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過度服務

"醫療過度服務是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對病人提供超過病情需要的診治醫療服務.具體表現是讓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或不必要的多種檢查

醫療過度服務是指醫療機構醫護人員對病人提供超過病情需要的診治醫療服務.具體表現是讓病人做不必要的檢查或不必要的多種檢查,讓病人過多服用和使用不必要的藥品,或讓病人服用和使用很貴的藥品,輕易地為病人進行不必要的手術治療和住院治療.以上幾種表現加重了病人的治療費用負擔.
形成醫療過度服務的原因大致有四種:一是國家對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經濟補償政策不健全,不完善,導致醫療機構以醫療業務收入作為醫院職工工資福利,醫院建設和設備構置等方面的自我補償;二是醫療法律法規有規定,當醫患雙方發生醫療糾紛時,司法要求醫療機構必須出具醫療證據既所謂的舉證倒置,在這種規定下.醫護人員為了自身防範和或以防萬一,也可能出現多檢查,多治療,多服務的過度服務現象;三是醫學發展日新月異,新技術,新藥物,新設備層出不窮,也會造成過度服務;四是醫療形為的壟斷性,即醫護人員對患者怎么檢查,怎么診斷,怎么治療具有決定權,這是過度服務的一種職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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