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況
“ 汕頭潮陽區重點民生工程———榕江金關圍堤防工程,是一個爛尾工程,也是一個典型的豆腐渣工程。”汕頭潮陽區港務局副局長、原潮陽水務局副局長趙宏展2013年4月向媒體實名舉報。與他一起聯名舉報的還有現任潮陽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洪惠強和副隊長馬和豐。他們對此前官方作出的坍塌調查結論也提出質疑。該工程納入廣東省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項目,一直受到汕頭市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離奇的是,這項工程本應兩年完工但7年未竟,在建時還發生7次大坍塌,總計1200多米,小垮塌更有多次。
在多次大坍塌後,有關部門對該堤防全線進行了勘查,目前仍有8公里是危險堤段,其中3公里為最險堤段。
當地政府的一份報告這樣描述金關圍工程建設的原因:金關圍集雨面積95.7平方公里,堤圍全長約34公里,直接捍衛金灶、關埠兩鎮總耕地面積6 .22萬畝,人口26 .99萬人的安全,是潮陽區的主要產糧區。報告稱,為了完善金關圍防洪、灌溉、排澇、防潮體系,提高其抵禦洪澇的能力,所以提出了金關圍堤防工程。
建設過程
因為涉及27萬人的生產生活安全,該工程自提出時起,一直受到汕頭市各級政府的“高度重視”,並被納入廣東省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項目。關圍堤防工程於2006年10月25日公開招標,2007年11月15日全面開工建設。計畫建設工期兩年,該工程達標加固建設按50年一遇防洪(潮)標準設計,委託具有甲級資質的廣東省水利電力勘測設計研究院設計。
2009年9月24日,本應快完工的金關圍堤防工程實際完成量只有六成。潮陽區水利局為此專門發文稱:金關圍堤防達標加固工程建設進度與上級要求差距較大,各承建單位要按照省市要求,必須在2010年底前全面完成建設任務。同年潮陽區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金關圍堤防工程已投入1 .12億元,完成工程量64 .08%,要在2010年大力推進,確保完成建設任務。
2010年底,工程並沒有完成。
潮陽區政府將金關圍堤防工程列入2011年“十大民生工程”。在2011年11月5日的潮陽區人代會上,潮陽區區長在政府工作報告中表示:“金關圍堤防工程建設基本完成。”2012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潮陽區區長再次強調“金關圍堤防工程基本完成”。
不過這個“基本完成”再次被潮陽幹部民眾詬病。在潮陽區政府2013年3月18日下發的《區政府工作會議紀要》上,明確稱金關圍堤防工程還有近10%的工程量沒有完成。4月下旬,晚春的雨水淅淅瀝瀝,記者在潮陽區水務局水政監察大隊副隊長馬和豐的陪同下來到金關圍堤防工程金灶鎮玉路段。走了一段泥濘的土堤,一個兩三百米的大缺口橫在堤壩中間,腳下的江水洶湧而過,堤壩缺口處可見零星石塊。馬和豐告訴記者,這是曾經垮塌的一段堤壩。實際上,金關圍的堤防工程,還有8公里是危險堤段,其中3公里為最險堤段。
這項涉及到27萬人、6 .22萬畝良田的重點民生工程,在政府部門領導的“高度重視”中屢屢“拖沓”甚至“爛尾”,危險的堤段在政府報告的“基本完成”中繼續危險和垮塌。
7次坍塌
金關圍堤防工程從2009年12月23日到2012年2月7日,先後發生7次大的坍塌,小坍塌還有多次。2009年12月23日,下地段坍塌150多米;
2010年1月9日,港口段坍塌120多米;
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坍塌306米;
2010年11月22日,新廟段坍塌90多米;
2010年12月4日,陽美段坍塌130多米;
2011年8月17日,港內段坍塌174米;
2012年2月7日,新廟段坍塌233米。
7次坍塌事件,因為大都發生在枯水季節,水位不高,沒有造成民眾傷亡。2012年2月17日,汕頭市政府應急辦出具一份報告對“在建過程中發生坍塌和局部滑動位移情況”的原因中解釋:客觀原因是,金關圍全堤線基本築於軟弱土基上,地質條件較差。主觀原因是該堤段設計上存在一些不足,未能根據現場實際地形和地質情況及時、科學、合理、有針對性地提出變更調整方案,採取必要的基礎加固措施。
7次大的坍塌事件中,坍塌的堤段有1203米,險段8643米,造成約2億元的經濟損失。
