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簡介
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負責組織和實施,每年舉辦兩次。考試為機考,當場交卷後即可知道考試成績,考試一周后即可申請證書。
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後怎樣取得資格證書,有什麼條件?需要那些程式?
(一)參加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相應科目的考試並取得通過的成績;
(二)提出證書申請;
(三)通過資格審核;
(四)已獲得公共基礎證書方可進行專業證書申請;
(五)認證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審核條件
認證辦公室根據銀行業從業人員所在機構提供的從業崗位和職業操守的相關證明進行資格審核。對同時符合上述條件者,由認證委員會頒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凡非銀行業從業人員參加資格認證考試並取得通過成績的,由認證委員會頒發銀行業從業人員考試成績證明。考試成績證明2年有效,在有效期內均可提出證書申請。
考試科目
銀行從業資格證共有6個科目,即公共基礎、個人理財、風險管理、銀行管理、個人貸款和公司信貸五項。其中公共基礎科目為必考科目,也是考生獲取其餘五項專業資格認證的基礎。也就是說,如果考生想取得專業科目的資格證書,必須先通過公共基礎科目的考試。
考試內容
1、銀行資格考試分公共基礎科目和專業科目
2、公共基礎科目
公共基礎 (公共基礎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從業資格的基礎知識)。
3、專業科目
個人理財、風險管理、銀行管理、個人貸款和公司信貸(專業證書的考試內容為銀行業從業人員相關的專業知識和技能)。
4、考試題型
全部為客觀題,包括單選題、復選題和判斷題。
5、考試形式
資格考試實行計算機考試,採用閉卷方式。銀行從業考試是機考,有題庫,隨機抽的題,形式跟計算機二級考試似的。監考的有銀行業協會的人在巡考
題型:選擇與判斷,選擇分多選與單選。
6、資格考試大綱由認證辦公室組織制定
資格考試的命題範圍以公布的考試大綱為準。
報考條件
符合的條件
銀行從業人員資格考試面向社會開放。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可以報名參加資格考試:
(一)年滿18歲;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不能參加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參加考試,已經辦理報名手續的,報名無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曾被銀行及金融業機構開除公職的;
(三)依照《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應試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經考試辦公室確認後,視情節、後果分別給予警告、考試成績無效、2年內或終身不得報名參加資格考試等處分:
1、考試報名時本人隱匿或偽造資格認證所需真實信息的;
2、違反考場紀律,擾亂考場秩序,有作弊等違紀行為的。
成績管理
資格考試成績分“通過”和“未通過”。
資格考試成績由考試辦公室公布並頒發資格考試成績證明。
資格考試成績2年有效。
考試注意事項
(一)准考證列印
考生可憑報名時獲取的賬號和密碼登錄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頁面自行列印准考證。
(二)考生退考
已繳費並被確認報名有效的考生,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考試,可於規定時間內線上進行退考申請。手續費每科次10元將直接從報名費中扣除,餘款在退考工作結束15個工作日後退回。
(三)發票寄送
為保證發票郵寄工作的有效開展,請考生務必在報名時認真填寫並核實報考信息中的通信地址及郵編。發票將按所填報地址分批郵寄至考生。
(四)考試信息
請考生在報考及考試期間,隨時關注會計網銀行從業欄目,以免錯過重要信息。
考生報考期間,請及時登錄中國銀行業協會網站查詢最新信息,以免錯過重要信息通告。
證書審核
相關問題
1.證書申請後由誰進行證書審核?
2.證書審核的內容是什麼?
3.如何判斷是否成功通過證書審核並獲得證書呢?
4.為什麼證書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5.為什麼沒有通過證書審核?
