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的批覆

渝府〔2014〕65號

巫溪縣人民政府:

你縣《關於審定〈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送審稿)的請示》(巫溪府文〔2014〕44號)收悉。經市第四屆人民政府第65次常務會議審議,現批覆如下:

一、原則同意《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總體規劃(2014―2030)》(以下簡稱《規劃》)。

二、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範圍為紅池壩片區、核桃壩片區、油槽灣片區和胡家老屋片區四大片區,規劃面積23.7平方公里,規劃建設面積4.39平方公里。其中:紅池壩片區規劃面積11.89平方公里,核桃壩片區規劃面積1.77平方公里,油槽灣片區規劃面積4.73平方公里,胡家老屋片區規劃面積5.31平方公里。

三、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空間布局為“一心一帶六組團”。“一心”:文峰鎮旅遊服務中心,結合文峰鎮現有城鎮規劃,完善旅遊綜合服務配套功能,帶動城鎮經濟發展。“一帶”:連線度假區南北兩大板塊的紅文大道景觀帶。“六組團”:高山花海觀光組團、康體商務度假組團、多彩農園休閒組團、田園養老度假組團、山地運動體驗組團和森林養生度假組團。

四、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定位為:以原始生態、自然風光、高山草原為特色,以“養生”文化為內涵,集養生度假、生態休閒、避暑納涼、文化體驗、戶外運動、商務會議、康復療養、美食娛樂等功能為一體的全國知名的山地草原旅遊度假區。

五、重慶紅池壩旅遊度假區土地按用途劃分為:居住用地165.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37.6%;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5.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1.2%;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146.6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33.4%;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96.6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22.0%;公用設施用地3.1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0.71%;綠地與廣場用地22.3公頃,占建設用地面積的5.1%。

六、認真做好《規劃》實施工作。

1.是嚴格按照《規劃》實施度假區開發建設。《規劃》要與巫溪縣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有機銜接,確保規劃的統一性。嚴格按照《規劃》進行開發,以旅遊設施、旅遊房地產為主,不得搞“小產權房”等違規開發,不得建設高爾夫球場等成本高、浪費大的項目,不得突破規劃範圍。

2.是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度假區開發應注重對生態環境和自然、人文景觀的保護,增加對野生動植物的保護措施。三是度假區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等基礎設施可由政府平台公司或通過PPP模式選擇有實力的業主進行統一建設。要以市場為基礎,改革探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四是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規劃》實施的指導、監督和檢查,確保《規劃》各項目標任務落到實處。五是對旅遊度假區周邊利用自住房參與旅遊服務的,要統一接待標準,注重房屋安全,防止無序經營。

七、《規劃》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如需調整,須按法定程式報批。

重慶市人民政府

201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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