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首次募集規模1085604444.01最新基金規模12855398280.75
成立日期2004-08-11基金經理許翔
基金託管人中國建設銀行基金管理人銀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會計師事務所安永華明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北京市金杜律師事務所
投資目標 本基金將運用增強型指數化投資方法,通過嚴格的投資流程和數量化風險管理,在對標的指數有效跟蹤的基礎上力求取得高於指數的投資收益率,實現基金資產的長期增值。
投資原則
1、投資於股票、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總值的80%。
2、投資於國家債券的比例不低於基金資產淨值的20%。
3、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的股票,不超過基金資產淨值的10%。
4、本基金與由本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持有一家公司發行的證券總和,不得超過該證券的10%,並按有關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5、本基金在全國銀行間市場中的債券回購最長期限為1年,債券回購到期後不得展期;債券回購融入的資金餘額不得超過基金淨資產的40%。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限制。
由於基金規模或市場的變化導致投資組合超過上述約定的不在限制之內,但基金管理人應在合理的時間內進行調整,以使投資組合符合上述規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時,從其規定。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或紅利再投資方式,投資者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或者將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
2、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年收益先彌補上一年度虧損後,方可進行當年收益分配;
4、如果基金投資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5、基金收益分配後基金份額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6、基金收益分配比例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7、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少一次,成立不滿3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紅利分配時所發生的銀行轉賬或其他註冊登記費用由投資者自行承擔;
9、法律、法規或監管機關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