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業務審計

金融業務審計是指對各種融資業務活動的審計資金融通方式,包括銀行的各種存放款、有價證券的買賣、商業票據的貼現、貨幣發行、外匯及金銀的買賣等。金融業務審計主要包括以下三種(1)由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組織的外部分級審計;(2)由中國人民銀行稽核部門對各專業銀行、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信託投資公司等金融組織的審計;(3)由各專業銀行和金融組織內部審計機構對所屬分支機構的審計。目前金融業務審計的內容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1)審查貨幣流通。著重從巨觀上審查貨幣流通渠道是否順暢,注重調查、預測和分析經濟生活中某些傾向性變化,為國家組織和調節貨幣流通提供依據:(2)審查信貸業務。審查信貸政策的執行和信貸的審批管理;(3)審查儲蓄業務。審查儲蓄的組織管理是否合理,吸收存款和運用存款的比例是否恰當;(4)審查結算業務。重點是銀行各項結算政策、原則和紀律的執行情況;(5)審查保險業務。重點審查保險業務的基礎工作、保險契約、保險理賠、保險費率“五費”使用等;(6)審查信託業務、證券交易和國際金融業務。(7)審查財務收支。以不斷提高銀行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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