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牛區人民法院

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座落於成都市區西北面的交大路199號,占地面積20.6畝、建築面積10710平方米。 法院編制人員為132人,現有人員121人,其中法官77人,其他人員44人。 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成都市金牛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座落於成都市區西北面的交大路199號,占地面積20.6畝、建築面積10710平方米。內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民事審判三庭、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共6個審判庭和立案庭、執行局、政治處、監察室、研究室、辦公室、司法警察大隊等7個部門,另在成都市金牛區府河源街道辦事處派出1個基層人民法庭。有23個用於開庭的審判法庭,建築面積為4500M2 。並配備有證人休息室、羈押室等專用房間。法院編制人員為132人,現有人員121人,其中法官77人,其他人員44人。法官中,有28人任審判長,32人任獨任審判員。121名人員中,研究生學歷4人,本科學歷65人,大專學歷48人,其它學歷4人。 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作為國家的審判機關,依法獨立行使審判權,對成都市金牛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常務委員會負責並報告工作。主要職能包括:依法審判法律規定由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的民事、刑事、行政等一審案件;依法審判由本院院長提出或當事人申請再審的案件;依法審判由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式提出抗訴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執行權和司法決定權;依法決定國家賠償;針對案件審理中發現的問題提出司法建議;結合審判工作,開展法治宣傳教育;負責法院幹部隊伍思想教育、表彰獎勵和教育培訓工作以及其它應由基層法院辦理的工作。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年均受理案件總數7000餘件,結案率95%左右。
因各項工作成績顯著,成都市金牛區人民法院近兩年有40餘項工作受到國家、省、市、區各級表彰,近10名法官獲得市級以上榮譽。其中,1名法官於2003年7月被中共中央政法委、綜治委授予“全國‘嚴打’整治鬥爭先進個人”榮譽稱號,1名法官被四川省法院、共青團四川省委等12家單位命名為“四川優秀青年衛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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