證書審核
證書審核由證書審核員完成,證書審核員分為兩類: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
各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負責對本機構內提出證書申請的考生進行審核。(中國銀行業協會會員單位名單 見後附屬檔案)
(2)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
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負責對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審核。
非會員單位的銀行業金融機構考生進行證書申請後,需根據證書申請系統提示,列印資格審核表,由本單位人力資源部門蓋章確認後,提交至各地方銀行業協會進行複審;財務公司從業人員的資格審核表交由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複審。
審核內容
(1)中國銀行業協會銀行業金融機構會員單位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為本機構員工;
②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職業操守不良記錄。
對不存在職業操守不良記錄的本機構員工,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其初審、複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2)各地方銀行業協會及中國財務公司協會證書審核員審核內容包括:
①申請人是否在規定日期內提交加蓋單位人力資源部公章的資格審核表;
②根據審核表核實填報信息是否真實及申請人在從業過程中是否存在違規違紀等違反職業操守的行為;
對具備良好職業操守記錄的申請人,即可在證書審核系統內通過複審,並由認證辦公室統一終審,審核通過後即可獲得相應科目證書,證書將於證書審核結束後統一郵遞至申請人。
3、如何判斷是否成功通過證書審核並獲得證書呢
請考生在證書審核階段隨時登入證書申請系統,查詢證書審核狀態,審核狀態為“已終審”,則表示證書審核通過。
證書將在申請結束後以掛號信形式郵寄到考生在證書申請時填寫的地址。
4、為什麼證書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1)銀行從業人員在證書申請時,錯誤選擇或未選擇本人所屬機構(系統默認為“其他”銀行業機構)將導致考生所在機構的證書審核員無法看到考生提交的申請,從而無法進行審核,因此審核狀態一直是“未審核”。
(2)解決辦法:
在證書申請階段,請考生登錄證書申請系統自行修改個人所屬機構。
如在證書申請結束後發現問題,請考生及時聯繫本人所在單位的證書審核員,由證書審核員幫助其修改所屬機構並進行審核。
沒通過證書審核
(1)所有非銀行從業人員(包括學生、其他非銀行業機構的考生、曾在銀行業金融機構工作但申請證書時已離職的考生)均無法獲得證書。
(2)非銀行從業人員在網上進行證書申請,將無法通過審核。考生可在證書申請系統中查詢自己證書的審核狀態及未通過審核原因。
考場紀律
一、考試開始前45分鐘考生憑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進入規定考場,逐一進行現場拍照(照片將用於證書管理)。考生入座後輸入准考證號登錄考試系統,並將准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放在考桌左上角,以便監考人員查驗。考試指令發出後,考生才能開始答卷。
二、考生拍照完畢進入考場後,如需離開考場必須攜帶准考證與有效身份證件,再次進場時需向監考老師出示。
三、考生在入場時除攜帶演算用筆外,不準攜帶其他物品(如:書籍、資料、筆記本和自備草稿紙以及電子工具、計算器、食物、飲料等)。已攜帶入場的應按照要求存放指定位置,攜帶的通訊工具、電子設備應全部關閉。
四、考試開始20分鐘後,考生停止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後考生方可交卷離開考場。考生提交試卷後立即退場,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交談,不得再返回考場。
五、考生登錄考試系統後,應仔細核對姓名、性別、准考證號、身份證件號、考試科目及本人照片,並仔細閱讀考生須知。在下發的草稿紙上填寫考生姓名及准考證號,考試結束後統一上交。
六、考生因病不能堅持考試的,應報告監考人員,根據具體情況進行處理。
七、考生不得詢問試題題意,如因系統原因或試題有誤,可舉手向監考人員詢問,不得詢問其他考生。
八、考生必須服從監考人員的監督管理,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不服從監考人員管理擾亂考場秩序,或交頭接耳、傳遞紙條、傳遞物品、打手勢、做暗號、夾帶、竊視他人螢幕、代考以及其他違紀、舞弊行為者,按以下規定進行處理:
處理方法
1.考生在考試期間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情節較輕的,由監考人員提出批評和警告,並按要求立即改正。
2.在考試中考生由於以下行為之一,連續兩次受到批評和警告的,監考人員將告知考生本次考試成績無效並有權要求其退出考場,違紀情節嚴重的將由監考人員上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記入個人從業操守檔案,由認證辦公室取消其兩年的報考資格:
(1)夾帶、偷看、傳遞紙條或協助他人作弊;
(2)交頭接耳、互打手勢、傳遞信號等;
(3)抄襲或者試圖抄襲帶入考場的筆記、書本、電子儀器等;
(4)與考場內外任何人士通訊或試圖通訊的行為;
(5)其他考試作弊行為。
