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縣國家稅務局

安徽省金寨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中央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

機構概況

安徽省金寨縣國家稅務局成立於1994年8月,位於金寨縣梅山鎮,為正科級機構,實行垂直領導。主要負責增值稅、消費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車輛購置稅等中央稅和中央與地方共享稅的稅收征管和稽查工作。2005年規範機構設定後,縣局內設7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1個事業單位、3個派出機構,有正式稅務幹部職工119人,離退休人員26人,負責全縣4780餘戶納稅戶的稅收征管工作,其中,個體工商戶4554戶,企業319戶,年度稅收任務8000萬元左右。
2004年,縣局被縣委組織部授予“雙好、雙優創建活動先進單位”,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六安市第二屆文明單位”,被省人事廳、省國稅局授予“全省國稅系統先進集體”,燕子河分局也同時被評為“六安市第二屆文明單位”,稽查局被團市委評為“青年文明號”。2005年,縣局榮獲市級文明單位,三個基層分局與稽查局榮獲縣級文明單位,系統目標管理考核獲得“優秀”等次。2006年,在縣直機關文明創建檢查情況通報中,縣局獲得“良好單位”等次;榮獲縣委、縣政府頒發的 “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放心單位”、“支持地方經濟發展先進單位”;縣局辦稅服務廳被團縣委授予“青年文明號”,縣稽查局被團市委和市國稅局聯合授予“青年文明號標兵”稱號,縣局榮獲系統文明單位。

領導信息

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趙光傳
1963年1月出生,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2年7月參加工作,任霍山縣新店河公社辦事員,1983年6月任霍山縣財政局辦事員,1986年2月任霍山縣財政局預算股長,1992年1月任霍山縣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1994年8月任霍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0年9月任葉集改革試驗區國家稅務局副局長,2002年4月任霍山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2008年3月任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肖浮沉
1962年3月出生,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2年12月參加工作,歷任金寨縣稅務局江店稅務所辦事員、科員,金寨縣稅務局梅山稅務所科員、稅政二股科員、計會股科員、計會股副股長,金寨縣國家稅務局計會股科員、股長,2002年11月任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2006年7月任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韓斌
1965年7月出生,男,漢族,本科學歷,中共黨員。1987年11月參加工作,歷任六安市稅務局郊區分局辦事員、科員,六安市國家稅務局郊區分局副局長,六安市國家稅務局稅源管理中心、管理六科副科長,裕安區國家稅務局辦公室負責人,2006年8月任金寨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機構設定

縣局按照縣行政區劃設定,級別為正科級。
一、內設機構
縣局內設7個行政股(室),級別為正股級。
1.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工作;負責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和科研成果的鑑定、評選、推廣及獎勵工作;制定辦公規章制度;管理機關及系統財務等後勤保障及機關行政事務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及督查督辦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2.綜合業務股
負責流轉稅、所得稅等稅種的稅政業務;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負責金稅工程流轉稅業務的管理、推廣套用及認證報稅、數據採集、稽核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等稅種的日常稽核和日常管理性檢查工作;負責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外國居民稅收監管、情報交換、國際稅務管理合作等;負責涉稅法律事務;承辦重大稅收案件的審理和行政處罰、聽證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等事項;負責對出口企業退免稅申報的審核和確認,組織落實本地出口貨源徵稅情況並負責對外復函,負責本地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及分割單開具的檢查及指導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3.徵收管理股
負責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處理執行稅收征管法規、條例中的有關事項;負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和稅收資料等的管理;牽頭組織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負責組織征管軟體的推廣和套用;負責納稅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4.人事教育股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調配、交流、辭職辭退、工資福利、專業技術職務、外事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負責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黨建、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5.監察室
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稅收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6.計畫徵收股(與辦稅服務廳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負責稅收計畫管理、稅收會計、統計等信息數據的統計和分析工作;負責編制和分配稅收計畫、指導組織收入工作,進行稅收預測分析,負責稅款徵收信息的集中處理和會計核算工作,組織並檢查稅款徵收、解庫、提退等制度的執行;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重點稅源;負責稅收票證的管理;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辦稅服務廳(與計畫徵收股合署辦公,一個機構兩塊牌子)
辦稅服務廳主要負責納稅人到稅務機關辦理的各種涉稅事項,具體包括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徵收、稅款解繳、欠稅公告、發票購銷、稅法宣傳、金稅發售、報稅稽核、諮詢輔導和受理減免申請及有關優惠政策申請等;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7.稅源管理股
負責納稅評估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協調、管理工作;負責篩選納稅評估對象、匯總納稅評估結果工作;負責對稅收管理工作進行日常監督;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二、直屬機構
縣局設1個直屬機構,即稽查局,級別為正股級。
稽查局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縣局稽查局內設綜合、選案、稅務檢查、案件審理、案件執行5個股。
三、事業單位
縣局設1個事業機構,即信息中心,級別為正股級。
信息中心負責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根據工作需要,對征管數據進行質量審核、加工處理、綜合分析等;負責網路及系統安全管理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派出機構
稅務分局為縣局的派出機構,按經濟區域設定城關、青山、南溪3個稅務分局,級別為副科級。稅務分局不設內設機構。
稅務分局主要負責是:對所轄稅源的監控管理工作,對轄區內納稅人實行分類管理和有效服務。具體負責所轄納稅戶稅務登記及納稅申報的調查核實、進行稅收預測和分析、稅收宣傳、納稅輔導、稅收調研、納稅服務、日常檢查、戶籍管理、政策送達、稅源調查、定額核定、催報催繳、數據採集分析、組織實施納稅評估、處理一般性違規違章行為和零星稅款的徵收等,承辦上級局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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