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
根據教育部、國家語委《關於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的通知》(教語用[2001]3號)精神,今年11月我市主城區語言文字工作將迎接國家評估認定。為切實做好迎接國家語言文字評估工作,確保我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目標順利實現,經與有關方面協商,特制定本方案。
目標語言文字面貌反映著城市自身的文明程度、市民的文化素養和城市綜合管理水平;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達標評估,是從我國基本國情出發,加快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的重要舉措。做好迎接國家語言文字評估驗收的各項準備工作,加速推進重慶城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對於改善和最佳化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環境,提升市民素質和城市整體形象具有重要意義。
開展城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進一步宣傳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重慶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提高我市語言文字管理水平和市民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套用能力,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建設,實現我市主城區範圍內“國語初步普及、社會用字基本規範”的語言文字工作目標。
內容與範圍
(一)此次評估將重點檢查我市貫徹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的有關工作,檢查市級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推行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的基本情況,對我市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作出基本評價。
(二)此次評估的範圍為我市主城區內的各行各業,採取定點和隨機相結合的方式確定受評對象。其中,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為評估的重點。
1.黨政機關:定點檢查市政府辦公廳、市教委、市文化局、市廣電局、市新聞出版局;隨機檢查多個市級機關、區政府及街道辦事處。
2.學校:隨機檢查幼稚園、國小、普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和高等學校。
3.廣播影視:定點檢查重慶廣播電視集團(總台);隨機檢查電視台和電台任一頻道的新聞節目、專題節目和自製廣告。
4.新聞出版:定點檢查重慶日報報業集團和重慶出版集團;隨機檢查主要報社和刊物,並抽查任意一期上述報紙和刊物。
5.公共服務行業和公共設施:隨機檢查商業、郵政、通信、文化、鐵路、交通、民航、旅遊、銀行、保險、醫院等服務行業;隨機檢查街道路牌、公共運輸站牌、公共設施標誌牌、交通指示牌及廣告用字。
工作步驟
(一)宣傳發動階段。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召開動員部署會議,結合文明城區、文明單位建設,深入宣傳語言文字規範化的重要意義和作用,進一步提高廣大民眾對語言文字規範化的認識,明確評估的目的、標準、方法,增強迎評意識,積極參與迎評活動。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的迎評工作方案,做好迎評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大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重慶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城市語言文字工作達標的宣傳力度,努力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自查整改階段。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單位要按照迎評工作職責,對照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指標,逐條進行檢查整改,特別是對轄區內公共場所的社會用字進行重點檢查和整改,9月下旬基本完成公共場所不規範用字的整治工作。未進行市級評估的部門和單位要認真對照《重慶市語言文字工作評估實測表》指標,儘快完成本行業、本單位的自查自評工作,並接受市級評估。在整個達標過程中,要重視對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組卷工作。市級評估工作在9月底前完成。
(三)檢查驗收階段。在完成市級評估的基礎上,由市語委組織有關專家對重點受檢單位進行檢查驗收,指導迎評工作。10月中旬完成全市迎評材料的準備。
(四)檢查評估階段。2005年11月,我市城市語言文字工作正式接受國家的檢查評估。
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積極推進語言文字規範化是國家意識、民族意識、法制意識和現代意識的體現。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切實加強對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組建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落實人員和經費,採取有力措施,把這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好。
(二)明確職責,通力合作。語言文字工作評估涉及面廣,在市政府的統一領導下,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要分工負責,齊抓共管,通力合作;要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城市發展和精神文明建設總體規劃,建立和完善條塊結合、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明確迎評工作責任,分解落實任務,把語言文字規範化要求納入業務工作中。
全市迎評工作實行分工負責制,由市教委、市語委牽頭,有關區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門和有關單位分頭組織實施。《重慶市迎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評估責任分工表》由市語委制定並印發。
(三)重在建設,力求實效。一是建立和完善語言文字工作長效機制,提高城市語言文字規範化水平。要按照“重在建設、重在過程、重在實效”的原則,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機構、隊伍建設,探索和建立適應本地區、本行業、本單位實際的工作機制,使語言文字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規範化、科學化的軌道,更好地為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二是切實提高全社會的語言文字規範意識和套用能力。學校、黨政機關、新聞媒體、主要公共服務行業等四個領域,要以國語和規範漢字作為教育教學、公務活動、輿論宣傳及公共服務的基本用語用字。以國語為工作語言的崗位人員要達到規定等級標準,受過中等及中等以上教育的公民要普遍具備國語和規範漢字的套用能力,使語言文字的社會套用更加適應我市經濟社會整體發展的要求。
(四)加強督查,表彰先進。市語委要加強對市級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公共服務行業語言文字工作的指導,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加強本系統語言文字規範化工作的督促檢查。迎接國家語言文字工作評估結束後,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和《重慶市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市政府將對語言文字工作成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成立迎接國家語言文字評估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全市迎接國家語言文字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