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殿豎額

豎額,懸掛於天柱峰顛銅鑄鎏金廡殿重檐中際,正書,豎式如斗行,斗緣為如意形,上斗版陽飾雙龍戲珠,左右各式五爪行龍,下飾鯨魚戲水等圖案,整體銅鑄鎏金俗稱“五龍斗(陡)匾”。它同金殿一樣同屬一級文物,保存完好。

尺寸:包括匾斗:高0.57米,寬0.43米,厚0.015米。淨尺寸:高0.04米、寬0.26米,書者不詳。為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正月十五上元節寅旦豎,欽差提督大岳太和山前司禮監太監李瓚造施。“金殿”二字為陽鑄,“金”字中的“豎”有意上出頭,有人認為金字中多一筆,象徵著用上斤鑄造,只有皇家才允許用赤金飾屋,金殿自然是最高等級的建築。“殿”字右邊的幾、又筆畫,巧改寫成夕、文。其諧音為不用過多的文字表述,金殿當屬天下第一。無論如何猜測,古代在行書中可添減筆畫,以求運勢之美,而在正書中一般少見,當屬書法中的創造,因此,十分珍貴。嘉靖七年匾雖與永樂十四年(公元1416年)金殿鑄造時間相差百餘年,但它的大小卻與色調、建築尺寸十分合度,其用金比列與金殿純色也都恰到好處,令人叫絕。它表明古代的工匠具有絕頂的天才和嫻熟的鑄造工藝,技術達到了較高水平。古代稱金屬類製作的東西都統稱為“金”,有“赤金”“白金”,所以該建築成為金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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