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
正德三年(1508)進士。知盱眙縣,力御流賊,邑賴以全。後遷臨江府知府,嘉靖五年( 1526),同按巡御史秦鉞、陶儼會奏析新淦縣玉笥、斷金、揚名、善政、太平、安國六鄉六坊二十四都設定峽江縣,夏季代知縣。後調宰思南,告老歸。
作品
居官者,公則自廉。
獨有書可醫胸中俗氣。
大怒不怒,大喜不喜,重在養心。
小利不爭,小忿不發;慰言溫親,可以和眾。
處貴而驕,敗之端也;處富而奢,衰之始也。
不好名者,斯不好利;好名者,好利之尤者也!
見辱於市人,越夕而忘;見羞於君子,累世不泯。
治人者必先自治,責人者必先自責,成人者必先自成。
開國起家,莫不由於祖父之勤儉;敗國之家,莫不由於子孫之奢惰。
人心能列,雖萬變紛紜,亦澄然無事;不靜,則燕居閒暇,亦衝然靡寧。
士從事於學,功深力到,華落實存,乃浩然自得,不知天地之為大,死生之為變。況於富貴、貧賤、功利、得喪、詘信、予奪之間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