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點文化項目
重慶廣告產業園,是重慶市為回響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號召,全面助推重慶文化創意產業快速發展所興建的新興產業園區。
項目作為重慶市“十二五”重點文化項目目,由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斥資15億元傾力打造。
重慶廣告產業園是重慶日報報業集團向文創產業深度發展的戰略型標桿項目 ,也是立志成為重慶乃至中國西南地區文創產業高地的首開之作。
重慶日報報業集團是以重慶日報為龍頭組建的黨報集團,創刊於1952年,現已發展成為擁有重慶日報、重慶晚報、重慶晨報、重慶商報、新女報、華龍網、大渝網等15報4刊13網和20多家經營性公司的綜合性傳媒集團。
產業試點園區
重慶廣告產業園是重慶地區唯一一個正式獲批國家級廣告產業試點園區的文創項目 。
重慶廣告產業園將以文化創意產業聚合為核心,建設成集文化藝術體驗、主題創意商業、新媒體創意辦公於一體的先鋒文創產業基地,成為重慶獨一無二的具備強大國家級園區背景支持和全新產品理念的複合式生態人文辦公街區。
通過5年全面開發,重慶廣告產業園將匯聚包括廣告出版、新媒體、文化創意、影視動漫、建築及景觀設計、工業設計、現代金融服務及電子信息產業等行業在內的一大批大中小型企業入駐,以龍頭企業帶動整個行業鏈條矩陣式發展。從而真正樹立重慶乃至西部地區文化創意產業的聚合高地和行業標桿。
政策強力助推
國家級廣告產業試點園區享有一系列獨有的國家政策優勢,對入駐企業的快速發展提供強力助推。
重慶市財政以2013年為基數,對2014年-2016年園區企業每年產生的市級稅收增量的25%定向補助園區,用於園區發展和企業扶持。
園區內開發業主三年內出租或轉讓房產收入產生的營業稅市級分成部分的50%定向補助園區,用於園區發展和企業扶持。
園區內企業符合西部大開發稅收優惠條件,或按稅法規定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按照15%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園區內應納稅額低於6萬元(含6萬元)的小型文化創意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園區企業實際發生的調研、策劃和創意設計費,可在計算企業所得稅額時扣除。
園區廣告企業實際產生的職工教育經費支出,不超過職工工資總額的2.5%的部分,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除國家財政、稅務部門另有規定外,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15%的部分,準予扣除,超過部分準予在以後納稅年度結轉扣除。
園區廣告產業以股權、期權等形式給予高級管理人員的獎勵,符合條件的,按現行稅法規定的優惠計稅方法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上市公司高管人員取得股票、期權在行權時,納稅確有困難,經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可以自其股票期權行權之日起,在不超過6個月期限內分期繳納個人所得稅。
園區廣告代理企業取得的廣告代理業務費收入實行差額徵收營業稅,即以其全部收入減去支付給其他廣告公司或廣告發布者的廣告發布費後的餘額為營業額。“營該增”試點政策實施後,按新稅法執行。
對園區房屋首次辦理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免徵申請人應繳納的轉移登記費及買方應繳納的轉讓手續費。
對入駐重報集團廣告產業園區且對渝北區經濟社會發展有特別重大貢獻的重要企業,實行“一企一策”、“一事一議”的扶持政策。
渝北府辦2013【48】號檔案
重慶廣告產業元產業發展扶持辦法
第一條 重慶廣告產業園是重慶市首家國家級廣告產業園區。為促進重慶廣告產業園發展,建設好國家級文化創意產業園,根據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市政府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措施,結合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企業特指市外引進或新註冊的註冊地、納稅地在重慶廣告產業園內的廣告、文化創意類企業,且主管業務在70%以上的。主要包括:
