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概述醫院會計科目(chart of accounts for hospitals)
對《醫院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核算對象按其經濟內容或用途進行科學系統的分類,是設定賬戶、處理賬務的依據。
(一)本制度統一規定會計科目的編號,便於編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查閱賬目,實行會計電算化。醫院不應隨意改變或打亂重編。
(二)醫院應按本制度的規定,設定和使用會計科目。明細科目的設定,除本制度已有規定者外,在不違反統一會計核算要求的前提下,醫院可按根據需要,自行規定。
(三)醫院在填制會計憑證、登記賬簿時,應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或者同時填列會計科目的名稱和編號,不應只填列科目編號,不填列科目名稱。
(一)醫院應當按照《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和本制度的規定,編制和提供合法、真實和公允的財務報告。
(二)醫院的財務報告由會計報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組成。醫院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的內容、會計報表種類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規定;醫院內部管理需要的會計報表由醫院自行規定。
(三)醫院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包括:1、資產負債表;2、收入支出總表;3、基金變動情況表;4、有關附表。
(四)醫院的財務報告應當報送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報送時間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和衛生部門規定。
(五)醫院會計報表,以人民幣“元”為金額單位,“元”以下填至“分”。
(六)醫院向外提供的會計報表應依次編定頁數,加具封面,裝訂成冊,加蓋公章。封面上應註明:醫院名稱、地址、報表所屬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並由醫院法定代表人、總會計師(或代行總會計師職權的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簽名或蓋章。
科目分類
資產類反映醫院全部資產狀況的總賬科目,按資金的流動性強弱,分為“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應收票據”、“在院病人醫藥費”、“醫療應收款”、“其他應收款”、“壞賬準備”、“藥品”、“藥品進銷差價”、“庫存物資”、“在加工材料”、“待攤費用”、“投資”、“固定資產”、“累計折舊”、“固定資產清理”、“在建工程”、“無形資產”、“遞延資產”、“待處理財產損益”等科目。
負債類反映醫院全部負債狀況的總賬科目,按不同的債權人和債務類型,分為“醫療預收款”、“應付票據”、“應付賬款”、“其他應付款”、“應付工資”、“應付福利費”、“應付社會保障金”、“應交藥品收入”、“預提費用”、“長期應付款”等科目。
基金類反映醫院全部基金狀況的總賬科目,按基金的用途,分為“一般基金”、“專項基金”、“留本基金”、“待轉基金”、“調節基金”、“收付結餘”、“結餘分配”等科目。
收支類反映醫院全部收入和費用支出狀況的總賬科目,按收入的來源和支出和去向,分為“醫療收入”、“醫療支出”、“其他收入”、“其他支出”、“業務補助”、“藥品收入”、“藥品支出”、“管理費用”、“離退休人員費用”、“投資收益”等科目。
序號 編號 會計科目名稱
資產類01 101 現金
02 102 銀行存款
03 109 其他貨幣資金
04 111 應收在院病人醫藥費
05 113 應收醫療款
06 114 壞賬準備
07 119 其他應收款
08 121 藥品
09 122 藥品進銷差價
10 123 庫存物資
11 125 在加工材料
12 131 待攤費用
13 141 對外投資
14 151 固定資產
15 153 在建工程
16 161 無形資產
17 171 開辦費
18 181 待處理財產損溢
19 201 短期借款
20 202 應付賬款
21 204 預收醫療款
22 205 應付工資
23 207 應付社會保障金
24 209 其他應付款
25 211 應繳超收款
26 221 預提費用
27 231 長期借款
28 241 長期應付款
29 301 事業基金
30 302 固定基金
31 303 專用基金
32 305 收支結餘
33 306 結餘分配
34 401 財政補助收入
35 402 上級補助收入
36 403 醫療收入
37 404 藥品收入
38 409 其他收入
39 411 醫療支出
40 412 藥品支出
41 415 管理費用
42 416 財政專項支出
43 419 其他支出
具體規定
《醫院會計制度》對收支的一、二級明細科目作了具體規定。
醫療收入設定的一級明細科目為:
提供門、急診服務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掛號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治療收入、其他收入等二級明細科目。
住院收入為住院病人提供診察服務取得的收入。包括床位收入、診察收入、檢查收入、治療收入,為門診、急診、住院病人的醫療服務中銷售藥品的收入,分別設定西藥收入、中成藥收入、中草藥收入等二級明細科目。
其他科目會計科目的內容、記賬方法、核算方法等,《醫院會計制度》內均作了明確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