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在物理學中,重力理論是描述一種使有質量的物體移動的作用力的假設。從古至今,有多種關於重力的理論。現分古代和近代二大時期簡述如下
古代簡述
在古代和中世紀,萬有引力被認為是位置的一種性質,而不是物質的性質。
從公元前4世紀的哲學家亞里斯多德起,歷史上對萬有引力就有眾多的猜想或解析。亞里斯多德認為,沒有起因就沒有結果。因此,沒有力的作用的運動是不存在的。他推斷,在水晶球中,所有物體都有朝它們正確的位置靠近的趨勢。並且物體按它們自身的重量的比例向地球中心墮落。
公元628年,印度天文學家婆羅摩及多(Brahmagupta)首先認識到重力是一種吸引力的作用。他解析說,“物體向地球墮落,是因為地球對物體自然地吸引,就像水自然地流動一般."他用一個梵語“gruhvaakarshaua'代表重力;在發音上與英語的”gravity"相似,並且都表示同一個意思“吸引力”。婆羅摩及多也堅持阿里亞哈塔(Aryabhata)於公元499年提出的以引力維持的太陽為中心的太陽系觀點。因此,他理解到了太陽和地球間存在著一種吸引力的作用。
近代簡述
17世紀起,科學家把重力看作是物質的一種屬性。一個物體吸引另一物體的力量大小,視物體所含物質多少和間隔開它們的距離而定。這種力量是相互作用的。哥百尼認為重力是物質集合的一種方式。重力中心是一個幾何性質的點。
1000年威廉 吉爾伯特提出磁力可能是維持太陽系存在的原理。他構想重力就是地球這塊龐大磁石作用於周圍物體的磁力,而且遍及整個太陽系。成為宇宙的外膜。吉伯特證明,磁石對一塊鐵的吸引力的大小視磁石的大小而定。磁石愈大,對鐵的吸引力也愈大。而且吸引是相互的。他的研究為近代引力觀念提供了一個模型。重力的中心並不是什麽幾何點,而是具體的一堆物質。克卜勒發展了吉爾伯特的重力觀念。他假定重力是和磁力類似的東西。是同性物體間的一種相互感應。這種力視物體的大小而定。
1600年代,受肯迪想法的影晌,羅伯特 虎克解析了他的天體重力定律:所有物體都被與其本身質量成正比,且與其跟太陽間的距離成平方反比的力拉向太陽。
在這些基礎上,英國數學家艾薩克 牛頓於1687年發表著名的”自然哲學的數學原理“一書。第一次把使天體運行的重力與使物體墜地的重力統合而提出了萬有引力定律。絕大多數現代非相對論萬有引力的計算都賴以牛頓當年的工作。
參考文獻
參考文獻 “History of Gravitational theory" Wikipedi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