(一)文化創意、廣告創意、文化傳媒、新媒體等文化傳播類企業。
(二)建築設計、景觀設計、工業設計、產品研發設計、藝術創作等創意設計類企業。
(三)其他經廣告產業園管委會認定的文化創意產業企業。
第三條 對符合西部大開發優惠政策條件的,在國家規定的優惠期內,享受西部大開發政策。
第四條 凡入駐園區的企業年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區級實得部分在10萬元(含)以上的,5年內區財政按其實際繳納的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的區級分成部分,分別安排80%、70%、60%、50%的產業扶持獎金。
第五條 對入駐園區且年繳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區級實得部分在30萬元(含)以上的企業,給予企業高管在渝北區購置一套商品房契稅的等額補助。
第六條 對於入駐園區的文化創意微型企業,按照區政府《關於大力發展微型企業的實施意見》(渝北府發[2010]59號)享受政策扶持。
第七條 租用或購買重慶廣告產業園物業入駐的企業,渝北區政府給予適當的補貼。
(一)入駐園區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累計區級實得部分在500萬及以上的,對其購買整理層或整棟以上的物業且自用的,給予500元每平方的一次性補貼,但總額不得超過500萬元。採取先租後購買的企業,抵減已享租金補貼後再兌付。
(二)入駐園區企業在2017年12月31日前,增值稅、營業稅、所得稅累計區級實得部分在500萬及以上的,採取租賃園區辦公樓(限自用)的入駐企業,對其租賃自用的辦公用房給予每月每平方米10元的補貼,補貼期為3年,3年累計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凡享受此房租補貼的企業,3年內不得停租、轉租和減少租賃面積。
第八條 對獨立製作(合作的按比例計算)的原創電影、電視劇、動漫、網路遊戲等視聽作品,進入電影院線、影視頻道、網站等播映收入超過500萬元的,按票房或交易額的2%給予出品單位不超過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九條 企業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的產業化經營,就業人數超過10人、年經營收入超過200萬元的,在連續3年經營期滿後,一次性獎勵2萬元。
第十條 對入駐園區的文化創意類培訓單位,三年內獲得國家、省級專業機構認定中、高級技能的人數達到50人以上的,一次性獎勵3萬元。
第十一條 對入駐園區經認定的科技與文化融合類小微企業給予3萬-2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二條 對獲得專利的企業或個人給予每項500元-5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第十三條 對園區企業引進的在國際、國內有較大影響的學科帶頭人或行業代表性人特給予一次性10萬元獎勵。
第十四條 支持鼓勵文化企業開展宣傳、推介、文化企業參加由我區政府組織的國內外行業知名會展活動,按照展位租賃費用的50%經例給予補助,每個企業每年補助總額不超過10萬。
第十五條 對新獲得中國馳名商標、國家技術中心、國家質量獎、中國標準創新貢獻的企業,一次性獎勵50萬元;對獲得市長質量獎、重慶名牌、著名商標、市級標準創新獎、市級技術中心的企業,一次性獎勵10元萬。
第十六條 新引進的對渝北文化產業發展起到重要推動作用的重大文化企業或產業項目,按“一事一議”原則協商扶持辦法。
第十七條 享受本辦法所列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協會機構,自在園區完成工商註冊和稅務登記之日起,十年內不得遷出。若在十年內遷出,其所享受優惠政策的款項須全額退還區財政。
第十八條 入駐企業依照會計年度,按從優、從高、同類不重複的原則享受笨辦法所列優惠政策,且依據本辦法每年享受的各種支持資金(含個人享受的獎勵和補助)不得超過該企業本年度稅收渝北區級所得部分的90%。
