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元洛陽

金元洛陽

金洛陽城為中京,位於今洛陽老城,是金正大初年在北宋初王曾判任河南知府時所築的城基上重建的。《元河南志》載:“金初仍宋制,正大初以河南為中京,改河南為金昌府。築城,東據湛水,南接東城之南郭,西亦因東城之西郭,北縮於舊(城)一里。”洛陽城均宋土城,規模約為城的二十分之一。關於中京城,除對其城牆進行考古發掘外,未發現和發掘過任何建築遺存。而元代洛陽為河南府,其地位不如金代的中京

元代墓葬
元代墓葬分磚室墓和土洞墓兩種。偃師元墓、伊川元墓、洛陽賽因赤答忽夫婦合葬墓及龍川和尚墓等,均屬磚室墓。有的元墓的磚雕紋飾有人物、花卉,墓門為仿木構建築。
伊川元墓有兩座,一座墓室平面呈八角形,另一座為長方形。在長方形單室磚券墓的墓室內繪有壁畫,內容是:北壁為墓主夫婦對坐圖,東、西壁為禮樂供奉圖,南壁墓門兩邊各繪一門吏,墓頂繪牡丹、祥雲和飛鶴。壁畫人物22個,有的服飾具有鮮明的蒙古族服飾特徵,有的則保留唐宋遺風,應是元代蒙漢文化融合的結果。
洛陽賽因赤答忽夫婦合葬墓位於洛陽東郊。墓主人為元代太尉翰林學士承旨銀青光祿大夫,因而墓葬形制較大,為方形單室磚墓,由墓道和墓室組成。墓道斜坡距地面深約20米。在距墓室上近10米處有一假墓室,曾被盜掘,但未盜及下部墓室。隨葬品比較豐富,計有鼎、壺、爵、簋、尊、牛尊、盤、案、灶等50餘件。這些隨葬晶均為泥質黑陶,造形優美,製作精細。器表除素麵磨光外,個別器形還飾有雲雷紋。
龍川和尚舍利塔基,即龍川和尚墓。墓分墓道、墓室兩部分,均用小磚壘砌。墓室位於墓道之南,平面正方形,四壁垂直,頂為八瓣形穹窿頂,墓底小磚錯縫平鋪。墓室南半部有磚棺床,上置長方形石匣,匣內有龍川火化後的遺骨。墓室西壁中段壁上砌石柱,上擺一弧頂壁龕,內置一燈盞。墓道位於室北壁正中,以磚封門。墓中只隨葬瓷盤一件、墓誌一方。墓誌上刻“龍川和尚舍利塔志”。該墓的發現對研究佛教史,尤其是白馬寺史提供了珍貴資料。
土洞墓如洛陽王述夫婦墓,墓主為元代懷慶府路總管。墓道為豎井式,墓室近正方形,四角圓弧,長3米、寬2.8米,為弧頂。室內放置三棺及隨葬器物40餘件。除一件瓷器外,余皆陶器,其中盤、燈、盒、香爐和瓷碗等為日常用具,鼎、敦、尊、豆和爵為仿古禮器,是元墓中很少見的特例。此墓為元至正十年(1350年)墓,在洛陽地區有明確紀年的元墓發現甚少,該墓的發掘填補了這一地區元代墓葬的空白。
元朝名將察罕帖木兒墓位於洛陽市北郊邙山下。曾在該墓前發現石翁仲1件、頭戴蓮花之束冠,身著圓領朝服,足踏雲頭履,造型古樸自然,是元代陵墓石刻中很少見的一例。
金代墓葬
金代墓葬可分為兩種類型,一種為仿木結構的磚室墓,一種為土洞墓。
仿木結構墓如澗西金墓,位於洛陽市七里河村西北約750米處。墓由墓道、墓門和墓室組成。墓道斜坡式,墓門起券高1.60米。墓室平面呈八角形,邊長1.08米。室內有磚棺床,棺床高0.41米。棺床上有七個壁面,壁上砌有須彌座,座上與壁面轉角處砌柱一根,有的柱下刻有三四字。墓頂系八角疊澀而上,五層到頂,頂做小藻井。除墓門外的七面墓壁皆飾格子門,每面兩扇,雕花各異,格眼紋地以柿蒂紋為多,另有“亞”字紋、“刀”字紋和龜背紋,腰花板均雕牡丹花。障水板壺門中的雕花有牡丹、芍藥、菊花和蓮花四種。墓室內有頭西足東的人骨架一具,隨葬有銅鏡、黑白瓷碗、瓷碗和骨器等。這座墓是金代雕磚墓的典型代表,在洛陽曆代墓葬文化序列中占有一席之地。
土洞墓如孟津麻屯天德二年(1150年)金墓,墓由墓道、天井甬道、墓室組成。墓道斜坡式,在其北端有一天井,甬道為過洞式,墓室平面呈長方形,長2.90米,寬1.90米。墓底鋪磚,在墓室四角各放置橢圓形卵石1塊。墓內隨葬白瓷瓶3件和買地券1方。買地券灰陶質,券文陰刻並塗朱。金代紀年墓甚為少見,因此這座有“天德二年”紀年的金墓就顯得異常珍貴,而買地券更是研究金代喪葬禮俗和土地買賣制度的重要資料。
金元時期的洛陽
金洛陽城為中京,位於今洛陽老城,是金正大初年在北宋初王曾判任河南知府時所築的城基上重建的。《元河南志》載:“金初仍宋制,正大初以河南為中京,改河南為金昌府。築城,東據湛水,南接東城之南郭,西亦因東城之西郭,北縮於舊(城)一里。”洛陽城均宋土城,規模約為城的二十分之一。關於中京城,除對其城牆進行考古發掘外,未發現和發掘過任何建築遺存。而元代洛陽為河南府,其地位不如金代的中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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