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市政管理委員會(綜合行政執法局)的職責劃入區市政管理局(綜合行政執法局)。
(二)加強城市管理執法的職責。
(三)加強城市水域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責。
(四)加強城市管理數位化、信息化建設、監督及管理的職責。
(五)取消已由國家和本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研究制定城市市政基礎設施維護與管理、環境衛生、市容環境綜合整治等市政管理方面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關於市政基礎設施維護與管理、環境衛生、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按照區政府的要求,組織制定城市市政設施維護、環境衛生、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相關規定、措施。
(三)承擔本區城市道路、排水、橋樑、隧道和城市道路功能照明等市政基礎設施維護管理的責任;組織和參與市政工程設施的初設審查和竣工驗收;負責市政設施維護許可的管理;負責城市公共停車場的監督管理。
(四)承擔城市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和城市環境衛生管理的責任;負責城市水域垃圾的監督管理;管理城市環境衛生設施、生活垃圾處置和生活垃圾經營性服務。
(五)負責城市供水、排水、節水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本區戶外廣告設施、夜景燈飾設施設定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七)承擔城市管理執法、監察執法的責任;負責本區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的監督管理。
(八)承擔本區數位化城市管理的監督管理責任。
(九)指導鎮(街)的市政管理工作。
(十)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重慶市北碚區市政管理局主要職責,北碚區市政局設7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負責機關的黨務、政務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組織、紀檢和統戰工作;文秘、保密、檔案管理和後勤服務管理;牽頭辦理提案、議案;負責宣傳教育、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牽頭作好工、青、婦等群團工作。
(二)市容環衛科
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本區城市市容市貌、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組織擬定市容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發展戰略和中長期及年度實施計畫;牽頭組織市容管理綜合整治、“市容三創”工作;負責城市水域垃圾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建築渣土清運管理工作;負責數位化城市管理工作;牽頭提出城市洗車場所設定的建議;負責環衛設施工程技術檔案的建立和歸檔工作;參與環衛設施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承辦城市生活垃圾處置費徵收管理工作。
(三)市政管理科
負責本區城市市政設施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城市道路、排水、橋樑、隧道、城市公共停車場的依法審批和管理工作;承擔城市供水節水的管理工作;負責城市排水管網設施的維護和管理;承辦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管理工作;參與市政工程設施項目的初設審查和竣工驗收工作;參與防洪和地質災害防治工作;負責市政工程技術檔案的建立和歸檔工作;負責系統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指導行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四)廣告照明管理科
負責區管城市道路照明設施的管理與維護工作;負責城市夜景燈飾的監督管理工作,牽頭城市夜景燈飾設計方案審查;組織擬定本區戶外廣告設施設定規劃和管理規範並監督執行;負責戶外廣告設施設定的審批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本區戶外廣告設施和城市夜景燈飾整治工作;參與城市道路照明設施和城市夜景燈飾的竣工驗收工作。
(五)法制監察科
負責指導、協調、督查、考核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城區臨時占道宣傳審批及管理工作;組織綜合執法隊伍開展行政執法以及執法隊伍的培訓;負責市政管理系統的監察、信訪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承辦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參與有關涉及城市管理的綜合整治工作。
(六)計財人事科
編制資金使用計畫和年度財務預決算並監督執行;承辦機關經費使用和管理工作;監督基層單位經費的使用和管理;承辦建設維護項目預(決)算審核工作;管理依法徵收的費用;監督管理基層單位國有資產;承擔機關和基層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工資福利、社會保障和政府採購及統計等工作;承辦職稱評定、培訓、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考評管理工作。
( 七 )安全督查科
負責組織和監督市政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制定安全生產計畫、管理制度和落實安全生產值班值守工作;承擔安全生產信息收集、報送和建立安全生產基礎檔案工作;編制安全應急預案,組織開展安全應急演練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參與市政管理行業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承擔重要專項工作的督查、督辦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