第十九條 本辦法所指新企業不含將現在企業拆分或變更註冊名稱而設立的企業。本辦法所稱所得稅,除個人獨資與合夥企業為個人所得稅外,其他企業和機構均為企業所得稅。
第二十條 享受本辦法所列優惠政策的企業和協會機構,應向重慶廣告產業園管委會進行申報,經重慶廣告產業園管委會集體認定後,由渝北區財政局安排專項扶持資金兌現。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實施,至2017年12月31日止,由重慶廣告產業園管委會、渝北區財政局負責解釋。
一站式大平台
重慶廣告產業園將設立重慶國家廣告產業園區管理委員會,下設園區經營管理公司,組建專業團隊,圍繞三大服務中心、四大服務保障平台、十大增值服務,向入駐企業提供便捷、全方位的一站式服務,從而形成高效的服務管理平台,為企業的良性運營保駕護航。
平台承載機構
重慶廣告產業園管委會
重慶廣告產業園經營管理公司
一院三中心
園區管委會按照的布局,鼎力打造成熟園區氛圍,並進行合理的產業引導。
重慶傳媒研究學院
由重慶日報報業集團與高等院校聯合組建的研究機構,旨在通過整合學術界及文創產業結構的資源,進行技術研究和理論創新,為文創企業的發展提供理論支持和實踐指導。
重慶廣告產業經營管理交易中心
為入駐園區企業搭建廣告發布、招投標、媒體採購、廣告代理交易、藝術品交易平台,最終形成匯集重慶乃至全國的廣告、藝術及相關商品交易市場。
重慶創意時尚發布及體驗中心
集廣告創意作品展覽與藝術交流,新品推介與行業領先資訊發布、商業走秀等功能於一體的時尚、創意展示區域。
重慶廣告製作及研發中心
最全面的廣告製作平台,打造專業微電影 TVC 攝影棚、西南首個汽車攝影棚,建立重慶新媒體廣告製作基地。引入 3D 列印技術,圖文列印設備,製作高精度的戶外廣告,更服務於建築設計、工業設計等領域。
四大服務保障平台
金融服務平台:強大融資平台,“政府-企業-銀行-擔保”四方聯動模式,提供有效的流動資金保障。
人力資源平台:企業定向人才服務,進行專業園區檔案管理,同時開展企業員工職能培訓,與大專院校合作,創立大學生創業、就業、實習的基地,組建人才儲備庫。
綜合政務平台: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相關落戶及經營手續,搭建政府交流平台,協調企業園區雙邊關係。
後勤保障平台:由重慶廣告產業園運營管理公司統籌執行,分設職能部門,打造完善配套服務體系,進行一對一式生活管理。
領航百億商圈
占據兩江經濟核心引擎帶
兩江新區屬我國內陸唯一的國家級開發新區,總規劃面積120000萬平方米;
至2020年,這裡將會產生總計六千億GDP總量,超萬億工業產值;
屆時,此區域將擁有四百萬人口規模和百億級的消費力;
重慶廣告產業園地處兩江新區渝北農業科技區核心腹地,渝北機場高速經濟帶黃金地段;
區域正規劃打造國際商務區,未來規劃建築總量將達到1000萬平方米;
成為10萬人口聚集區和萬畝商住用地。
位處石盤河商務區新中心
重慶石盤河商務區是2013年9月經渝北區委區政府批准更名而來,此前為重慶渝北農業園區。位於重慶主城,地處中國第三個副省級新區-----兩江新區腹心地帶,面積1143公頃,是渝北區“一線兩圈三片”經濟戰略布局
的幾何中心。
區位、交通條件優越:距全國五大樞紐之一的重慶江北國際機場4公里,離長江寸灘報稅港區3公里,臨近龍頭寺鐵路樞紐站8公里,兩條機場快速幹道、市軌道交通環線縱貫園區境內。是重慶核心區域,更是房地產開發絕佳地段,地區配套設施完善,功能布局合理,開發條件成熟。
重慶石盤河商務區將圍繞組建國際航空食品組團(已建成),渝都大道核心商務組團(建設中),肖家河濱水生態組團(建設中),兩江東湖商貿組團(招商中),跳蹬河低碳人居組團(招商中),石盤河生活配套組團(招商中)等六大組團,陸續推出約2600畝土地用於招商。重點引進總部金融、文化創意、高端商業商務等第三產業,形成以食品城大道為南北軸,布局高端商務辦公商貿服務為主,兼有居住、濱水公園、文化樂園、醫院、學校配套的城市新中心。
交通黃金地段
兩橫:內環線、快速一橫線;
兩縱:機場高速、機場專用道;
軌道交通:輕軌 9 號、10 號線;
高速公路網:渝鄰高速、渝宜高速;國道 212、319、210;
向北:江北國際機場 6KM;
向南:重慶北站、觀音橋商圈5KM;
向東:寸灘保稅國際深水港;
向西:汽博中心、宜家、奧特萊斯兩江都市消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