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內容
銀行出納長款包括:
1.對外收付現金業務終了,發現結存的現金多於帳面結存的現金。
2.盤點庫存現金髮現多餘帳面記載的現金。
3.聯行調撥款項,經清點多出的現金等。
按照銀行的出納制度規定,發生長款,應及時查找,一時無法查清時,必須當日以“暫收款項”出納長款戶列帳,並進行錯款登記,繼續追查,確實查無下落的,須按審批程式,經核批後,做收益處理。
核算
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在收付現金過程中發生長款經當日查明原因時,應按規定報告農村合作金融機構主任批准,由會計部門編制現金收入傳票,先以其他應付款列賬。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現金
貸:其他應付款——待處理出納長款戶
長款原因,經查明是由於客戶多交或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少付時,應及時退返原主。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待處理出納長款戶
貸:現金
長款如經查找,確實無法歸還時,應按照規定的報批程式批准後,作為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營業外收入。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其他應付款——待處理出納長款戶
貸:營業外收入——出納長款收人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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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1 夏漢平,任生貴.農村合作金融機構崗位培訓手冊:財會人員[M].ISBN:7-5087-1658-2/F832.35-62.中國社會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