鉛山縣環境保護局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江西省、上饒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五)負責調查處理轄區內污染糾紛;負責縣境內環境監察,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八)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民和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

基本信息

機構名稱:鉛山縣環境保護局
辦公地址:江西省鉛山縣河口鎮鵝湖大道88號
郵政編碼:334500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江西省、上饒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對全縣環境保護工作實施監督管理。
(二)在縣人民政府的領導下,對開發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擬寫並組織實施全縣環境和生態保護規劃;組織編制全縣環境功能區劃。
(三)貫徹執行並組織實施國家、省有關大氣、水體、土壤、噪聲、固體廢物、有毒化學品及機動車等污染防治的法規和規章;負責對全縣大氣、水體、土壤等環境污染防治工作監督管理。
(四)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檢查各種類型自然保護區,以及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檢查生物多樣性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監督管理縣級自然保護區。
(五)負責調查處理轄區內污染糾紛;負責縣境內環境監察,組織開展全縣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六)監督執行國家和省環境質量標準和污染物排放標準;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組織編報全縣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全縣環境狀況公報;定期發布城鎮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
(七)貫徹執行國家及省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按照國家及省規定審定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報告書(表);負責全縣環境綜合治理;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
(八)負責全縣環境監測、環境統計、環境信息工作;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科技發展、科學研究和技術示範工程,指導和協調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推動公民和社會各界參與環境保護。
(九)配合省市環保局的工作,承辦縣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協調機關工作,負責文電、檔案、財務等綜合性工作,包括後勤、信訪、宣傳教育等工作。
(二)污染控制股
貫徹執行國家、省大氣、水體、噪聲、固定廢物、有毒化學品以及機動車的污染防治法規和規章;組織實施排污申報登記、排污許可證、污染源限期治理和達標排放等環境管理;組織全縣環境功能區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全縣污染防治規劃;負責環保治理項目方案審查和竣工驗收;組織編制全縣環境狀況公報,組織發布城區和流域環境質量狀況,組織實施全縣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計畫和綠色工程規劃,編制縣級環境治理項目貸款計畫、環保補助資金計畫。
(三)監督管理股
組織實施全縣開發建設活動環境影響評價,“三同時”(即環境污染治理與建設主體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等各項環境管理制度、政策、法規和規章。管理全縣環境監測工作;指導和協調解決各種環境問題。調查處理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組織全縣城鄉環境綜合治理,承擔並協調輻射環境和放射性廢物管理工作;監督管理縣級自然保護區,監督自然資源開發活動中的環境保護;指導和監督礦區復墾、生態破壞恢復整治,濕地環境保護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負責農業生態環境保護;指導全縣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負責制定全縣環境保護規劃,負責全縣環境保護統計和信息工作;審核城鎮總體規劃中的環境保護內容。
(四)環境監察大隊
貫徹國家和地方環境保護的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依據主管環境保護部門的委託依法對邊區內單位或個人執行環境保護法規的情況進行現場監督、檢查、並按規定進行處理;負責污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放射性物質等排污費和超標準排污費的徵收工作;負責排污費財務管理和排污費年度收支、預決算的編制以及排污費財務、會計報表的編報匯審工作;負責對海洋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並參與處理;參與環境污染事故、糾紛的調查處理;參與污染冶理項目年度計畫的編制,負責該計畫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環境監理人員的業務培訓,總結交流環境監理工作經驗;承擔主管或上級環境保護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任務;
(五)環境監測站
做好全縣環境質量監測、污染源監督監測、污染源排污費核查性監測、“三同時”和限期治理項目竣工驗收監測等監測工作;參與污染事故的調查和污染糾紛的仲裁監測;收集、整理、匯總和儲存本縣的環境監測數據資料,建立環境監測和污染源動態資料庫;為社會提供科技服務和承擔委托性監測,為全縣的環境管理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持和技術服務;負責環境統計工作;完成上級交辦其它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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