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

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

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又名艾通立、愛通立 Actilyse,是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治療;血流不穩定的急性大面積肺栓塞的溶栓療法的藥物。

藥物名稱

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 Recombinant Tissue Plasminogen Activator

藥物別名

艾通立、愛通立 Actilyse

藥物成分

本藥含重組組織型纖溶酶原激活劑和注射用水。

製劑規格

注射粉劑20、50mg

藥理毒理

本藥是一種糖蛋白,可激活纖溶酶原成為纖溶酶。當靜脈使用時,本藥在循環系統中只有與其纖維蛋白結合後才表現出活性,其纖維蛋白親和性很高。當和纖維蛋白結合後,本品被激活,誘導纖溶酶原成為纖溶酶,溶解血塊,但對整個凝血系統各組分的系統性作用是輕微的,因而不會出現出血傾向。本品不具抗原性,所以可重複使用。用於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治療 ;用於血流不穩定的急性大面積肺栓塞的溶栓療法 ;用於急性缺血性腦卒中的溶栓治療時,必須在腦梗塞症狀發生的3小時內進行治療,且需經影像檢查(如CT掃描)除外顱內出血的可能。

適 應 證

急性心肌梗塞的溶栓治療;血流不穩定的急性大面積肺栓塞的溶栓療法。

不良反應

可能出現注射部位出血,如出現嚴重出血,則應停止溶栓療法。

相互作用

藥前給予口服抗凝劑會增加出血的危險。與其它纖溶藥物合用時,請酌情減量。

用法用量

除特別處方外,應在症狀發生後儘快給藥。

心肌梗塞: 對於發病後6小時內給予治療的患者,應採取90分鐘加速給藥法:15 mg靜脈推注,其後30分鐘內靜脈滴注50 mg,剩餘35 mg在60分鐘內靜脈滴注,最大劑量達100 mg。對於發病後6-12小時內給予治療的患者,應採取3小時給藥法。10 mg靜脈推注,其後1小時內靜脈滴注50 mg,剩餘40 mg在2小時內靜脈滴注,最大劑量達100 mg。

肺栓塞: 應在2小時內給予100 mg。最常用的給藥方法為:10 mg在1-2分鐘內靜脈推注,90 mg在2小時內靜脈滴注。

缺血性腦卒中:推薦劑量為0.9mg/kg,最大劑量為90 mg。先將劑量的10%靜脈推入,剩餘劑量在超過60分鐘時間內靜脈滴注。

用藥過量:過量後纖維蛋白原及其它凝血因子會減少。大部分情況下停用本藥後,這些因子會生理性再生。如有嚴重出血,建議輸新鮮血漿或鮮血,必要使可使用抗纖溶藥物。

用藥須知:將注射小瓶內乾粉用注射用水溶解為1 mg/mL的濃度,配製的溶液可用生理鹽水稀釋至1: 5的比例,但不能繼續用水或其它碳水化合物(如右鏇糖酐)稀釋。為使劑量準確,給藥時可用輸注泵或點滴器。因注射小瓶內為負壓,故應先將導管插入滅菌注射用水小瓶內,然後再插入本藥小瓶內。本藥不應與其它藥物混合給藥或與其它藥物共用靜脈通路。25℃以下環境中避光保存。已配製的溶液在冰櫃記憶體放勿超過24 hr,25℃以下可存放8 hr。

注意事項

出血傾向,最近或目前有嚴重的內出血,腦出血或近兩個月內行顱內或脊柱內手術,最近(10日內)有嚴重的外傷或大手術,未控制的嚴重高血壓,細菌性心內膜炎,急性胰腺炎患者禁用。

最近如有大血管穿刺,應考慮穿刺部位出血的危險。嚴重肝功能不良的病人,如凝血功能顯著下降,則不應使用本藥。對妊娠及哺乳的影響: 迄今尚無在妊娠及哺乳期使用本藥的經驗。對兒童的影響: 迄今尚無對兒童使用本藥的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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