3. 在考試中有以下行為之一的考生,監考人員將取消其本次考試資格及成績,要求其退出考場,並將其違紀行為上報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記入個人從業操守檔案,由認證辦公室取消其兩年的報考資格:
(1)替考和被替考的行為;
(2)集體舞弊的行為;
(3)使用假身份證件或提供假證件的行為;
(4)惡意操作導致考試無法正常運行;
(5)未經許可擅自中途離開考場的行為;
(6)將演算草稿紙帶出考場;
(7)嚴重擾亂考試秩序,危及考試工作人員安全。
九、考試機出現故障,考生需舉手示意,由技術人員進行處理,但不允許監考或技術人員幫助操作考試界面,或對題意做解釋、提示。對故意關機或自行重新啟動計算機的考生應責令其離開考場,考試成績按零分處理。
十、考生在考試期間如需上廁所,應向監考人員舉手示意,在得到監考人員的允許後由工作人員陪同出入考場,再次進入考場時需向監考人員出示准考證及有效身份證件。
十一、考試結束指令發出後,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向系統提交試卷,並按監考人員要求退場。嚴禁將考場統一發放的草稿紙帶出考場。嚴禁抄錄試題。提前結束考試退場者不得在考場附近逗留、喧譁。
十二、除本場考生及考試工作人員外,其他無關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場。五、2010年上半年中國銀行業從業考試報名時間及大綱
證書獲取
根據《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證書管理暫行辦法(試行)》規定,銀行業從業人員獲取資格證書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一)參加並通過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相應科目的考試;
(二)提出證書申請;
(三)通過資格審核;
(四)已獲得公共基礎證書方可進行專業證書申請;
(五)認證委員會規定的其它條件。
報名時間
2012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上半年報名時間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2012年2月27日9:00--4月11日17:00
非銀行業從業人員:2012年4月2日9:00--4月11日17:00
2012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下半年報名時間為:
銀行業從業人員:2012年7月25日9:00——9月10日17:00
非銀行業從業人員:2012年8月22日9:00——9月10日17:00
2013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尚未公布,根據歷年考試報名時間信息,2013年上半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報名時間預計在2月份開始,下半年報名時間預計在7月份開始。
2013年上半年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定於6月29、30日舉行,本次考試科目包括公共基礎、個人理財、風險管理、公司信貸和個人貸款,共五個科目。
本次考試提供個人網上報名和集體報名兩種方式,報名時間為2013年4月22日9:00至5月19日17:00
2013年銀行從業資格考試時間預計:2013年6月29、30日和10月26、27日。
就業方向
銀行或非銀行金融機構;投資公司;大型企業集團的財務管理部門;財經媒體;政府經濟部門相關職位等。
考試大綱
中國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公共基礎科目考試大綱(2010年版)
1 銀行知識與業務
1.1 中國銀行體系概況
1.1.1 中央銀行、監管機構與自律組織
中央銀行
監管機構
自律組織
1.1.2 銀行業金融機構
政策性銀行
大型商業銀行
中小商業銀行
農村金融機構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外資銀行
非銀行金融機構
1.2 銀行經營環境
1.2.1 經濟環境
巨觀經濟運行
經濟結構
經濟全球化
1.2.2 金融環境
金融市場
金融工具
貨幣政策
1.3 銀行主要業務
1.3.1 負債業務
存款業務
借款業務
1.3.2 資產業務
貸款業務
債券投資業務
現金資產業務
1.3.3 中間業務
交易業務
清算業務
支付結算業務
銀行卡業務
代理業務
託管業務
擔保業務
承諾業務
理財業務
電子銀行業務
1.4 銀行管理
1.4.1 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的主體
利益相關者
信息披露
1.4.2 資本管理
銀行資本的概念與作用
《巴塞爾新資本協定》
我國監管資本的構成
銀監會的資本干預措施
提高資本充足率的方法
1.4.3 風險管理
銀行風險的種類
風險管理的發展歷程
全面風險管理
風險管理流程
1.4.4 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的目標
內部控制的原則
內部控制的構成要素
1.4.5 合規管理
合規管理的相關概念
合規管理的目標
合規管理體系的基本要素
合規管理部門職責
1.4.6 金融創新
金融創新概述
金融創新的基本原則
金融創新與客戶利益保護
2 銀行業相關法律法規
2.1 銀行業監管及反洗錢法律規定
2.1.1 《中國人民銀行法》相關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的直接檢查監督權
中國人民銀行的建議檢查監督權
中國人民銀行在特定情況下的檢查監督權
2.1.2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相關規定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的適用範圍
