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樓盤

野樓盤:指沒有合法手續,工程質量和配套設施缺乏保障的樓盤。亦稱違章建築。

辭彙解釋

拆違風暴”,如果不望文,只聽音,你肯定不會知道“拆違風暴”原來就是對違章建築(重點是“野樓盤”)進行拆除言簡意賅的高度概括,濟南人就是這樣有創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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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次整治風暴中,位於濟南大明湖北、號稱濟南最牛野樓盤的“白鶴樓”不幸成為了出頭鳥——城管執法局對其建設單位白鶴居委會和山東聯興置業公司共罰款100萬元,並限定倆月內自行拆除。
不僅如此,相應的施工單位工程勘察設計公司,也被城管執法部門點名並進行了嚴厲的經濟制裁;此外,濟南市建委還依據有關法規,對山東省鐵正義和工程勘察設計公司開出了經濟和行政罰單……
記憶中,濟南之前對違章建築,像白鶴樓這樣嚴厲、迅捷並對建設單位及其關聯單位進行如此大規模點名處罰的場景似乎沒有。此次出手,足見政府對整治野樓盤的“決心和狠心”……
但令人遺憾的是,在對包括建設單位在內的一攬子與白鶴樓項目相關單位這個“民群”,進行大規模嚴厲處罰的同時,我們並沒有看到相應的執法官員(譬如執法局的責任領導;譬如市建委的相應官員)甚至某個具體“幹事”的公務員,受到政府哪怕是批評、警告這樣的小處分,更別說行政乃至法律制裁了!
白鶴野樓盤建到13層,難道真的就僅是建設單位等這個“民群”的錯誤,我們的監管、執法部門難道就沒有任何失誤、錯誤甚至瀆職或違法行為?相關政府部門,誰敢拍著胸部打這個保票?
有報導稱,05年9月份,針對野樓盤猖獗的問題,濟南市政10部門就曾經下狠手整治過,並稱濟南市當時叫停了各個周邊村以舊村(居)改造名義進行的所有“野樓盤”建設,並對相應違法者開出了高達4000萬元的罰單云云……
有媒體還報導稱,濟南當時(05年)全市96個村居違章在建項目就有113處,總建築面積就有800萬平米(也有說600萬平的)。筆者相信,經過將近兩年的迅猛發展,濟南目前野樓盤的總建築面積保守估計也應該達到1000萬平方米了!

其他範例

在2007年濟南的拆違風暴中,我們看到市政部門的“大動作”有:
4月26日,濟南市執法局對歷城區北全福社區居委會擅自開工建設的北全福小區26號樓進行了強制拆除,建築面積達6130平方米。
5月20日,槐蔭區組織建委、公安、城管執法等部門對段店鎮、吳家堡鎮的“幸福旺苑”、“萬佛苑”內的兩棟違規違法建設的樓進行了強制拆除,拆除面積總計11000平方米。
6月中旬對“白鶴樓”下達拆除令,13層約10000平方米
7月10,濟南市中區黃山店村“龍棲莊園”整個小區的5棟違法舊村改造建築被一次性拆除,總面積20000平米。
…………
按照保守估計的1000萬平米野樓盤計,即便只拆除50%,也相當於拆除了500個白鶴樓或者250個龍棲莊園小區。白鶴樓據說前期投入1000萬左右,拆除費用為120萬左右(如果定向爆破費用據說還要高)。按此計算,如果濟南拆除全部野樓盤的一半兒,將淨損失50個億!
這樣巨大的一筆資金,果真就這樣白白浪費掉,不用說人民不答應,相信也不是“上邊”的意圖吧!在筆者看來,不管農村的集體用地還是城鎮國有土地,說白了不都是“一個政府”的“地”嗎?既然違章建築已經建成,還不如規定:凡違章,該罰的罰;手續缺的,該補的補;一些建築,該收歸國有的收歸國有,然後根據實際情況並嚴格按照相關規程進行“再分配”就是了!
這樣,錢少浪費了;經適房(廉租房)等燃眉之急捎帶解決了部分;還省卻了強拆後野樓盤內居民安置的煩惱,一舉多得!相關政府部門幹嘛非要乾“強拆”這種千夫所指的活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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