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用:用於檢測玩具可觸及到的位置是否存在危害安全的銳利尖點。
配件:尖點測試器、配重砝碼、燈泡2支、電池一對
符合標準:ASTM F963 4.8, EN71-1998 8.12, GB6675-2003 A.5.9, 16 CFR 1500.48
使用方法:
一、原則:銳利尖端測試儀用於測試可觸及銳利尖端,觀察被測試的尖端是否插入銳尖測試儀達到規定的深度。被測尖端插入深度決定了其稅利度。
二、參考檔案:ASTM F963--96a 美國玩具安全標準
EN 71 (1-6) 歐洲玩具安全標準
ISO8124--1:2000 國際玩具安全標準
三、程式:
調整尖端測試儀時,先擰松鎖定環,再旋轉鎖定環使其向指示燈裝置前移足夠距離,以露出圓筒上的刻度校正參考刻度。順時針方向旋轉測量蓋,直到指示燈閃亮。逆時針旋轉測量蓋,直到感應頭移動到距接觸電池0.12毫米的位置。
以尖端剛性最強的方向將其插入測量蓋槽,並施加4.5N的外力,以便在不使尖端擦過槽邊或通過蓋槽外伸的情況下儘量壓縮彈簧,觀察指示燈是否閃亮。
判斷結果:如果被測的尖狀物,插入測量槽內0.5mm或以上,並使指示燈閃亮,同時上述尖端在受到4.5N仍保持其原形狀,那么上述尖端可被視為銳利尖端。
四、操作步驟:
1、固定試樣, 使其在試驗時不移動;
2、調節測試帽,旋鬆鎖緊環,使其向指示燈方向移動足夠長距離,露出圓筒上的校準參考標記,順時針方向轉動測量蓋,直到指示燈亮為止,然後再逆轉,使測量蓋移過校準參考標記5格刻度,旋轉鎖緊環,直到緊靠測試帽為止。 從各種方向插入測量口,並施加4.5N的力,指示燈亮則視為尖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