄錢之故址。
《資治通鑑》記載:“太宗文武大聖大廣孝皇帝中之下,貞觀十八年(甲辰,公元644年)春,正月,乙未,車駕幸鍾官城(今戶縣鍾官城遺址,會鍾官令鍾大);庚子,幸雩縣(今戶縣);壬寅,幸驪山溫湯。”
如今鍾馗父親鍾大曾履職的戶縣“鍾官城鑄幣遺址”為國家級重點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