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錢若水為同州推官,……有富民家小女奴逃亡,不知所之。奴父母訟於州,州命錄事參軍鞠之。錄事嘗貸錢於富民,不獲,乃劾富民父子數人共殺女奴,富民不勝榜楚,自誣服。具獄上,州官審復無反異,皆以為得實。若水獨疑之,留其獄,數日不決。留之且旬日,知州屢趣之不能,上下皆怪之。若水一日詣知州,曰:“若水所以留其獄者,密使人訪求女奴,今得之矣。”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日見汝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因從簾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若水因密送女奴於知州。乃垂簾引女奴父母問曰:"汝今日見汝女識之乎?"對曰:"安有不識也?"因從簾中推出示之。父母泣曰:"是也。"乃引富民父子,悉破械縱之。其人號泣不肯去,曰:“微使君之賜,則某滅族矣。”知州曰:“推官之賜也,非我也。”其人趨詣若水廳事,若水閉門拒之,曰:“知州自求得之,我何與焉?”知州以若水雪冤死者數人,欲為之奏論其功,若水固辭。於是遠近稱之。
譯文
錢若水擔任同州推官,有個富民家的小女奴逃跑了,不知道逃到哪裡去了。女奴的父母告到州里,知州命錄事參軍(州里掌管文書的官)審問這件案子。錄事曾向富民借過錢,沒借到,於是就審決富民父子數人共同殺死了女奴,富民受不了鞭杖拷打的酷刑,就自己屈招了。錄事呈報知州,知州等人複審後認為並無相反或異常的情形,都認為審出了此案的真實情況。只有錢若水懷疑此事,將富民留在獄中,並留下這個案件好幾天不判決。留下案子將近十天了,知州多次催促他也沒有結果,州里大小官員都感到奇怪。有一天,錢若水去見知州,屏去他人後對知州說:“若水拖延此案的原因,是我在秘密派人尋找女奴,現在找到了。”知州於是叫人帶來富民父子,全部卸下枷鎖釋放了他們。富民哭著不肯走,說:“如果沒有您的恩賜,我們一家就要全完了。”知州說:“這是錢若水幫的忙,不是我。”那人又趕往錢若水的議事廳,若水關上門不見他,說:“這是知州自己求得實情的,我又參與了什麼?”知州因若水替幾個被判死罪的洗雪了冤情,想為他上奏請功,錢若水堅決拒絕。於是遠近都一致稱讚錢若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