官方處理
在金關圍堤防工程7次大的垮塌中,官方對第三次,即2010年1月28日玉路段發生的306米大坍塌進行回應。當時分管省領導批示後,省水利廳派出包括設計單位在內的幹部和專家迅速奔赴坍塌現場調查。調查組《關於汕頭市金關圍玉路堤段坍塌情況的調查報告》下了這樣的結論:非法采砂改變原河床形態是造成該次險情的主要原因,“河床在坍塌段已形成一個長約800米、比原河床深6—8米的深槽,深槽位置靠近堤腳,造成堤腳臨空”;再加上原堤段地質條件差、地基下臥深厚淤泥層,發生坍塌時為退潮期等因素,造成堤腳在被掏空的情況下出現整體坍塌。調查組調查到2007年10月開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間,有林某、黃某的采砂船在玉路水域違法采砂合計達八九個月之久,認為應追究水政執法部門的責任。
為此,一批責任人被處分,時任潮陽區水利局副局長趙宏展,潮陽區水利局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洪惠強、副隊長馬和豐及金灶鎮兩名幹部等人分別被處以行政記過、行政記大過處分。潮陽區紀委在2011年5月20日下達對趙宏展的處分決定書中認定:“2007年10月開始至玉路堤段坍塌期間,采砂船在玉路水域違法采砂合計長達8至9個月之久,趙在任期間,分管領導責任落實不到位……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對馬和豐的處分書中認定“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違法采砂行為,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直接責任”。
趙宏展在2011年5月份收到處分決定書後,6月16日,就向潮陽區紀委提出申訴。潮陽區紀委於2011年10月27日作出複審決定,認為“對趙處理認定移送的事實材料沒有出入”,維持了對趙宏展的行政記過處分。洪惠強、馬和豐等人也在收到潮陽區紀委的處分書後即提出申訴。但至今仍未被撤銷處分決定。
趙宏展向汕頭市紀委監察局提出了多個問題,汕頭市監察局都給予覆核和給出了覆核結論。
汕頭市監察局2013年3月份發出的檔案———“汕監審[2013]4號”稱,對於趙宏展提出在調查過程中如實反映問題遭遇恐嚇和傷害,潮陽區公安分局已經對此展開調查;對於趙宏展提出申訴認為金關圍堤段一再坍塌的問題背後存在不可告人的秘密和問題,汕頭市紀委已經責成潮陽區紀委展開調查。“以上問題查明後,將追究相關人員的相應責任。”
這份檔案還稱對於趙宏展的處理“原認定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定性準確,處分恰當,經汕頭市紀委常委會、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討論,並報省紀委、監察廳同意,對原處分予以維持。”
對此,趙宏展表示堅決不服,將繼續向上級部門申訴。不過趙宏展對於紀委重新啟動對金關圍江堤垮塌的原因進行調查還是樂見其成。他說,他們之所以一直堅持舉報,固然有其受委屈的原因,另外就是不想讓本來是惠民工程的金關圍堤防工程變成禍民工程,不想讓27萬民眾生活在江水的威脅之下。
金關圍堤防工程的遲遲未完工、在建期間多次坍塌等問題,也讓當地政府感到了極大的壓力。隨著粵東地區汛期的臨近,2013年3月6日,潮陽區專門召開了金關圍堤防工程建設工作會議。會議強調2013年主汛期將至,金關圍堤防工程自2012年2月暫停施工一直沒有重新啟動,上級有關部門明確要求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建設項目要在2013年主汛期前基本完成建設任務並報省水利廳“完工銷號”。
在這次有潮陽區主要領導參與的會議上,還著重強調責任追究,“按市的指示精神,採取相應措施,查明工程多次出現坍塌的原因,依法依紀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會議也決定由潮陽區紀委積極與汕頭市紀委、汕頭市檢察院聯繫,採取措施,查明工程多次出現坍塌的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員的責任。
金關圍堤防工程還引起了汕頭市委書記的重視,4月19日,他帶隊檢查了金關圍堤防工程,要求加快建設,確保2013年9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