《銀行業監督管理法》有關監督管理措施的規定
2.1.3 違反有關法律規定的法律責任
刑事責任
行政處罰
行政處分
相關的處罰措施
2.1.4 反洗錢法律制度
洗錢概述
《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
《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
《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
違反反洗錢規定的法律責任
2.2 銀行主要業務法律規定
2.2.1 存款業務法律規定
存款及其辦理原則
存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對單位存款查詢、凍結、扣劃的條件和程式
存款利率的法律管制
存單糾紛案件的認定與處理
存款契約
2.2.2 授信業務法律規定
授信原則
授信審核
貸款業務的基本法律要求
貸款契約
2.2.3 銀行業務禁止性規定
商業銀行向關係人發放信用貸款的禁止
對商業銀行存貸業務中不正當手段的禁止
同業拆借業務的禁止
2.2.4 銀行業務限制性規定
對同一借款人貸款的限制
對關係人發放擔保貸款的限制
對相關金融業務和直接投資的限制
對結算業務的限制
2.3 民商事法律基本規定
2.3.1 民事權利主體
民事權利主體的概念
自然人
法人
非法人組織
2.3.2 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
民事法律行為
代理及其種類
2.3.3 擔保法律制度
擔保法律制度概述
物權法
抵押
質押
保證
留置
2.3.4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概述
公司設立制度
公司資本制度
公司的組織機構
公司終止制度
2.3.5 票據法律制度
《票據法》概述
票據的功能
票據行為
票據權利
票據喪失的補救措施
2.3.6 契約法律制度
契約的概念及特徵
契約的訂立
契約的生效
契約的履行
違約責任
2.4 金融犯罪及刑事責任
2.4.1 金融犯罪概述
金融犯罪的概念
金融犯罪的種類
金融犯罪的構成
2.4.2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危害貨幣管理罪
破壞銀行管理罪
2.4.3 金融詐欺罪
集資詐欺罪
貸款詐欺罪
信用證詐欺罪
信用卡詐欺罪
票據詐欺罪、金融憑證詐欺罪
2.4.4 銀行業相關職務犯罪
職務侵占罪
挪用資金罪
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簽訂、履行契約失職被騙罪
3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
3.1 概述及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
3.1.1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概述
3.1.1 銀行業從業基本準則
3.2 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的相關規定
3.2.1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客戶
3.2.2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事
3.2.3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所在機構
3.2.4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
3.2.5 銀行業從業人員與監管者
3.3 附則
3.3.1 懲戒措施
3.3.2 解釋機構
3.3.3 生效日期
統編教材
2010版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教材: 公共基礎作者: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 2010年8月
開本: 16
類型: 教材
年份: 2010年
市場價格: ¥36.00
2010版銀行從業資格證考試輔導教材: 風險管理作者: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 2010年8月
開本: 16
類型: 教材
年份: 2010年
市場價格: ¥39.00
2010版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教材: 個人理財
作者: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 2010年8月
開本: 16
類型: 教材
年份: 2010年
市場價格: ¥38.00
2010版銀行業從業資格證考試教材: 個人貸款作者: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 2010年8月
開本: 16
類型: 教材
年份: 2010年
市場價格: ¥42.00
2010版銀行業從業資格考試教材: 公司信貸作者: 中國銀行業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辦公室
出版社:中國金融出版社
ISBN: 9787504949790
出版日期: 2010年8月
開本: 16
類型: 教材
年份: 2010年
市場價格: ¥49.00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畫單列市)銀行業協會(同業公會)為本次輔導教材在該地區的唯一指定發行機構。無憂書店是銀行業協會唯一指定的網上訂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