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化鵬

金化鵬(1902~1951),寧強縣城內人,皇壇首領,地主豪紳。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金化鵬(1902~1951),寧強縣城內人,皇壇首領,地主豪紳。

人物經歷

民國9年(1920)肄業於漢中聯立中學,入陝西省陸軍第三混成旅興漢民團幹部教導所學習軍事,後曾任陸軍第二十二混成旅司令部上尉參謀。民國16年(1927)3月回寧省親,父母泣留,遂在本縣謀事。回縣後,整頓民團。同年秋,出席省訓政大會。他痛述軍閥吳新田盤踞陝南橫徵暴斂,以及地方弊政,使與會官紳注目。民國17年(1928)金參與地方救災。次年,民團變章,改為保甲,兼任縣財政局文牘長,建議載減冗員,堵塞漏洞,倡議公開財政,剔除積弊。民國19年(1930)創辦寧羌縣民眾圖書館,翌年春復入川從戎。縣長王仲度致函邀金返縣任財局副局長,金固辭,後因公務回寧,經再三挽留,始就任,不久任代理局長。當時,本縣天災人禍連年,民生凋弊,縣府大辦所謂“新政”,增設機關,面臨民窮財竭,支出膨脹的局面,金向省、縣9次遞交辭呈。民國20年(1931)下半年,按全縣各機關的原定經費預算,應籌攤地方款6·35萬元,而金簽於縣窮民困,便自作主張,只籌攤2·3萬元,日到財局以應付,金無奈走寧西躲避並向縣府再次提出辭職。民國22年(1933)5月。縣政府裁局併科,金卸任,印發《從政4年,理財2年的寫真》,陳其在財局任職兩年來的艱難歷程,文末呼籲:“公布地方款收支項目!”“實行財政公開!”“剷除積弊中飽!”以標榜其廉潔。同年7月,金再次投身於縣圖書館的建設,兼第一女子國小校長,廣置圖書,培修環境,使圖書館初具規模。民國24年(1935)農曆正月初一,紅軍解放寧羌,金逃往漢中。紅軍走後,金返縣,在《漢中日報》發表《赤匪糜爛寧羌慘痛史》,捏造情節,抵毀革命。同年6月,金任縣政府秘書和第一科長,翌年5月代理縣長,主持縣政。該年夏天旱,金率領民眾祈雨,寫了多首《祈雨歌》,其中,不乏對紅軍的誣衊。同年7月,因病辭職,退而主持寧羌圖書館工作。民國30年(1941)1月,任保惠火柴股份有限公司經理。其間在國民縣黨部多有兼職。民國32年(1943)8月,因病辭去經理職務。民國34(1945)年6月,縣臨時參議會成立,金任副議員,提請縣政府設密告箱,鼓勵民眾檢舉貪污案。11月28日,任縣參議會議長。同年,兼三青團幹事會幹事,提請當局改寧強縣圖書館為中正圖書館。民國35年元月,金與部分縣參議員組成請願團去漢中、西安向當局請願,《漢中報》以《災荒與負擔雙重苛重,3日寧強請願團來漢呼救,田賦賦額1元約攤3萬元,章專員痛切民瘼,允轉省府》為題發表新聞。他憑藉權柄,利用皇壇印刷反共標語、傳單,設壇降諭,進行反共反人民的宣傳。民國37年(1948)任縣戡亂建國動員委員會主任委員。民國38年5月,金以縣參議會議長名義,向美國駐華使館發出代電,請求援蔣反共。寧強解放後,他逃往四川廣元,以經商為名,與首匪張孝廉等在寧強縣西南山區組織反動武裝200餘人,並派王永諧分別在縣西北一帶組織散匪伺機進行反革命武裝暴亂。1951年初,金以反動黨骨幹分子被捕,同年9月3日,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處以死刑。金化鵬好寫詩,有《觀摹集》、和《詩選抄》,多為逢迎應酬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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