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

(三)負責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承擔全區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調度和應急救援工作職能。 2、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重慶市南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發〔2009〕175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南川委發〔2009〕61號)精神,設立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為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管理的財政全額撥款正處級事業單位,受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委託,負責全區煤炭行業管理和煤礦安全生產監管工作。

一、職責調整

劃入打擊非法從事煤炭開採行為的工作職責;
區煤炭規費徵收管理所從區國土房管局成建制劃轉區煤炭局管理。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國家和重慶市關於煤礦安全生產和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規程;負責起草地方性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劃,監督煤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對全區煤礦安全進行日常性的監督檢查,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
(三)負責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
(四)負責組織煤礦安全專項整治,監督煤礦企業事故隱患的整改並組織複查。
(五)按照職責劃分,依法組織、協調全區煤礦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六)參與煤礦事故調查處理,依法提請區政府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礦井。
(七)組織開展煤炭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包括煤礦建設項目施工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對煤礦和煤礦建設項目施工單位職工培訓進行監督檢查。
(八)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工作,負責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班組長、全員培訓的考核和發證工作。
(九)研究擬訂全區煤炭工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我區煤炭行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礦井)開發建設規劃,並按規定報批。
(十)負責煤礦技改項目的初審,負責煤炭規費徵收、解繳及日常管理,負責煤炭行業三大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
(十一)負責牽頭組織開展打擊非法從事煤炭開採行為的工作。
(十二)負責指導全區煤炭行業科技套用、對外交流、專業技術職稱評定報批工作。
(十三)承辦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以上職責,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設4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文秘、檔案、提案、政務信息、宣傳報導、會務、保密、文印、電子政務、值班、車輛管理等工作;起草相關的規章制度並督促執行;組織和協調機關日常政務工作;指導全區煤炭行業法制建設;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行政賠償工作及其他法律事務;承擔檔案、報告起草工作;負責督促檢查有關重要會議決定事項和領導批示落實情況。
(二)煤礦安全監管一科
承擔水江鎮轄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編制並組織實施管轄區域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劃;督促檢查指導水江片區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負責水江片區煤礦安全技術項目的管理和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參與煤礦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炭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三)煤礦安全監管二科
承擔除水江鎮以外各鄉鎮(街道)轄區煤礦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主要包括:編制並組織實施管轄區域煤礦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規劃;督促檢查指導除水江鎮以外煤炭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對煤礦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作出現場處理或實施行政處罰;負責除水江鎮以外煤礦安全技術項目的管理和煤礦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參與煤礦應急救援工作;參與煤炭企業安全事故調查處理。
(四)煤炭行業管理科(區煤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
承擔全區煤炭行業管理、煤礦安全調度和應急救援工作職能。負責煤炭工業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規章、規程、標準的貫徹落實,實施督促和檢查;研究擬訂全區煤炭工業發展戰略,組織編制全區煤炭行業發展規劃和礦區(礦井)開發建設規劃,按規定報批;負責煤礦技改項目的初審;負責三大經濟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煤炭生產許可證、煤礦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初審工作;負責指導煤炭行業科技套用、對外交流、專業技術職稱初審報批工作;負責煤礦安全生產調度、瓦斯監控管理、網路建設管理維護等工作,負責全區煤炭行業安全生產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負責擬訂全區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措施並督促煤礦組織實施;指導、協助煤礦開展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和演練;建立健全煤礦事故搶險救援信息資料庫,組織開展、指導、協調全區煤礦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援工作;組織開展煤礦救護隊的日常訓練和演習;負責建立區域性搶險救援的聯動機制,組織開展搶險救援區域合作;負責關於煤礦安全生產的舉報、事故信息的接收和初步處置工作。

四、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機關事業編制2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總工程師(副處級)1名;科室領導職數7名。

五、其它事項

職能交叉和事權界定

1、重慶市南川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做好煤炭調運和協調平衡工作,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
2、重慶市南川區煤炭管理局負責全區煤礦安全監管工作,重慶市南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行使全區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

事業單位

重慶市南川區煤炭規費徵收管理所由區國土房管局掛靠管理調整為區煤炭局管理,為區煤炭局直屬事業單位。機構規格為正科級。經費形式為財政全額撥款。核定事業編制26名,其中領導職數4名。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制訂煤炭規費徵收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政府規範性檔案,並負責組織實施;負責煤炭產量遠程監控系統日常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擬訂核查、核定徵收企業名單及規費定額標準;負責擬訂核查徵收企業年目標產量及核定徵收企業年核定產量,徵求相關部門及產煤鄉鎮意見後報區政府同意後施行;負責按期核查全區煤礦企業每月煤炭產量;負責煤炭資源補償費、安全費、排污費、水土流失防止費、育林基金等煤炭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負責煤炭規費徵收工作中各類違法案件的查處工作;負責煤炭規費徵收工作中的綜合統計,資料整理、匯總、歸檔等工作;承辦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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