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的形成
2015年11月,衛生計生委、民政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土資源部、住房城鄉建設部、全國老齡辦、中醫藥局聯合推出了《關於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的指導意見》,推進醫療衛生與養老服務相結合。
醫養機構就是利用“醫養一體化”的發展模式,集醫療、保健、康復、護理、養生、養老等為一體,把老年人健康醫療服務放在首要位置,將養老機構和醫院的功能相結合,把生活照料和康復關懷融為一體的新型養老服務機構。
產生背景
我國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國家,老齡化速度較快。失能、部分失能老年人口大幅增加,老年人的醫療衛生服務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疊加的趨勢越來越顯著,健康養老服務需求日益強勁,目前有限的醫療衛生和養老服務資源以及彼此相對獨立的服務體系遠遠不能滿足老年人的需要,迫切需要為老年人提供醫療衛生與養老相結合的服務。
服務形式
醫療衛生機構與養老機構協定合作
養老機構與周邊的醫療衛生機構開展多種形式的協定合作,建立健全協作機制,本著互利互惠原則,明確雙方責任。醫療衛生機構為養老機構開通預約就診綠色通道,為入住老年人提供醫療巡診、健康管理、保健諮詢、預約就診、急診急救、中醫養生保健等服務,確保入住老年人能夠得到及時有效的醫療救治。養老機構內設的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可作為醫院(含中醫醫院)收治老年人的後期康復護理場所。二級以上綜合醫院(含中醫醫院,下同)與養老機構開展對口支援、合作共建。通過建設醫療養老聯合體等多種方式,整合醫療、康復、養老和護理資源,為老年人提供治療期住院、康復期護理、穩定期生活照料以及臨終關懷一體化的健康和養老服務。
醫療衛生機構來開展養老服務
醫療衛生機構轉為康復、老年護理等接續性醫療機構。開設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復護理相關工作,提高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康復、護理床位占比,並根據服務需求增設老年養護、臨終關懷病床。
養老機構開展醫療服務
養老機構根據服務需求和自身能力,按相關規定申請開辦老年病醫院、康復醫院、護理院、中醫醫院、臨終關懷機構等,也可內設醫務室或護理站,提高養老機構提供基本醫療服務的能力。執業醫師到養老機構設定的醫療機構多點執業,有相關專業特長的醫師及專業人員在養老機構規範開展疾病預防、營養、中醫調理養生等非診療行為的健康服務。
社會力量興辦醫養機構
社會力量針對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通過市場化運作方式,興辦醫養結合機構以及老年康復、老年護理等專業醫療機構。通過特許經營、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模式,支持社會力量舉辦非營利性醫養結合機構。支持企業圍繞老年人的預防保健、醫療衛生、康復護理、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方面需求,積極開發安全有效的食品藥品、康復輔具、日常照護、文化娛樂等老年人用品用具和服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