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南川區婦女聯合會

根據《重慶市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重慶市南川區黨政機構設定方案的通知》(渝編〔2007〕8號)和《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 重慶市南川區人民政府關於重慶市南川區黨政機構設定的通知》(南川委發〔2007〕20號),設定重慶市南川區婦女聯合會。重慶市南川區婦女聯合會是中共重慶市南川區委領導的全區各族各界婦女的民眾團體。

主要職責

(一)圍繞黨的中心工作,根據《中華全國婦女聯合會章程》和婦女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婦女兒童工作。調查研究全區城鄉婦女和兒童的狀況、問題,及時向區委、區政府提出決策建議。

(二)組織動員全區廣大婦女投身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開展“雙學雙比”、“巾幗建功”和家庭文化建設活動,推進思想教育、文化建設、維權和服務進社區,發揮婦女在兩個文明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協助政府做好下崗女職工再就業工作。

(三)指導各級婦聯的宣傳輿論工作,貫徹男女平等基本國策,教育、引導婦女增強“四自”、“四有”精神,表彰、宣傳各行各業先進婦女典型,開展婦女幹部培訓,全面提高婦女素質,促進婦女人才的成長。

(四)代表全區婦女參與國家和社會事務的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指導各級婦聯開展工作,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和婦聯幹部隊伍建設,配合組織部門做好婦女人才的培養選拔、推薦和發展女黨員工作,促進婦女參政議政。參與有關婦女、兒童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實施,貫徹落實《中國婦女發展綱要》、《南川市婦女發展規劃》,維護婦女的合法權益。

(五)為兒童服務,做好親職教育工作,貫徹落實《中國兒童發展綱要》、《南川市兒童發展規劃》,牽頭協調、推動社會各界為兒童辦好事、實事。

(六)加強與各族各界婦女的聯繫,鞏固婦女的大團結。積極開展同港澳台地區及華僑婦女的聯誼,促進祖國統一大業。發展同世界各國婦女的友好往來,增進友誼,加強合作。

(七)承辦區委、區政府和上級婦聯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重慶市南川區婦女聯合會機關設3個職能部(室):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事務、行政管理、財務、後勤服務、接待、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組織、人事、老乾、計畫生育、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機關的黨務、紀檢、工、青、婦等工作;組織、開展婦女工作的調查研究,指導婦聯繫統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擬定和指導實施對全區婦女的“四自”、“四有”教育;指導婦聯繫統的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聯繫指導各界婦女的聯誼組織及部分團體會員;考察推薦各條戰線優秀婦女人才,協助組織部門做好女幹部的培養選拔;承擔南川區女幹部聯誼會的日常工作。

(二)基層工作部

指導、推動城鎮基層婦女組織的業務工作,開展區婦女“巾幗建功”活動及社區文明服務,指導和組織實施以爭創“五好家庭”、“文明家庭”、“文明女性”為主要內容的民眾性精神文明建設活動;指導和推動全區農村婦女開展“雙學雙比”活動,幫助農村婦女科技致富;協助政府做好下崗女職工再就業工作;處理民眾來信,接待民眾來訪,指導、推動各級婦聯維權工作;牽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三八”、“六一”慶祝活動;組織實施幫助貧困女童的“春蕾計畫”,辦好春蕾國小;組織實施《親職教育發展規劃》,開展親職教育理論研究,培訓家教骨幹,辦好家長學校。

(三)婦女兒童工作部

承辦區政府婦女兒童工作委員會日常事務,負責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執行婦女兒童的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協調和推動政府有關部門制定和實施南川區婦女兒童發展規劃並組織監測評估與維護婦女兒童權益工作;協調為開展婦女兒童工作和發展婦女兒童事業提供必要人力、財力、物力等工作條件;研究解決婦女兒童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為婦女兒童辦實事,辦好事;指導、督促和檢查我區婦兒工委各成員單位及鄉鎮街道兩綱實施工作;執行國家婦女兒童項目。

紀檢組

負責紀律檢查及黨風廉政建設;受理黨員和民眾的控告和申訴,按管理許可權查處或協助查處黨員及幹部職工違犯黨紀的案件;開展黨紀宣傳教育。

人員編制

重慶市南川區婦女聯合會機關核定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1名;紀檢組長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3名。

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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