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介紹

主要內容
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符合條件的內外資企業,均可申請在中國境內設立銀行卡清算機構。僅為跨境交易提供外幣清算服務的境外機構原則上無需在境內設立清算機構。會議還強調,要完善管理,防範風險,維護持卡人合法權益,使開放的金融市場便利和惠及消費者。
改革內容
首先是最佳化消費環境。
其次是培育競爭市場。
再次是應對WTO裁定。
全面放開
2015年4月22日,國務院公布《國務院關於實施銀行卡清算機構準入管理的決定》,決定自6月1日起實行。意味著中國的銀行卡清算市場放開,中國銀聯將在主場真正迎來對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