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07月—1993年04月,阿壩縣公安局工作;
1993年04月—1999年12月,阿壩州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1999年12月—2001年03月,馬爾康縣委副書記、縣長;
2001年03月—2002年10月,馬爾康縣委書記;
2002年10月—2003年01月,阿壩州委副秘書長;
2003年01月—2003年02月,阿壩州旅遊局局長;
2003年02月—2004年12月,阿壩州人民政府副秘書長、旅遊局局長;
2004年12月—2009年02月,阿壩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秘書長;
2009年04月—2009年05月,阿壩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秘書長;
2009年05月—2016年08月,阿壩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6月27日, 據四川省紀委訊息:四川省阿壩州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州長楊長清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8月,免去四川省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
依法逮捕
2016年10月10日,據最高檢官網訊息,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四川省阿壩州原副州長楊長清(副廳級)決定逮捕。
審查起訴
2017年1月9日,四川省阿壩州原副州長楊長清(副廳級)涉嫌貪污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依法指定管轄,已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
提起公訴
2017年6月,四川省阿 壩藏族羌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原副州長楊長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四川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宜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楊長清享有的訴訟權利,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其辯護人的意見。宜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楊長清利用擔任阿壩州人民政府副州長職務之便,在工程承建及貸款審批、核銷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賄賂款,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