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璇[革命烈士]

金璇[革命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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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璇(1902—1930),又名金洪根、金才衡,溫嶺市琛山樓旗村人。

個人簡介

金璇(1902—1930),又名金洪根、金才衡,溫嶺市琛山樓旗村人。

革命經歷

金璇烈士故居——中共溫嶺二次國內戰爭活動舊址 金璇烈士故居——中共溫嶺二次國內戰爭活動舊址

1927年1月,北伐軍進入浙江,曹萬順的第十七軍第六縱隊指派先遣軍唐大釗部從溫州抵達溫嶺,一路上宣傳孫中山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一路上高呼打倒貪官污吏,剷除土豪劣紳等口號。北伐軍從江廈登入,金璇從樓旗趕到溫嶺街迎接北伐軍,他第一次感受到革命力量的巨大。
1927年四一二反革命政變後,白色恐怖籠罩著溫嶺大地。國共合作的國民黨溫嶺縣縣黨部籌備處被解散了,溫嶺廣大共產黨員被“清洗99 9遭“通緝”。在革命辱困難的時候,金璇與同村的共產黨員金學河取得聯繫,申請要求加入共產黨。入黨後,金璇把自己的名字改為項忠誠。樓旗村黨支部成立時,金璇被選為支部書記。從此,金璇為黨工作,日夜奔波,出生人死,在所不辭。
1928年1月,浙南特派員陳韶奏來溫嶺正式成立中共溫嶺縣委。月底,陳在太平鎮主持召開溫(嶺)黃(岩)活動分子會議,傳達八七會議精神。會後,縣委委員分別到北鄉、西鄉活動:發展黨員,建立支部;組織碗窯工人罷工,向資方提出增加工資;發動農民暴動,開展抗租反霸鬥爭。
金璇的家鄉樓旗村,地處溫嶺北鄉平原與西鄉山區的接壤地,家裡成為中共溫嶺縣委領導人經常接頭、聯絡、開會的地方。他不辭勞苦、不畏艱險,認真負責地完成黨組織交給的任務。為了開展武裝鬥爭,縣委指定金璇、陳堅石、陳子明三人負責籌款買槍,款子由金璇保管。1928年春,縣委通過寧波大官僚倪阿春買來槍枝彈藥,派金學河、潘善順兩人去運。槍放棺材裡,潘善順扮孝子護運,先乘輪船到海門,再坐內河小船到北鄉。金璇積極配合做好聯絡、接應工作。有了槍枝彈藥,縣委著手組織赤衛隊,對付國民黨的白色恐怖,以武裝的革命來推翻武裝的反革命。
1929年10月,金璇收到陳爽子從寧波看守所寄來的一封密信,說:“李道明暗中叛變投敵,是國民黨浙保五團駐海門的密探;共產黨員陳爽子、張岳生、柳小榮等都是被李道明出賣而被捕的。”金璇立即把這封密信的內容轉告縣委書記金學河。
1929年11月1日,李道明鬼鬼祟祟地來到金璇家裡。他仍舊以“共產黨員”的面目來找金璇“聯絡”,要金璇幫助他找到縣委領導,說自己有要事接洽。在這關鍵時刻,金璇將計就計,沉著對付,一面“熱情”招待,留吃留住,一面告訴縣委領導,李道明在他家裡。縣委書記金學河接到金璇送來的情報,立即召集徐永梅、徐昌輝商量研究對策。第二天夜裡,金學河、徐永梅、徐昌輝三人到了金璇家,說:“迎接李道明到縣委機關去”。走到新建埠頭,三人突然對李道明進行搜查,搜出駐海門浙保五團密探的證件。按照地下黨的紀律,三人當場處決了李道明。
處決李道明後,國民黨對殺害李道明的兇手追捕得很緊。樓旗、下馬灣、橫峰匯頭王等地好多共產黨員和革命民眾當作兇手嫌疑被拘捕。金璇在家鄉無法立足,外出隱蔽,先到上海,後到南京娃娃橋國民黨第四區黨部第三區分部朋友家隱蔽。1929年11月13日夜金璇被人出賣,不幸被捕。
李道明是國民黨中央“準其自首破共贖罪”的共產黨叛徒,被處決後,案情上報國民黨中央政府。南京市警察廳特務處在偵查中把金璇作為殺害李道明的兇犯抓捕起來。在敵人的刑庭審訊中,金璇牢記入黨時“嚴守秘密,服從紀律,永不叛黨,願為無產階級犧牲的入黨誓言。”不管敵人施用何種刑罰,他都寧死不屈,不吐真情。國民黨江蘇省高級法院在審理金璇案件中,抓不到確鑿證據,宣布他無罪釋放。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組織部調查科向江蘇省高級法院提出公訴:“浙江省保全隊第五團偵探李道明被金學河等殺害,與金璇有牽連,要求撤消原判”。於是金璇沒有被釋放,押解蘇州監獄關押,重新審查。
在獄中,金璇受盡酷刑,摧殘致病,獄方當局不給醫治,於1930年1月8日與世長辭,年僅29歲。

人物評價

解放後,1956年2月27日經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追認他為革命烈士。

金璇烈士圖冊 金璇烈士圖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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